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

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

文山公安交管部门曝光

6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案为鉴

自觉提高遵规守法意识

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广南县“05.01”小型轿车交通事故

2026年05月01日,刘某品(超速行驶)驾驶粤K7**X6号小型轿车(载刘某顺、何某琼(未使用安全带)、何某红、何某会(未使用安全带)),由广南县篆角乡往麻栗坡县龙梅村方向行驶至遂宁-麻栗坡(遂麻线)1535公里200米处岔鸡街岔河K1+380M路段时,车辆驶离有效路面,坠入道路右侧山沟,造成车辆受损,何某琼、何某红、何某会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马关县“04.26”轻型栏板货车交通事故

2026年04月26日,陈某文(醉酒驾驶)驾驶云HZ**30号轻型栏板货车沿环城路方向往马关县公安局方向行驶至骏城路民升小区门前路段时所驾车辆冲撞到道路中心隔离栏后驶入对向车道与停车位上停放的云H8**7E号小型普通客车左前侧车头碰撞肇事,导致云H8**7E号小型普通客车后移与后侧停车位上停放的云H2**L9号小型普通客车车头碰撞肇事,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丘北县“04.24”普通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

2026年04月24日,杨某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由曰者邮政局方向驶往曰者老窑房方向,16时27分许,行驶至八弥线K13+730m处(曰者石化加油站门前路段)左转驶往加油站时,其所驾车辆与曰者老窑房方向驶往曰者邮政局方向的李某伟驾驶的云H9**46号轻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杨某龙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西畴县“05.06”小型轿车交通事故

2026年05月06日,吴某恒(醉酒驾驶)驾驶云H4**97号小型轿车由西畴县西洒镇老地村向蚌谷乡龙潭村方向行驶,于19时57分许行驶至西畴县西洒镇龙老线0公里800米老地村朱某泽家门前入户路路口时与坐在路坎上的朱某超发生刮擦,造成朱继超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砚山县“05.03”普通二轮摩托车交通事故

2026年05月03日,高某品(醉酒驾驶)驾驶云HS**86号(悬挂云HE**38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砚山县建设北路由南向北行驶,23时35分许行驶至砚山县建设北路浮墙酒吧门口路段,所驾车辆头部与停放在停车位的云H5**28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尾部左侧发生碰撞,造成高某品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砚山县“05.04”小型普通客车交通事故

2026年05月04日03时14分许,李某林(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驾驶云H7**3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砚山县平远镇迎丰路交警中队门口路段时,其所驾车辆右前部与前方正在行驶的云H0**0警号轻型栏板货车左后部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李某林驾车驶离现场,于13时15分在砚山县平远镇平木线茂龙村路口被查获。

每一起事故背后

都是对规则的漠视

这些看似“小毛病”

关键时刻就是“大杀器”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