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短小精悍却又极具杀伤力的视频:在某个饭局上,有人给一位中年男士递上一瓶东鹏特饮,男士摆手拒绝,画外音和配文直指“东鹏老板不喝自家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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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短短几天内,这个看似“朋友间揭短”的片段,竟在资本市场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东鹏饮料的股价连续下挫,A股与港股合计市值一度蒸发超过70亿元人民币。

直到6月27日,真相才浮出水面。被指认为“东鹏老板”的男士,其实根本不是创始人林木勤本人,而是其合作伙伴“张雪机车”的创始人张雪。当时的真实场景,是张雪在自动售货机买了一瓶东鹏特饮,开玩笑地问东鹏饮料副总裁蒋薇薇:“你有没有喝过别人花钱买的东鹏,然后请你喝的?”这段友好的玩笑互动,被人掐头去尾、张冠李戴,最终发酵成了企业创始人的“信任危机”。

一个错位镜头,一句断章取义的玩笑,何以撼动百亿市值?在这起教科书式的网络谣言事件中,恶意造谣者将面临怎样的“十亿罚单”?今天,我们不聊八卦,不谈是非,只从法律的视角,冷静地拆解这起事件背后的法律责任与追责路径,为所有人敲响一记警钟。

一、 为何一张错位照片能让上市公司“失血”70亿?

很多读者不解:一则看似荒诞的谣言,为何能重创一家根基稳健的实体企业?这背后,恰恰揭示了互联网时代下,谣言对企业商誉的“核弹级”杀伤力,以及法律为何要对此施以重拳。

在法律上,企业的品牌声誉属于其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受到《民法典》的严格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这起事件的恶劣之处,在于它精准地刺中了消费品牌的两大“命门”:

1. 核心人设与产品信仰的崩塌。 对于东鹏特饮这类快消品牌,创始人是品牌人格化的象征。如果“连老板自己都不喝”,就等于从根源上否定了产品的品质与安全,这种背叛感会瞬间击穿消费者的信任底线。

2. 资本市场对不确定性的恐惧。 谣言引发的不仅是消费者的疑惑,更是投资者对公司治理和未来销量的恐慌。这种恐慌会迅速转化为抛售行为,导致股价暴跌。正如我们所见,谣言传播开来,率先遭受冲击的就是最敏感的资本市场。

这就是网络谣言的“杠杆效应”——用几乎为零的造谣成本,撬动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的伤害。造谣者通过虚构场景、伪造言论,捏造出完全背离事实的“内部饭局”,其恶意程度可见一斑。这种伤害一旦造成,即使企业事后公开辟谣,信任的“破窗”也需要漫长的时间和巨大的成本才能修复。

二、 普法的核心:恶意造谣的“三重门”法律责任与追责流程

东鹏饮料在声明中表示已固定证据并“报案”,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信号。这意味着,在品牌看来,造谣者的行为已经越过了民事侵权的边界,触犯了更为严厉的法律红线。那么,恶意造谣者将面临怎样的“法网”?

第一重:民事赔偿责任——难以估量的“经济账”

这是最常见也最直接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企业可以起诉造谣者,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的数额,直接与企业遭受的实际损失挂钩。这70亿蒸发的市值,虽然不能直接等同于实际损失,但可以作为主张赔偿的重要参考。企业可以聘请第三方审计和评估机构,对谣言造成的销量下滑、股价异动、品牌修复成本等进行精算,从而提出一个天文数字的赔偿诉求。这个数字,足以让任何一个“键盘侠”倾家荡产。

第二重:行政处罚责任——来自公权力的“红牌警告”

如果说民事责任是“私人恩怨”,那么行政责任就是公权力的直接介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次事件中,谣言不仅损害了一家企业的声誉,更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了众多投资者的恐慌和损失,其“扰乱公共秩序”的性质十分明确。公安机关一旦查实,对造谣、传谣者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是迅速且有效的一记重拳。

第三重:刑事法律责任——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这才是最严厉的终极制裁。东鹏饮料的“报案”,很可能剑指《刑法》中的两项罪名: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高管拒喝”是捏造的虚伪事实,70亿市值蒸发属于“造成重大损失”,相关指控的构成要件已初步显现。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如果造谣者的目的就是为了做空股价获利,或者其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构成此罪,面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那么,追责流程是怎样的?

此次东鹏饮料“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已经正式启动了刑事追责程序。接下来,公安机关将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会立案侦查。通过技术手段锁定造谣源头、查明传播链条,在证据确实充分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定罪量刑。这是一套严肃、严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司法程序。别以为删了视频、销了账号就万事大吉,在网络世界,每一个行为都会留下数字痕迹,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痕”。

三、 理性呼吁:莫让“吃瓜”变“种瓜”,共筑谣言的防火墙

在辟谣视频中,当事人张雪无奈地说:“居然吃瓜吃到自己头上了。”这句带着黑色幽默的感慨,是对所有人的提醒:在谣言的链式传播中,没有人能独善其身。今天的看客,明天就可能沦为谣言风暴的中心。

不信谣,是数字时代公民的基本素养。 在看到此类极具“爆炸性”和“反差感”的信息时,请多一分理性,慢一秒转发。问自己三个问题:来源是哪里?有权威印证吗?逻辑合理吗?很多时候,谎言穿上了“内部爆料”的马甲,利用的正是我们偏好阴谋论的认知偏差。

不传谣,是法律为我们划定的行为边界。 很多人以为“我只是好心转发,应该没事吧?”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如果你传播了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信息,同样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在事实不清前,不转发、不评论,本身就是一种有力的抵制。

共同抵制,是建设商业文明的必要之举。 一个充斥着恶意抹黑、互泼脏水的商业环境,最终会反噬我们每一个人。当企业需要把大量精力用于“辟谣自证”而非研发创新时,社会的整体福祉就会受损。抵制这种“黑公关”和恶意中伤,就是保护创新,保护我们自己的消费权益。

这起“东鹏特饮”事件,是一堂价值70亿的法治公开课。它告诉我们,网络从不是法外之地,嘴上的“玩笑”一旦以虚构事实的方式呈现并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再是玩笑,而是需要严肃追究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法律的利剑,随时准备斩断那些伸向企业商誉的“黑手”。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心有法度,行有尺度,让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法律的红线。我们乐见真相水落石出,更期待这一次法律的亮剑,能清晰地为网络言行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