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 “发言人来了”——民政惠民政策“面对面”新闻发布会在悦享康养怡舒苑举行。区政府副区长廖义伟,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围绕民政工作成果、发展规划、社会救助、殡葬服务、“一老一小”等民生问题进行发布,并现场回应群众诉求。
▲新闻发布会现场
01
民生福祉持续加码
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十四五”时期,江津区始终坚持突出民生为大,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努力把每一项民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民生福祉水平明显提升。
1、是基本民生保障有新成效
城乡低保标准大幅上调:
城市低保:由620元/月提高至770元/月,涨幅24.19%;
农村低保:由496元/月提高至630元/月,涨幅27.02%;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806元/月提升至1001元/月,涨幅24.19%;
常态化保障5.17余万低保特困对象的基本生活。
2、是基本社会服务有新作为
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建成养老服务机构386个,养老床位7123张,建设老年食堂26个,年服务老人100万人次,建成区、镇街、村社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儿童关爱品牌出彩
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
“童心房”改造项目惠及困境儿童,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婚丧服务不断完善
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建成户外结婚颁证基地。
新增审批城市公益性公墓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2座、殡仪服务站8个,公益性殡葬供给持续增加。
残疾人保障持续加码
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惠及群众2.8万人次;
建成18个“渝康家园”、63个社区康复站点,为2400余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专业康复服务。
基层社会治理有新进展
全区526个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搭建慈善救助平台:建成1个区级“慈善+救助”联合体、38个社区慈善基金。累计接收慈善捐赠5418.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3.02万人次。
“十五五”期间,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推动民政惠民政策落实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抓好抓实,从养老、救助、福利、服务、治理五大方面精准发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02
两大新政同步实施
江津惠民殡葬补贴标准+办理指南来了
今年两项重磅殡葬新规正式落地执行:新版《殡葬管理条例》:3月30日起全国实施;《重庆市基本殡葬服务惠民实施办法》:5月1日全市推行。
江津全面贯彻落实,一起来看懂新政细则。
1、我区殡葬服务布局全覆盖
现有设施:
1座火化殡仪馆、2座经营性公墓、12座农村公益性公墓、9个镇街殡仪服务网点,覆盖几江、鼎山、白沙、珞璜、先锋、杜市等镇街。
遗体接运、治丧守灵、骨灰寄存、合规安葬均可就近办理。
新政硬性规定:
今后不再审批新建营利性殡葬机构,所有殡仪馆、公墓均为政府公益设施,用地实行划拨,遏制墓地商业化涨价。
全区火化、冷藏等设备全部达标,定期开展安全环保检修。
2、两项补贴可叠加申领,互不冲突
基础火化补贴(含四项服务+平价骨灰盒)
普通江津户籍居民:最高补贴750元;
低保、特困、优抚对象,器官及遗体捐献人员(不限户籍):最高补贴1500元;
优待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补贴。
3. 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定点公墓可享)
适用公墓:临峰山公墓、油溪农村公益性公墓。
立体格位安葬:一次性补助1500元。
树葬、花葬、骨灰撒散、不留坟头等生态葬:一次性补助3000元。
4、三种办理渠道,补贴直达银行卡
申领时限:火化、安葬完成后1年内。
本地一站式即时结算(最便捷):在江津殡仪馆火化,结账时自动核验身份,补贴直接抵扣费用,无需事后报销。
重庆市内多家机构合并结算:本人垫付全部费用,由火化殡仪馆上传资料至“渝逝有安”平台,审核通过后次月拨付补贴。
市外火化线下兜底办理:携带市外火化证明到户籍地镇街民政办初审,再报送区民政局殡葬所审核,资金次月到账。
便利举措:
低保、特困人员由大数据自动核验,不用再开具纸质困难证明;捐献家庭只需补充红十字会捐献材料。
政策分界:
2026年5月1日前办结的,仍执行老政策,新标准不补发差额。
5、殡葬管控红线务必遵守
全域严禁在耕地、林地、水源保护区、道路沿线新建、翻新坟墓;存量违规坟墓一律迁移或平坟深埋。
墓穴严格控面积:骨灰合葬墓≤1㎡;土葬单人墓≤4㎡、双人墓≤6㎡。禁止修建巨型墓碑、大面积硬化、活人预修寿坟、宗族连片私墓。
殡仪服务专营管理:医院太平间仅限临时存放遗体,严禁外包;无资质人员不得私自接运遗体;火葬区内禁止售卖棺木。
全部服务明码标价,严禁捆绑消费、变相涨价。
投诉热线:96000。
03
免申即享
江津“一老一小”四大惠民新政速看
1、高龄补贴:
2025年7月起全面“免申即享”
无需跑腿、不用申报、自动发放!
享受对象:
江津区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发放规则:
系统每月自动筛查新增高龄老人名单;
当月达标、次月生效发放;
优先社保卡直发,无匹配账户由村(社区)主动联系收集信息、兜底办理。
最新补贴标准
80–84周岁:5元/人·月
85–89周岁:50元/人·月
90–99周岁:100元/人·月
100周岁及以上:500元/人·月
2、90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
零门槛自动保障
自2013年起我区长期坚持的暖心福利,全程免申即享、自动纳入。
保障对象:每年8月31日前,年满90周岁的江津户籍老年人。
保障范围:老人在家中、户外发生各类意外伤害导致伤亡,均可按规定申请理赔保障。
咨询电话:023-47262676
3、中度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电子券发放)
面向失能老年群体精准减负,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抵扣服务费,政策持续至2026年12月31日。
享受对象:江津区内常住、60周岁及以上、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办理流程:个人“民政通”申请 → 能力等级评估 → 发放电子消费券 → 服务核销 → 民政统一结算。
费用说明:评估预交100元,评定达中度及以上全额退还,未达中度标准需自行承担评估费。
抵扣标准(月最高抵扣800元)
居家上门服务:按实际消费50%抵扣;
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喘息服务:按实际消费40%抵扣;
已享受长护险人员:扣除长护险待遇后,剩余自付部分仍可按比例抵扣。
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贴
全方位兜底守护孤困未成年人成长。
保障对象:
江津户籍、18周岁以下父母双亡或失踪孤儿;
已满18周岁,但在校就读中学、中职、全日制大专、本科的在校孤儿;
依法收养的重庆市户籍病残孤儿。
办理与标准:
当月申报、次月发放;
统一标准:1651元/人·月。
记者:王茜 钟 尧
实习记者:刘静如
编辑:周小川 编审:胡德赛
值班副总编辑:龙春梅
总编辑:王 刚
声明:凡江津区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