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斯坦福大学写作课》
华莱士·斯泰格那 著
大象出版社
不合时宜的语言
并不是所有对当代小说家笔下的性描写感到痛惜的人,都是在反对性行为,或者反对描写性行为。有些人希望性描写在小说里得到更高的尊重,希望“高潮”这个词保留它的字面含义。同样,并不是所有质疑语言自由的人,都反对强大的语言本身。我们中有些人之所以反对无限制的语言自由,恰恰是因为他们在意语言。
我承认,我这一生中说了不少骂人的话,而且把它们放进了我的书里,意在捍卫艺术家的自由。我曾经热情地拥抱上流社会传统的式微,欢迎带有坦率与诚实的语言对严肃文学的入侵,我曾经想鼓起勇气在一位女士面前说“狗屎”,有时我的确说出了口。
本文配图:电影《无耻混蛋》
语言并不污秽:命名事物是正当的言语行为。“直率”并不是指“粗俗”,就像“不合礼仪”并非是指“肮脏”一样。实际上,粗俗(vulgar)指的是“平民的”(common);不合礼仪(improper)指的是“不合适”(unsuitable)。在正确的情境下,任何词语都可以使用。不过任何种类的词语,尤其那些至今仍忌讳扎眼的词,如果随意散落在书页里,就会像趣多多饼干上的巧克力颗粒一样,显得不合时宜。使用淫秽的词语不是过错,但把载满负荷的词语用在了错误的地方,或用错了剂量则是。罪过在于错误地加强了语气,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情绪外露导致的。做广告的人在路边铺满了霓虹灯标志,让你找不到你想找的酒吧或烟酒商店,与任何一种过度一样,这样的修辞很快变成了滑稽剧。
如果我习惯性地在女士面前说“狗屎”,那么,在交通拥堵的时代广场或者金门大桥上面对漏气的轮胎,我该说什么?当看到世界的不平等被揭露,我又该说什么?
我当了很多年的写作老师,在某种语言现象刚萌芽的时候,我就在观察。以往的情形曾经是,本着对女性的尊重,在课堂上,当男性成员试图炫耀、言语粗俗的时候,老师要试着保护女性成员。几年前,弗兰克·奥康纳和我商定了一个制度。我们无意约束学生们对主题和语言的选择,也没有在阅读和讨论前删减或涂改他们的习作的欲望,但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照顾跟我们的女儿差不多年纪的女孩,于是,我们宣布,任何在朗读时可能会让人感到难堪的稿子,必须由它的作者亲自朗读。
这根本不算禁令,而是一个邀请,而且不只面向粗俗的男性。为了临床的观察,为了坦然地接受自然的生理功能,为了让杰作在涂鸦中脱颖而出,为了大胆地使用语言,一个人必须鼓起勇气说话。
某些词语注定不会平平淡淡。就像房子里总会有卧室和厕所一样,污言秽语是一种文学资源,是表现强烈情感时脱口而出的方式。它们不会每隔十秒就出现一次,也不会比——当然诺曼·梅勒不在其列——*高潮来得更频繁。
我不会在女士面前说脏话,我要寻找的是仍然带有尖刺的词语。尽管对一个作家来说,能使用任何词语终归是一件高兴的事,但我依然要去探索那些潜埋在约束之下的可能性。
我的伯父是个农民,从学说话开始,每句话都要带几个脏字。有一天,他干活时离圆锯太近,被割掉了半截手指。我们都吓得呆若木鸡,他则立在那儿,注视着鲜红的血柱从自己手上喷泻出来。然后他开口了,而且并没有大叫大嚷。“噢,这鬼东西。”他说。
我想,比起某些小说家,他更能理解“强调”二字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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