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地图|导航|乘车路线|律师会见
▼兰考县看守所地址:兰考县国道G106与南韩线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导航:兰考县艺鑫嘉移门柜门
▼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兰考南站(高铁站)乘坐兰考102路公交车到王庄社区站下车,向北步行1公里路东。
▼兰考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兰考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规定的坦白从宽制度?
坦白从宽是刑事政策的法律化,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首先,坦白从宽法律化,是贯彻"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就是为实现改造人的目的而制定的一项正确的政策和策略,它有助于刑罚目的实现。其次,"坦白从宽"政策是根据犯罪人的不同实际情况而提出的。对坦白者给予从宽处理,对于感召犯罪人坦白,从而最大限度地孤立极少数顽固分子,分化瓦解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具有重要的意义。最后,"坦白从宽"政策有利于迅速破案,查清案件事实,避免或减少国家和社会的损失。
关于坦白的定义,有的认为,坦白是指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被发现以后,犯罪分子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向公、检、法机关如实交待自己罪行的行为。有的认为,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交待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审查、裁判的行为。有的认为,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捕归案后,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审判的行为。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答》将坦白定义为:"犯罪行为已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发觉、怀疑,而对犯罪分子进行询问、传讯,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分子如实供认这些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兰考县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据此,坦白的本质特征在于犯罪人在被动归案后能如实交待已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
第一,犯罪人被动归案。被动归案的特征决定了坦白只能是犯罪人向司法机关坦白,而不能是向其他机关或者组织坦白。
第二,如实交待自己被指控的罪行。①所交待的必须是犯罪的事实。②所交待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即自己实施并应当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罪行。如果是共同犯罪,还需要根据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分工来讲清自己的犯罪事实。③所交待的必须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所谓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是指已被发觉和掌握的犯罪事实,更具体地说,是司法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或传唤以及公民将其扭送所依据的犯罪事实。④必须如实交待。所谓如实交待,是指如实交待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主要犯罪事实是指足以证明其行为构成犯罪并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基本事实和情节、并不苛求全部事实和细节,也不要求是所犯的全部罪行或重要罪行。
所以,犯罪人只要就自己所犯的某一罪行的关键事实和情节作了较为全面并符合客观实际的供述,而没有在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和情节上故意作虚假陈述、歪曲真相或避重就轻以推诿或包揽罪责的,即使在其他一些细节上存在不一致或不准确,也应认定为如实交待了这一犯罪事实。如果犯罪人犯有数罪而只对其中一罪或一部分罪行作如实交待的,就只对该一罪或该一部分罪行认定为如实供述,从而只就该一罪或该一部分罪行适用坦白的有关规定。【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兰考县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兰考县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兰考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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