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医院的感控人正在推进血液透析感染事件的指标监测工作。数据收集上来了,但一个问题越想越绕不过去:

门诊血透患者,在医院里透析不到半天,其余大多数时间都在院外。透析管路理论上与医疗行为有关,但绝大多数时间,管路的护理与状态完全不受医务人员管控。在这种情况下,各家医院的感染事件发生率,拿出来互相比——合理吗?

先 看 三 个 现 实 变 量

患者来源:固定 vs 走透

各中心透析患者的构成不同——有些是长期固定维持性透析患者,有些是因出差、旅行、急诊等短期"走透"的患者。走透患者的通路状态、感染基线、院外护理习惯均不受本院管控,但一旦发生感染事件,仍会被纳入本院统计分母。

通路建立地点:本院 vs 外院

有的患者血管通路(内瘘、人工血管、中心静脉导管)由本院完成,有些却是在其他医院建立的。通路的手术质量、导管护理规范、出口护理水平直接影响后续感染风险,但这些变量的来源与本院感控水平无关。

通路类型构成:各中心差异显著

内瘘、人工血管、隧道式导管、非隧道式导管的感染风险天壤之别。各医院的通路构成比不同,哪怕感控措施完全一致,单纯的感染事件发生率也会截然不同。

—— 数 据 说 话 ——

通路类型与感染风险:差距有多大

多项研究和监测数据一致表明,血管通路类型是影响感染事件发生率的首要因素——

最低风险

自体动静脉内瘘(AVF)——感染率显著低于其他通路类型

中等风险

人工血管(AVG)——并发症更多见,感染风险高于内瘘

高风险

隧道式中心静脉导管(tCVC)——血流感染率显著高于内瘘;国内多项研究显示其血流感染发生率是内瘘的数倍

最高风险

非隧道式中心静脉导管(ntCVC)——感染风险最高,通常仅用于急性透析

参考依据:WS/T312—2023《医院感染监测标准》附录G;CDC NHSN透析事件监测方案(2026版);《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相关研究

规范如何界定"感染事件"的归属

WS/T
312—2023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附录G明确:门诊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包括使用抗菌药物、血培养阳性、血管通路部位出现脓液/发红/肿胀加剧3类,采用"21天原则"确认事件归属,发生率以"每100患者月"为单位计算。标准未针对走透患者、外院建立通路等场景作单独区分。

WS/T
854—2025

《血液透析部门(中心)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2025年正式发布)将血液透析感控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加强监测,但同样未对"通路建立地点"或"患者来源类型"差异化分层后再比较感染率作出专门规定。

CDC
NHSN

美国CDC NHSN透析事件监测方案明确要求:统计分母应纳入所有门诊血透患者,含走透(transient)患者;若患者同时存在多种通路,按感染风险最高的类型计入。发生率必须按通路类型分层计算并比较,这正是为了消除通路构成差异带来的"不可比"问题。

⚑ 问题的核心所在

门诊血透感染事件发生率,不经分层直接横向比较,本质上是在拿苹果比橙子——通路构成不同、患者来源不同、院外管理水平不同,原始发生率的高低,并不能直接反映某家医院感控工作的优劣。

这也正是CDC NHSN等成熟监测体系引入标准化感染比(SIR)的原因——通过对通路类型、患者特征进行风险校正,才能使不同机构间的数据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可比性。

但还有一个问题规范至今尚未充分回答:走透患者的感染事件,发生于院外还是院内,归因于哪家医院的管理,如何合理界定?这是摆在每一位推进血透感控指标工作的感控人面前真正悬而未决的问题。

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结合您推进血透感控指标工作的实际经验,聊聊您的思考

1

您认为在不进行通路类型分层的情况下,各医院的血透感染事件发生率直接比较,有意义吗?

2

走透患者发生的感染事件,您的医院目前是否纳入本院统计?您认为应如何合理归因?

3

您的医院在推进血透感染事件监测时,是否已对通路类型进行分层统计?遇到了哪些实际困难?

监测指标的价值,不仅在于"有数字",
更在于数字背后的可比性与归因逻辑是否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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