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羊城晚报

一到夏季,广州城中村租客频频吐槽遇上水电“刺客”。羊城晚报记者跨区走访天河棠东、海珠康乐、番禺厦滘等多个大型城中村,调查到这些城中村的租客普遍要负担1.2—1.5元/度的电费,5-6元/吨的水费,远超居民夏季电价上限0.889元/度和合表水价2.8元/吨。

政府的明文定价,在这里“形同虚设”。房东们以“管理费抵高价电”“捆绑免费维修”“硬塞公摊损耗”等套路层层加价,话术不一。面对水电费的质疑,有房东甚至直接打断:“你租就租,不要问这些东西”“嫌贵你找其他人”。潜规则之下,租客几无议价余地。一位房东交底:“100块电费最多赚你3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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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随处可见租房信息

天河棠东村:

“租金低、电费又低的话,那没得搞”

天河棠东村紧邻地铁,租客多为金融城、珠江新城通勤上班族。记者实地探访了一套月租1200元的单间,房东报价电费1.2元/度,水价5元/吨。

见记者嫌电费贵,房东主动摆出两套方案:“电费1.2元/度,管理费不收;想按0.89元/度也行,每月多加100块管理费。”他算起账:“用电少就选无管理费套餐,长时间开空调就选‘低价电’加管理费。假如租金高,我可以把电费调低。但我租金又低、电费又低,那没得搞了,是不是?”

面对“电价超标”的质疑,房东称仅为保本:“线路损耗、楼道灯这些全是我们承担,收1块2、1块3真赚不到什么,总不能做亏本生意。”谈及水费,他表示,租客月用水量通常不过两三吨,花不了多少钱,但他却在亏:“租客水龙头滴水,总表走字、房间分表不动,这部分损耗全部由我们兜底。”

同村另一栋精装自建房,套路如出一辙,只不过“管理费”换成了“服务费”:租客选择0.89元/度,每月需固定缴纳100元服务费;选择1.2元/度,则免收服务费和卫生费。房东直言:“不光我一家这么收,租金租得高,水电价格就可以放低。”

记者留意到,房内空调、冰箱均为三级能效,比一级能效高出20%-40%的耗电量。对此,房东满不在意:“现在都是三级,还有五级的呢。电器是买的,又不是我们造的。”

海珠康乐村:

“住了27年,没有遇到几毛钱的电”

康乐村紧邻广州国际轻纺城,自住租客与制衣小作坊混居,是此次走访中水电收费最高的城中村。

记者走访一套多隔断单间,房东报价电费1.5元/度、水费5元/吨,每月另收20元卫生费和20元公摊费。当被追问水电价已超标,为何还收公摊费,房东立刻改口只收卫生费20块,并解释虽然官方电价是8毛多,但电器维修也要成本。当记者质疑水电定价过高,房东直接打断沟通:“你租就租,不要问这些东西了。”

此外,出租房内的空调为五级能效,耗电极高,因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已逐渐退出市场。“空调一小时差不多一度电,”房东随后交底:“你用100块电费,我最多就赚你30块。60块交供电局,10块用来承担楼梯灯这些损耗。”

走访中,有中介以周边加工厂密集为由,宣称整片区域执行“商水商电”:“电费1.5块/度,水费6块/吨,整片都是这个价,没有更便宜的。”一位在康乐村从业27年的中介解释,他的楼栋每层加装独立增压水泵,水费因此涨至6元/吨。记者询问水电为何高于标准价,对方接连甩出“我在这里27年了,都享不了几毛钱一度电”“你是个打工的,又不是在这买房子落了户口的。”

番禺厦滘村:

“要正常水电价?维修就不包了”

厦滘村临近地铁3号线,租客多为年轻通勤群体。有中介开价水5块,电8毛多,记者认为水费偏高,对方直接回应:“贵就没办法了,你找其他人。”

随后,记者找到了一位手握多套精装房源的房东,租金1100元,电费1.3元/度、水费5元/吨,并承诺“屋内灯具、水管、空调损坏免费上门维修。”

记者询问能否按0.89元/度交费,房东答复:“也可以,但是就不包维修了,房租要往上调到1150或者1200,钱加进去,还不是一样?”

走访中,也有房东因行情遇冷主动降价。厦滘村一处月租1200元的房源,电价已从往年1.5元/度降至1.2元/度,“现在租房行情不好,只能调低水电价格了。”

条例实施三年来,隐形加价屡禁不止

记者梳理发现,当前房东水电加价的三类主要手法:套餐拆分,推出低价水电搭配固定管理费或服务费的组合方案;成本转嫁,将楼道照明等公共区域的水电消耗分摊;服务捆绑,将家电维修等成本变相叠加收费。

针对这一乱象,官方早已划定红线。2023年5月,广州出台实施《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明确对自然人加价收取电费的执法依据。条例实施三年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进城中村、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电费收费行为规范治理,截至今年4月,全市累计查处电费违规加价案件2425宗,清退多收费用4700余万元。然而,受硬件、产权条件限制,各类隐形加价仍持续存在。

“城中村水电费加价是一个老问题”。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认为,一方面,水电费加价可以掩盖出租屋租金较低的状态,即“低租金由高水电费补”。另一方面,城中村出租屋通常一个电表很多租客使用,分摊较多,难以查处。

就广州城中村出租屋而言,曾鼓励实行统一出租、公寓式管理,更加规范化,但由于“一户一表”仍是供电部门的基本管理模式,效果受限。对此,中国南方电网广东广州供电局曾明确回应: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栋房子,内部私自间隔的单间因租户无产权证明,不符合单独报装电表的条件。

彭澎认为,从长远来看,只有全面实施城中村改造才能根本解决问题。中短期内,可能由出租屋管理部门督促检查,要求业主每月公开用电和收费信息,让租户和供电部门共同监督。

违规收取水电费面临什么处罚?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程轶圣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电力法》等相关规定,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费,居民房屋用于出租的,出租人应严格按照政府定价向租户收取水电费用,不得在水电单价中加价销售给租户、提高用户水电价标准、扰乱价格秩序。

他建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水电费收取标准及缴纳方式的条款,双方明确具体标准再行签订合同。入住后要保存租赁合同、水电账单、缴费记录、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定期核对房东收费是否明显高于政府定价或实际账单。如果发现房东私自抬高水电费,应先与房东协商并要求其说明收费依据、出示原始票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发改部门、电力部门或12315投诉举报,必要时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要求返还多收费用并追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