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6月25日是第36个全国土地日。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土地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从土地性质看,包括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天然牧草地、城市公益林地、城郊集体林地等;从案件类型看,涵盖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
该批典型案例共8件,记者注意到,其中有4件刑事典型案例涉及的罪名均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比如,张某甲等人向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非法倾倒开槽土、盾构泥等建筑垃圾,造成近200亩耕地等农用地被毁坏,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助力受损耕地等有效修复。
另一起案件中,张某、曹某未经审批改变草原用途,擅自开垦天然牧草地1200余亩,造成草原植被严重毁坏,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推动其向相关部门缴纳生态修复费15万余元,并促推当地政府建立市域三级干部包联到村到户常态化巡查机制。
这批案例中,还有两件典型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一案例显示,海南某县某砖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砖厂被行政处罚,但一直不履行,也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以程序瑕疵为由将案件材料退回,行政执法机关也未及时沟通补正,导致违法占地行为持续存在。对此,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实质性消除违法状态。
发生在山东省青岛市的一起案件显示,青岛某区自然资源局启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但复垦土地质量未达到标准。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修复后新增耕地、林地近180亩。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还部署开展矿区土地复垦利用专项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常态化日常管护和长期监测机制。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责,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坚持对农用地进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保护。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修复、保护等职能作用,守牢土地资源保护红线,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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