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6〕2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教〔2026〕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6年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外市(县),随法定监护人到南京(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南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该子女需年满6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秦淮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下同)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有效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2026年5月31日);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2026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暂住在我区且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2日至6日(6日17:00截止)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登记报名。平台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及就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证地址所对应的报名点学校线下咨询。
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其随迁子女入学。
三、报名地点
暂住地所属辖区街道的指定报名点学校如下:
四、其他
1.本办法由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秦淮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52650656;招生监督电话:52650626。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26年6月24日
丨来源:区教育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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