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宋代民生存在一个极大误区:认为宋代废除苛役、轻徭薄赋,百姓无需承担无偿劳役,生活压力远小于汉唐明清。事实上,宋代是中国古代役法最繁杂、基层摊派最频繁的朝代之一。宋代百姓虽然不用承担汉唐式的常年兵役、大型苦力徭役,但新增的各色乡役、职役、杂役,对底层百姓的压榨更为细碎繁重,也是宋代小农贫困、逃亡、破产的核心诱因之一。
宋代役法体系分为两大类:官役与乡役。官役多由官府统一征调,用于修路、治水、漕运、城池修缮等公共工程;乡役是宋代独有特色,也是百姓负担最重的劳役类型,包含里正、户长、乡书手、衙前、耆长、壮丁等数十种基层差事。
宋代役法执行核心原则:按户等摊派。官府将百姓分为五等户,一等二等富户承担高阶重役,三等四等普通农户承担常规乡役,五等贫苦下户承担辅助杂役,几乎没有百姓可以完全免役。不同于其他朝代徭役有固定年限、固定天数,宋代乡役为常年在岗、轮值交替,一旦轮值服役,全年需随时听候官府调遣。
结合《宋会要辑稿》与现代役法研究考据:普通农户平均每三年至五年轮役一次,单次服役周期长达一整年。服役期间,百姓需无偿为官府催收赋税、登记户籍、维护治安、押送物资、承办公务,不仅没有任何薪资报酬,还需要自掏腰包垫付公务开支,很多农户因承办衙前重役,直接倾家荡产。
除常年乡役外,临时性杂役从未间断。农闲时节,官府会征调百姓参与河道疏浚、堤坝修缮、官道维护、粮草转运,年均临时服役天数不少于三十天。农忙时节若遇官府紧急征调,百姓必须放下农活服役,直接导致粮食减产、全年收成受损。
宋代王安石变法推行“募役法”,初衷是用钱代役、解放民力,但落地后彻底变味。原本无需服役的贫苦下户,被强制征收免役钱、助役钱,赋税压力凭空增加;有钱富户依旧可以花钱免役,底层百姓负担不减反增。变法废除后,旧式繁重役法再度恢复,基层民生陷入恶性循环。
纵观两宋历史,徭役从来不是短期辛苦,而是悬在底层百姓头上的长期枷锁。汉代徭役一年数十天、唐代有明确服役年限,唯独宋代役法细碎绵长、无休无止、自带经济损耗。这也是为何宋代经济极度繁荣,民间流民、破产农户依旧数不胜数的根本原因。
文|挽梦忆笙歌
参考文献: [1] 王曾瑜. 宋代役法制度考述[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3). [2] 邓广铭. 王安石变法与宋代民生变革[M]. 中华书局,2019. [3] 徐松. 宋会要辑稿·食货、职役[M]. 中华书局,1957. [4] 包伟民. 宋代基层治理与乡役负担[J]. 中国史研究,2020(04). [5] 李金水. 两宋徭役变迁与底层民生压力研究[J]. 史学集刊,2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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