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生效后,管教民警XX曾连续两天四次向我索要判决书,声称法院要求代为保管,我告知其判决书已被我撕毁。次日清晨,我被直接通知“下队”投送监狱,未获准与监室内任何人接触。”——2026年6月27日 许艳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2021年随着一纸判决书的公布,红遍大江南北的连云港女辅警许艳案?
2019年5月,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副局长刘某乙(原路南派出所所长)因受贿案件被公安机关查处,在交代赃款去向时,刘供出了与其保持长期性关系的女辅警——许艳。警方顺藤摸瓜,调取了许艳的银行转账记录,发现其曾与多名当地公职人员(包括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小学校长、医院院长等)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由此案件正式浮出水面。
2019年6月3日,许艳被连云港市纪委、灌南县监委采取留置措施,6月18日转入看守所羁押。
然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随后许艳竟成了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根据一审判决,被告人许艳涉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500万……
一审判决书(判决部分):
涉事官员则以受害人的身份押保候审……
舆情奇点出现在2021年3月份,一纸判决书(一审)流传网络,刹那间许艳红遍大江南北,连云港 灌南法院迫于压力撤回了一审判决,
同时二审决定采取闭门会审的模式,
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 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许某同时或者不间断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闹事、买某、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 庭、名誉的心理,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
最终许艳被判入狱7年, 罚金降至30万,并认定部分涉案金额证据不足。
公开资料显示,被告人许某,女,1994年10月14日出生于江苏省灌云县,大专文化,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辅警,家住江苏省灌云县,普通家庭,面容姣好。
2026年6月2日,连云港监狱的大门缓缓敞开,许艳 结束长达七年的牢狱生涯, 终于走出高墙,
而仅仅过去25天后的2026年6月27日,许艳通过公众号“e赐方”首次公开发声,并讲出了文章开头那段话。
狱中的许艳为何要撕毁判决书,我们不得而知,或许是为了保住这份未被正式公开的原件“证物”?或许是出于泄愤,
出狱后,许艳说:我家人被围堵、母亲被下毒,而与我同案的其他公职人员,有的反被提拔,有的仅被免职,监委为何不彻查他们资金的真实来源?我在留置期间已提供涉及非法来源的具体时间、地点、账号及相关人员线索,为何有关部门不予调查?
7年,人生有多少个7年,何况花季少女,7年后,为何许艳仍耿耿于怀?
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那些被她“迫害”过的大佬们,如今又身居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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