为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6月23日,德州夏津县公布了今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惩戒对象名单。

一、安徽中嘉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安徽中嘉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格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12-1号科大智能综合楼3楼324室;法定代表人(时任):左某。

安徽中嘉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在夏津县一小区承揽体验区绿化、硬质铺装及小品工程项目,该公司拖欠36名劳动者59.57万元工资报酬;2023年6月13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2023年7月20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该单位逾期未改正。2023年8月11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二、兴美达(海南)投资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兴美达(海南)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海秀中路51-1号星城大厦第18层F361号;法定代表人:韩某建。

兴美达(海南)投资有限公司在夏津某店承揽装修施工工程,该公司拖欠31名劳动者53.39万元;2025年10月29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2026年1月16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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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夏津远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夏津远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夏津县新盛店镇左王庄村村委会向东500米路南;法定代表人:宋某康。

夏津远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夏津一公园改造项目承揽幕墙、铝板等施工工程,该公司拖欠12名劳动者14.10万元;2025年7月10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2025年9月12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该单位逾期未改正。2025年10月13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四、夏津县众发棉纺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夏津县众发棉纺有限公司,地址:夏津县南城镇王井村南首路东;法定代表人:王某玉。

夏津县众发棉纺有限公司涉及拖欠56名劳动者43.20万元工资报酬;2025年4月1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2025年4月10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该单位逾期未改正。2025年5月14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五、德州市鑫明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德州市鑫明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夏津县经济开发区银城路北侧;法定代表人:徐某岭。

德州市鑫明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及拖欠33名劳动者23.82万元工资报酬;2026年2月6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2026年2月11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该单位逾期未改正。2026年3月3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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