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封面新闻记者暗访了一条黑色产业链:以“医考培训”为幌子的机构,向无学历、无执业经历、无从业信息的“三无”人员贩卖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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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考培训机构发布的各类直通班促销信息

记者在安徽淮南一家机构缴纳1万元定金后,次日就在国家卫健委官网查到了自己的信息——“上海某门诊部外科执业医师”,已有两三年执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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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临床执业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件内页

这个速度,比办一张假身份证还快,而且信息“永久可查”。

这背后是一套完整的造假流水线:伪造医学学历和助理医师档案,贿赂卫健委内部人员在后台直接录入人脸、指纹和注册信息,让虚假资质获得官方系统的“认证”。这些证件最终流向小诊所和黑医美机构,持证者可能连手术刀都没握过,就站上了手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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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本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摆放展示

理解这件事的法律边界,不能只停留在“这是造假”的观感上。三方的责任,需要像拆解一台精密仪器一样,逐层剥开。

一、培训机构:他们在卖什么,触犯了哪些红线

这些机构提供的不是“培训服务”,而是一套绕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的“替代方案”。这个行为的违法核心在于:他们把国家行政许可当成了商品

正常取得医师执业证,需要经过两道关口:一是通过国家统一医师资格考试,证明专业能力;二是向卫健委提交真实材料申请注册,由官方审核后录入系统。这就像你要进入一个高度安保的小区,必须凭身份证刷卡、经过保安核实才能入内。

而涉案机构做的事,相当于伪造了全套身份证件,还买通了门卫,让你直接走工作人员通道进入。他们伪造了医学学历、执业助理医师档案、工作经验证明,甚至声称能与高校合作制造大专、本科学历学籍。这些材料本身是伪造的,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则可判三到十年。但更关键的是第二道门——要进入卫健委的官方系统,必须有内部人员配合。机构宣称可以“补录通道”操作,让“卫健委工作人员”在后台录入人脸、指纹、成绩信息。这就涉及行贿犯罪。

如果机构向卫健委工作人员行贿,个人行贿数额达到3万元即入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0万元以上为“情节严重”,200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与公职人员勾结违规注册,还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共犯。

二、卫健委公职人员:系统为什么会被攻破

这件事最让人后怕的细节是:记者在官网上查到的信息,是“永久可查”的。这意味着虚假信息不是被贴在系统外壳上,而是被植入了系统内部。

正常医师注册,卫健委工作人员需要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格证书、聘用证明等材料,自收到申请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但涉案人员直接跳过了这个环节,在后台录入虚假的执业信息。这就像银行柜员绕过开户审核,直接往系统里写入一个虚构的账户。

如果公职人员收受了贿赂才这么做,就构成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贵州省卫健委原副主任田艳,因受贿1726万余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如果公职人员没有收钱,但明知对方不符合条件仍违规操作,且造成了重大损失,就构成滥用职权罪。江西省卫健委原主任龚建平,就因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量刑上,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的处五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五到十年。

还有一种情况:工作人员并非故意,而是严重不负责任、疏于审核,导致虚假信息被录入。如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以上,就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没到这个门槛,属于行政违纪,面临政务处分而非刑事追责。

这个边界很关键——不是所有工作失误都构成犯罪,法律只追究那些造成法定严重后果的失职行为。

三、购买者:花几万块钱买证,要付出什么代价

很多人会问:如果只是买了证、没去行医,是不是就没事?

答案是否定的。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属于国家机关颁发的证件,买卖行为本身就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根据《医师法》第五十四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书会被撤销,3年内不得再申请,还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如果买证后实际行医,问题就更严重了。非法行医罪的核心认定标准只有一个:是否取得了合法的执业资格。不管你是否有医学背景、是否出于好心、是否收费,只要没有合法资质就从事诊疗活动,就构成非法行医。

去年云南一名七旬老人用偏方为人治病致人死亡,法院认定其构成非法行医罪,虽然有自首、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有医学学历但没通过正规考试的人,买证后行医的违法责任,与完全没有医学背景的人是一样的。法律不认“我其实懂医”这个理由,只认“你有没有合法资格”。

四、回到问题本身:这件事的违法边界在哪里

三方共同构成了一个闭合的违法链条:购买者出钱买身份,机构在中间伪造材料、打通关节,内部人员负责在系统里“盖章认证”。每一环都是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但各自触犯的罪名和面临的法律后果不同。

这件事最核心的违法点,不是“假证”,而是“真系统里的假信息”。以往的假医生是“人真证假”,容易排查;现在的模式是“人假证真”,系统里查得到、永久有效,监管被彻底绕过了。从这个角度看,法律需要追责的不仅是造假者和买证者,更是那些让系统向虚假信息敞开大门的内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