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24日讯,近日,厦门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中科亚创(福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中科亚创(福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于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李家志时任中科亚创董事长、总经理,代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厦门证监局对中科亚创(福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家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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