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报道,2025 年末,法蒂玛和她的父母来到阿富汗北部的一个地区法院,她希望法官最终能允许她摆脱这段不幸的婚姻。

在2024年夏天那场包办婚姻之前,她从未见过自己的丈夫。每次家人想见他,都被告知他很害羞。

亲戚们说,直到婚礼当天才明白,当时30岁的法蒂玛才明白一直瞒着她的是什么:她的丈夫患有严重的智力和身体残疾,无法独立进食、洗漱和穿衣。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法蒂玛操持家务,做饭、打扫卫生、照顾丈夫,还要照料家里的牲畜。她很少被允许离开家。每次回娘家,她都会哭着哀求他们不要把她送回去。

最终,她的父母同意上法庭,帮助法蒂玛提出离婚。

“当着所有人的面,法官只问了我女婿一个问题:‘这位女士是谁?’”法蒂玛的母亲希琳*回忆道。“他回答说:‘她是我的妻子。’然后法官转向新郎的家人说:‘带你们的新娘走吧。’”

两名塔利班士兵用枪指着法蒂玛的父母,她的公婆抓住她,把她拖向他们的车。

“我女儿又哭又叫,说她不想跟他们走,”希琳说。“但没人听她的。”

法蒂玛的遭遇并非仅仅是一位法官的判决。它反映了阿富汗法律体系中女性几乎没有独立解除婚姻的权利。

塔利班统治之前,想要与施暴、虐待或缺席的丈夫离婚的女性,总是要经历重重困难才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自由——尽管仍有一些狭窄的通道尚存。如今,就连这些通道也正在关闭。

对于那些身处虐待婚姻中、渴望解除婚姻的女性及其家人来说,如今想要摆脱困境几乎是不可能的。

2026年4月,塔利班领导人希巴图拉·阿洪扎达颁布了一项关于夫妻分居的新法令,列出了12项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

从表面上看,其中一些似乎为女性提供了诉诸法庭的途径。但实际上,每一条途径都受到男性权威的阻碍:丈夫的同意、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证人的证词,以及男性亲属的影响力。

即使在虐待或忽视的情况下,该法令也规定,未经丈夫同意,法官和仲裁员不得准予离婚。

令人震惊的是,该法令还使童婚合法化。它允许男性亲属为任何年龄的子女安排婚姻,并规定,一旦这些子女进入青春期,他们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鲁基娅16岁那年,她的母亲和祖母接受了一位住在土耳其的31岁亲戚的求婚。鲁基娅从一开始就反对。她亲自打电话给那位男士,直接告诉他自己不想嫁给他。

“他告诉我,只要我的家人同意,我也会同意,”她说。

她说,订婚期间,他曾用语音留言侮辱她的父母,不接她的电话,还继续和另一个他想娶的女人联系。录音传到鲁基娅的家人耳中后,两家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鲁克娅的家人最终试图通过 khul 解除婚约——这是一种离婚形式,在这种离婚形式中,妻子付钱给丈夫,让他同意分居。

塔利班法令第 18 条批准了这一做法,允许妇女或其家人在少数情况下赎买她的自由——但没有规定必须支付的金额上限。

鲁基娅未婚夫的家人索要80万阿富汗尼(约合9300英镑)的赡养费。她的家人拿不出这笔钱。他们卖掉了房子,并聘请了鲁基娅的妹妹帮忙,希望能筹到足够的钱来支付赡养费。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无法筹到全部款项。

“当我看着我的父母时,我觉得我毁了他们,”鲁基娅说。“我母亲说:‘如果你接受了(你的婚姻),至少我们还能拥有我们的房子。’”

鲁基娅现在必须嫁给这个她不想与之共同生活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