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以为我爸老实就好欺负,我们姐仨可不是好惹的!”
“不好惹?我就不信你们能大过法律!”
5月20日正午,刚下过雨的天空还阴沉着。德惠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悦驰带领法官助理付加玉和闫晶月赶到德惠市某村时,离老远就听见了激烈的争吵声。
“那个老汉是被执行人张某,旁边3名女子是张某的女儿,对面站着的是申请执行人李某。”循着声音来到涉案地点,顺着刘悦驰手指的方向,看到张某正蹲在地上生着闷气,他的女儿们个个绷着脸,看起来最年轻的女孩攥着拳头拔高声调,句句带着怨气。李某则双手叉腰、怒目圆睁。两家人可谓是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先别吵了,乡里乡亲的,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儿!”刘悦驰挤进人群,隔开对峙的双方。此次土地强制执行工作,就在剑拔弩张的氛围中拉开了序幕。
该案源于一桩农房买卖,而房前700多平方米的田园地归属便是矛盾的焦点。卖方李某咬定只售房屋、田地权属不变,买方张某却认定土地随房附赠。双方协商无果,李某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因双方关于田园地并未签订承包合同,依据土地确权证、村集体台账载明面积,涉案田地经营权仍归原房主。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土地返还义务,反而趁着“五一”假期整地播种,执意占用土地。李某与张某多次沟通无果,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见刘悦驰来了,张某的小女儿立刻上前,语气执拗:“我们要申请案件再审,现在还没有定论,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小姑娘,你这么说是不对的。根据法律规定,二审已是终审生效裁判,具备强制执行力。即使日后再审改判,也只能另行走执行回转程序,不能以此为由拒不交还土地。”刘悦驰耐心解释着法律条文,同时拆解了农村土地流转规则。
见法官给出了明确的判断,刚才高声争辩的双方都噤了声。
“这块土地的归属不用再讨论了!现在我们来量一下土地范围。”紧张的氛围稍有缓和,刘悦驰一行迅速拉开尺子,对照文书标注的四至实地丈量土地。
没想到,地界划定完毕后,一道新难题又横在众人眼前:房屋的正门对着这片田地,若严格按边界收回土地,张某一家将面临无路进门的问题。
“那我们想进屋咋办?总不能飞过去吧!”听法官说无路进门,张某的小女儿音量瞬间拔高。
“这地本来就是我的,我凭什么要让?”李某毫不相让。
“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刘悦驰意识到李某不想退让,便上前对其进行劝解,“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处理邻里关系的原则。你不能只考虑自己,要兼顾相邻权益,互谅互让。我建议你让出一米宽的地,方便他们进院。”
闻言,李某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见李某退了一步,张某的二女儿提出:“现在走人够用,以后买车怎么走?”
“现在不是还没买车吗?要是给你留出走车的路,你还得说以后我买大货车怎么办呢!”刘悦驰半开玩笑的话把围观的村民逗得大笑起来。
张某的大女儿见状连忙转移话题:“我爸种地花了1000多元呢,我们还买了好几车土填在地里,都得给我们报销了!”
“明知土地不归自己还要种,还好意思让我报销?再说你种的这些玩意,我还不想要呢!”说着,李某作势要去拔地里的秧苗。现场气氛再度紧张起来。
刘悦驰和付加玉、闫晶月连忙上前制止:“你这样直接拔除作物,双方损失都会增大。不如你先补偿张某的基础农资开销,等秋后庄稼有收成了归你。不管种的啥,都是现成的,你都不吃亏。”
感受到法官是真心实意为自己着想,李某脸上有些挂不住,连忙说:“我看法官也是为我们考虑,我就不拔了。”
见李某松了口,刘悦驰赶紧拿出纸和笔,当场计算费用,最终敲定李某给张某550元农资补偿款,双方签字和解。
“之前是我们钻了牛角尖,多谢法官耐心讲透法理,这个结果我们服气。”方才言辞激烈的小女儿垂下眉眼,语气平和了不少。
刘悦驰环视两户人家,耐心叮嘱道:“大家都在一个村住着,和睦相处才是长久之计。”两家人纷纷点头表示认可。
这时,阳光透过云层照射在大地上,乌云渐渐散去,这场险些激化矛盾的土地执行案件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围观的村民纷纷表示,司法既有不容触碰的力度,更有抚慰人心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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