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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我们去访问邻居科特先生,一周前就约好了:这周三15:00,去他家喝咖啡。

14:10,我从图书馆出来,匆忙去超市买花,超市的花束价格亲民,我选了档次最高的,10欧元,因为科特先生为我做了个鞋架,放在门口,他说这样我的鞋子可以整齐些。

15:02,我们按了科特家的门铃,不到五秒,他就来开门了。

撰文 | 三书

去邻居家做客

科特先生把门开得很大,“欢迎!”,他笑容热情,这个客气的词让我想到比邻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去他家,我甚至不知道他家布局是什么样。

我把花递给他,他接过花,连说了两遍“真美”。他家里好大,至少是我们公寓的两倍大,而且到处铺着地毯。我们跟着他往厨房走,他简单介绍了下,卫生间,卧室,客厅,门都开着,我感觉他今天专门做过清洁,地毯已经磨旧,但很干净,家里空气也格外清新,没有我担心的老人味。他从橱柜里取出一个花瓶,装上水,把花束插进去,大小刚刚好。

他捧着花瓶带我们到客厅,茶几上已经摆好三个杯子、一壶咖啡。他坐在长沙发上,我和K坐在对面两个单独的沙发上,中间隔着约一米的距离,这个距离让我感觉舒服。每次在楼道或门口遇见科特先生,我心里对他总有些歉意,K和我是一对,而他多年鳏居。他穿着松垮的短袖短裤,坐在我们对面,肚子比三年前更圆了,头顶灰发稀疏,他的目光有些涣散,好像从远处看过来,说话声音也有些含糊。他还不到七十岁吧,我猜。我们毕竟不熟,社交性质的聊天让我直打哈欠,幸好有咖啡,幸好有花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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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 赵昌(传)《茉莉花图》

话题转到故乡和童年时,交谈才真正开始。我告诉科特先生,我父母仍在老家务农,种植猕猴桃、小麦、玉米、油菜籽、大豆和时令蔬菜,我家门前有一株樱桃树,院子有葡萄藤。当我把这些事物用外语说出来,如数家珍一一列举,它们变得异常美丽,我父母的生活听起来像个传说。我在美化他们的形象吗?我没有,至少没有刻意,从遥远而异域的视角看,他们的生活确实是美的。

计划是四十分钟,没想到聊了一个半小时,科特先生送我们到门口,然后关上了门。我们出来右转,一步也不用走,K就拿钥匙开门,他说这是世界上最近距离的一次访问。是啊,离得也太近了,感觉却是访了一个远人。

回家后,我想起从前的邻居,在村里度过的童年,家家的门都敞开着,一家的孩子就是全村的孩子,想去谁家就去谁家,大人们也是,不需要敲门,更不需要提前约定。正式即意味着距离,意味着失去天然的亲密。我也想起在城市生活的二十年,搬过几次家,和邻居们的交往仅止于在楼道打声招呼,彼此不问姓名,偶尔有知道姓什么的,但从未去过邻居家里。这有什么不对吗?没有不对吗?反正我不喜欢家家防盗门紧锁的那种黑暗,也讨厌有事相询时邻居把门只开一道缝。我不会对邻居把门只开一道缝,尽管也从未邀请过他们到家里坐坐。墙和门是必要的,距离是必要的,也许四邻相安无事的前提就是保持一定的距离,然而不应该彼此隔绝,不应该视若无物吧。

杜甫和他的邻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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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吴石仙《携琴访友图》(局部)

《南邻》

(唐)杜甫

锦里先生乌角巾,园收芋栗未全贫。

惯看宾客儿童喜,得食阶除鸟雀驯。

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

白沙翠竹江村暮,相对柴门月色新。

古代写邻居的诗不多,据我了解,杜甫是写得最多的一个,无论住在哪里,忠厚直谅的他,总能与邻人亲切相处。

比如《羌村三首》其二写道,战乱中他回到羌村,探望寄居在那里的妻儿,邻居们见他回来,都过来看,大概狭小的家院里都挤满了人,邻里很多人甚至爬在墙头,大家见他活着回来,都在感叹唏嘘,“邻人满墙头,感叹亦歔欷。”翌日上午,父老四五人,手中携着酒浆,特地来他家里慰问,与他话契阔,问他路途行程。

住在成都草堂期间,杜甫写了很多闲居的诗,邻居们更是一个个跃然纸上,春花满蹊的黄四娘,隔篱相呼饮酒的邻翁,他生病时常来探访的北邻,更有社日当地村民对他们这家外来户的热情款待。及至后来漂泊至夔州时,住在瀼西草堂,堂前有几株枣树,一位贫苦妇人常来打枣,后来他准备东归,将住处赠给一个远亲,那亲戚在草堂前筑起篱笆,不让邻妇打枣,杜甫为此专门写诗相劝,“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又呈吴郎》)仁者之心,千载之下,犹令我辈动容。

这首《南邻》,诗题表明他是住在南边的一位邻居,有意思的是,作为邻居,他住得并不近,杜甫称他“锦里先生”,那么他住在锦里,从草堂过去,要走一段路,还要过一条江。锦里先生是谁,我们不必去考证,考证本身很无趣,他是否“朱山人”早已没有关系,我们只需要从诗中去感觉就好了。

“锦里先生乌角巾,园收芋栗未全贫。”住在锦里的这位南邻,头戴乌角方巾,时值秋天,园子里种的芋头和板栗成熟新收,这是杜甫进门所见。从乌角巾和未全贫,以及“先生”的称谓,我们可以想见这位邻人非等闲之辈,似乎是位隐士。亲切的是园子里的芋头和板栗,它们在和我们打招呼。

从全诗来看,杜甫在南邻淹留竟日,这一天值得写的应该很多,比如锦里先生怎样招待他,他们怎样坐在一起饮酒,谈了些什么,以及时间怎样流逝,等等。这些内容写出来也有滋味,但诗不是记叙文,作为艺术家,杜甫对整个过程只字未提,而是仅仅写了开始和结束。诗人歌颂的是他深深感受到的事物,而不是记录,正如画家德加所说,他并不画他看到的,他画的东西要让人看出他拥有的事物。

看到人客来,孩子们非常欢喜,并不怕生,台阶上觅食的鸟雀亦不惊飞,“惯看宾客儿童喜,得食阶除鸟雀驯。”这些都是杜甫深深感受并歌颂的事物,我们可以由此想见锦里先生的朴实,他没有隐士的冷然孤僻,他的家里宁静祥和而不乏天然妙趣。这应该也是杜甫喜欢和赞赏的所在。

这一天过得真快,才来就要回去了。杜甫略去做客的过程,直接跳到归程,我想是因为诗的缘故,更因为真实。诗就是真实,真实的人用诗说话。设想你去访问某个特别的朋友,去的路上心怀期待,或许还有点紧张,见面时强烈的印象,然后归途满是回味,这些都让你感受深刻,至于你们聊了些什么并不重要。杜甫的只字未提,在我看来,正是他和锦里先生二人相对的忘言忘机。

“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五六两句写归途,锦里先生送他回去,他们乘小船过渡,一苇杭之。眼前风景,经他平易道来,便为婉倩高致,“才深”“恰受”此等用词,更觉率真可爱。

锦里先生一直把他送到江村,送到家门口。“白沙翠竹江村暮,相对柴门月色新。”杜甫没有写人情,仍用闲笔写无关紧要的事物,但人情饱含在其中,因为人情,这些事物都变得更美。他好像离开了很久,暮色苍茫的江村,白沙翠竹,他以久违的目光,重新看见这个地方。

最后,月光落在柴门上,月光也是新的了。

去梅姨家

小时候,母亲带我去梅姨家,虽然我们同村,而且在同一条街,几分钟就能走到,但感觉像走亲戚,母亲必要换上洗过的衣服,对镜梳好头发,还用手帕包十个鸡蛋提了去。

梅姨和我母亲很要好,她是四川人,不知为何嫁到我们村里。我喜欢她小巧的样子,一看就和本地女人不同,我也喜欢她的南方口音,听起来挺温柔。

我们半下昼去,梅姨也要给我们做吃的,四川人很会做吃的,有时是醪糟汤圆,有时炒两碟小菜。梅姨家那时还住老屋,灶间连着堂前,泥地扫得很干净。我们围着炕桌吃饭,饭菜香气和柴火烟气氤氲,母亲和梅姨说着话,夕阳照在泥墙上,异样静谧,不过个把时辰,却仿佛人世悠悠无尽。

告辞时动静忽然变大,天快黑了,梅姨送我们出来,母亲叫她留步,她不肯,非要送一段路,再送一段路,一直把我们送到家门口。就像走亲戚回来,家门口的土场,门扉,院子里的桐树,简陋的房屋,都变得新鲜,好像我重新看见我们的家,看见我们生活在这些朴素而美丽的事物中间。

本文为独家原创内容。作者:三书;编辑:张进;校对:赵琳。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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