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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2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

浙江一家公司忙得热火朝天

这家公司生产的尤琳嘉品牌脱毛仪

口碑不错,销量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然而,到了3月6日

网上突然出现大量文章和消息

称该品牌脱毛仪不符合国家标准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微博也出现了相关负面话题

随着消息不断发酵,影响逐渐扩大

希望能在促销季迎来大量订单的公司

仿佛被泼了一盆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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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促销季遭遇舆情危机

3月6日,尤琳嘉脱毛仪品牌已进入了“爆单”的前夜。浙江缘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缘建公司)已经准备好“被订单砸晕”,谁也没想到,他们等来的不是“订单轰炸”而是“舆情炸弹”。

3月6日中午,自媒体账号“专业暴踹馆”发布了一篇文章《“尤琳嘉”品牌脱毛仪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文章称,正光检测科学研究院出具的两份检验报告显示,“尤琳嘉”脱毛仪被检出“与皮肤正常接触才出光”“电磁兼容性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可能造成“失明”“孕妇流产”“胎儿畸形”“基因突变”等严重危害。

正光检测科学研究院是国内正规且较权威的检测机构,白纸、黑字、红公章的检测报告直接出现在文章中,任谁看了都会对尤琳嘉品牌脱毛仪起疑心。

仅大半天,这篇文章不断被转发,网络舆情迅速发酵,阅读量飙升至几千万。微博上也同时出现了大量“尤琳嘉脱毛仪存在安全隐患”类的负面话题——这些数据在网络海洋上也许只是浪花一朵,但对于缘建公司来说,就是滔天巨浪。

更要命的是,文章直接点名正在销售尤琳嘉产品的各电商平台:“尤琳嘉脱毛仪系不合格产品,本应停止销售并召回,但是在甲、乙等平台上依然正常在售,希望这几个平台秉承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及时关注尤琳嘉产品的质量问题。”

被点名的电商平台为了应对舆情,只得立即把尤琳嘉脱毛仪全部下架,消费者也开始退货。某短视频平台上,正在带货尤琳嘉脱毛仪的直播间紧急中断了直播。缘建公司的工作重点被迫从“业绩冲刺”换“舆情抗洪”。

缘建公司立即联系上正光检测科学研究院,询问检测报告的问题,该研究院的回复迅速而明确:该检测报告系伪造。拿到研究院的回函,缘建公司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回应:“专业暴踹馆”发布的文章中的检测报告系虚假报告,报告中使用的正光检测科学研究院的公章系伪造,同时宣布将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缘建公司还联系了“专业暴踹馆”账号的实控人,告诉他,其所发布文章中提到的检测报告系伪造。“专业暴踹馆”随即删除了该文章,并发布声明“此前发布的检验报告的确未经核实,已删除”。

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此次事件仍然给缘建公司造成9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缘建公司负责人意识到,此事恐怕并非空穴来风。结合网上的负面舆情,缘建公司迅速展开了固定证据的工作。2022年4月19日,缘建公司派员携带着搜集到的部分证据材料,向上海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

“专业暴踹馆”账号背后的公司是比目老鱼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叫王彭斐。微博上的相关信息也是由王彭斐的个人微博账号首发的。

作为负面文章的首发自媒体,“专业暴踹馆”的王彭斐跟缘建公司是不是有什么恩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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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诋毁的背后是一场竞品商战

实际上,王彭斐与缘建公司之前并无瓜葛,他声称自己只是个拿人钱财、替人写稿的博主,并不知道那两份检测报告是伪造的。

办案民警一路顺藤摸瓜,摸到了一家叫作南京销海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销海澡公司)的公司。销海澡公司的老板、总经理是陈良远,副总经理叫周艳湖,两人负责公司的管理工作。

2012年7月,陈良远、周艳湖等人出资成立销海澡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从事电商行业,后来他们取得了国外“慕嗣印”品牌脱毛仪的国内销售代理权,销售成绩一度非常出色。

然而,缘建公司的尤琳嘉品牌脱毛仪后来居上,销量超过慕嗣印品牌脱毛仪,缘建公司自然成了销海澡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让陈良远、周艳湖更为不安的是,国外的品牌授权方对他们的销售状况非常不满,不断给他们施压,甚至声称要收回品牌授权。

为了提升自家产品销量,打击竞争对手,陈良远可谓绞尽脑汁,他打算在尤琳嘉脱毛仪质量上找突破口。2021年初,销海澡公司找过好几家检测机构对尤琳嘉脱毛仪的功能、指标等进行检测,就是想抠出点毛病来。无奈这些检测机构都是正规单位,无论陈良远等人怎么要求,对方都表示,根据检测结果,无法给他们开具尤琳嘉脱毛仪不合格的报告。

2021年3月2日,“三八”妇女节即将到来,陈良远还是没找到一个合适的“报告由头”,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说尤琳嘉脱毛仪已签约当时大热的网红带货博主,要在3月8日这天大干一场。陈良远彻底坐不住了,既然这些正规检测机构都指望不上,他就想到了武汉平利检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平利所)。

销海澡公司之前跟平利所有过一些小规模的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陈良远等人了解到,平利所没有法定检测、鉴定的资质,但是却能出具盖有正光检测科学研究院公章的检验报告,平利所的负责人声称自己“有渠道”,而且价格不高。

更重要的,他们的检测报告可以“私人定制”,让他们写什么不合格,他们就写什么不合格。

陈良远很清楚,平利所就是一家“野生”检测机构,但他已经顾不上许多了。

陈良远立即让员工吴雯佳赶紧联系了平利所负责人吴阿顺,吴雯佳询问吴阿顺是否可以做激光类脱毛仪的检测。吴阿顺自知没有这个能力,但依然一口应承下来。

吴雯佳让他出具两份尤琳嘉脱毛仪的检测报告,内容是:尤琳嘉脱毛仪存在“电磁兼容性”“不接触就出光”两项指标不符合规定的检测报告,而且要盖正光检测科学研究院的公章。

吴阿顺很快做好了报告,报告首先发给销海澡公司审稿,按照陈良远的意思修改后定稿。随后,吴阿顺将报告发给了“强豪哥”加盖公章。“强豪哥”是个网名,此人是吴阿顺在网上找的,他自称“有渠道”能盖“正光检测科学研究院”的公章。至于真假,吴阿顺并未细究。

吴阿顺很快就收到“强豪哥”返回的已盖公章检测报告,并发给吴雯佳。

拿到检测报告后,周艳湖马上联系了周小谦。周小谦是周艳湖在一次工作中认识的,周小谦自称认识不少做媒体的人。周艳湖曾跟周小谦诉苦说,销海澡公司经常在网上被人“黑”,所以她想让周小谦帮忙找一些做媒体的人进行反击。后来,周小谦把于彬文介绍给周艳湖认识,说他在媒体界很有能力,有一些相关工作经历,有办法找人在网上攻击其他公司,还不用负法律责任。

见面聊了一阵子,周艳湖就决定和于彬文合作。

2021年3月5日,拿到平利所的两份检测报告,周艳湖就给周小谦和于彬文打了电话,让于彬文找人写“尤琳嘉脱毛仪不合格”的文章,刊发并设法弄上热搜。她安排了员工对接此事,并把“尤琳嘉脱毛仪产品不合格”的两份检测报告发给于彬文。

于彬文开价要20万元的服务费,陈良远、周艳湖答应了。于彬文很快就找到博主王彭斐,让他写曝光稿。于彬文随后拉了一个群,把王彭斐、周艳湖、对接员工拉了进去,方便审稿。

王彭斐看了两份检测报告后,便在网上搜索电磁辐射的危害及“脱毛仪不接触就出光”的危害,并进行了整理和调整,作为这两份检测报告的配文,形成了那篇文章《“尤琳嘉”品牌脱毛仪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2021年3月6日上午,王彭斐把初稿发给周艳湖审稿,周艳湖给出了修改意见,并发了几张皮肤灼伤、过敏的照片给王彭斐,让他加到文章中增加效果。照片都是他们从视频、电商平台上找的。文章修改后,又经周艳湖确认,已是中午。于彬文收到陈良远支付的20万元服务费,便通知王彭斐把文章《“尤琳嘉”品牌脱毛仪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发在了“专业暴踹馆”账号上,微博上也同时发文。于彬文随后给王彭斐转账1.5万元作为报酬。

为了把热度炒起来,于彬文找了一些团队对文章进行转发、炒作,并利用水军推高热度,支付了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费用。

于彬文这边运作文章热度的时候,陈良远和周艳湖也没闲着,他们委托他人找了多名博主和团队,雇用网络水军不断炒作,意图将话题冲上热搜。

奈何,他们盯守了一夜,此事虽然也有几千万的阅读量,有些热度,但距离上热搜还有不小的差距。陈良远很是恼火。周艳湖给于彬文打电话,抱怨这事没办好,让他退钱。后来,于彬文给陈良远退还了10多万元的服务费。

2021年3月7日晚上,缘建公司的公关人员突然联系上王彭斐,告诉他,那两份检测报告是伪造的,王彭斐立即在群里联系销海澡公司的邱乐乐和于彬文进行核实,但两人都坚称报告是真实的。

3月10日上午,王彭斐联系上了正光检测科学研究院,该研究院确认,两份报告的确是假的。于是,王彭斐立即删除了文章,并发布勘误声明。

还不放心的王彭斐,事后在电商平台上买了一款尤琳嘉脱毛仪,找了一家正规检测机构送检,结果显示质量合格。

其实不光是王彭斐和于彬文,销海澡公司的人员和平利所的吴阿顺都坚持说,对“检测报告盖的正光检测科学研究院公章是假”此事不知情。

但是这并不影响此案伪造检测报告、诋毁攻击企业产品的恶劣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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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诋毁竞争对手的老手

对于陈良远、周艳湖来说,在诋毁同行竞品这件事上,他们可不是新手。早在此案之前,陈良远就经常在短视频平台上“亲自上阵”诋毁竞争对手。这些视频里,陈良远身穿白大褂,布置一些类似实验室的场景,谎称自己是第三方测评人员,用貌似公允客观的语气,声称竞品公司的产品不合格。他也因此被诋毁的公司告上了法院,被法院判决进行民事赔偿。这种视频也许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但相比他后来干的“造假诋毁的大事”,影响尚且有限。

就在诋毁尤琳嘉脱毛仪前几个月,陈良远、周艳湖等人就用对付尤琳嘉的相同手法,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另外一家竞争品牌的商品声誉,并给对方企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2020年7月,陈良远、周艳湖将竞争对手青捷特(广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艾澄”等品牌的美容仪送到检测机构做检测,力证这些产品不合格,其中就有平利所参与。

当时陈良远没有采用平利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但通过此事,陈良远也了解到,平利所可以轻易开出加盖“正光检测科学研究院”公章的“定制型”检测报告。不久后,他在对付尤琳嘉品牌脱毛仪时,就想起了平利所的这个“好处”。

根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诋毁雅艾澄品牌案应由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管辖。2022年1月,陈良远、周艳湖因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2月23日,两人刑满释放。

2022年7月11日,刑满释放才几个月的周艳湖,就因利用网络诋毁尤琳嘉品牌脱毛仪案,被上海市公安局抓获。陈良远在接到公安局通知后,也于当年11月2日投案。

二人到案后,经过多次讯问,也仅供认了部分犯罪事实,甚至一度翻供。但狡猾的小心思,在扎实的证据面前并没有什么意义。

2023年1月3日,案件侦查终结后,上海市公安局以销海澡公司、陈良远、周艳湖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移送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同年4月20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将此案交由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办理。此案涉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相关问题,由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依法处理。

2023年12月7日,嘉定区检察院以被告单位销海澡公司,被告人陈良远、周艳湖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0月,嘉定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销海澡公司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被告人陈良远、周艳湖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损害商品声誉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10月22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被告单位销海澡公司罚金20万元;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被告人陈良远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被告人周艳湖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单位、两名被告人提起上诉。2025年2月,经审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10月,此案入选《上海网络检察案例》。2026年4月,嘉定区检察院依托法治副园长工作机制,将此案例带入科技企业园区开展普法宣讲。

办案检察官张飞指出,存在市场竞争关系的企业,在发布涉及同业竞品的内容时,需承担高于普通网民、媒体主体的审慎注意义务,务必严格审核发布内容,严禁夸大表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近年来,借助社交平台、短视频等渠道散布不实信息、雇用 “网络水军” 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案件呈增多态势,不仅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对此,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在依法严厉打击涉网络谣言相关犯罪的同时,督促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构建“打击—监管—预防”一体化网络治理体系,倡导司法机关、市场主体、网络平台等共同抵制网络谣言,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营商环境。

(文中涉案单位、品牌、账号、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6月上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键盘上的“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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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黄莎 肖玲燕设计丨刘岩

记者丨王丽

通讯员丨潘志凡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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