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昨天文章,有这样一则评论:
潜台词是,你们对狗这么上心,怎么不去关心人?
顺着这条评论说几点吧。
一是,孟子有言,无恻隐之心,非人也。这句话,我的理解并非道德标准,我更愿意把这话当作一种事实判断,则人之为人的天然配置,这不需要后天教育、不需要文化训练、不需要意识灌输,而是人之为人的标准,当然,非人除外!
二、人类确实会同情动物。
看到流浪狗、流浪猫受虐,很多人会愤怒,但同样,像昨天我说的,人类也曾大规模地虐待、猎杀动物,从我说的敲锣打鼓灭麻雀,到至今仍然每年在某些海域被组织化进行的商业捕鲸,到斗狗、斗牛、斗鸡这些以制造痛苦为乐趣的“民俗”,到今天每隔一段时间就刷一次屏的虐猫虐狗视频……这些事实都说明,人类并不会天然地给予异类更多同情。
人类总会给异类更多同情,这个判断从一开始就站不住。
如果真是这样,这个星球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物种是被人类亲手送进灭绝名单的。
三、人对动物表现出强烈同情,并不能推导出对同类冷漠。
把这两件事对立起来,是一种非黑即白的二极管思维。
事实上,这种同情的对象从来不是单一的,人往往更容易同情那些自己认为无害、弱小、无法反抗的生命,这种同情可以指向一只被烧死的母狗,也可以指向一个被拐卖的儿童、一个独居饿死的老人、一个被欺负的残障人士、一个在异乡死于工伤的农民工。
这是同一颗心的不同投射。
一颗能为狗哀嚎的心,通常也是一颗能为人哀嚎的心,反过来,一颗对狗的哀嚎无动于衷的心,大概率也不会对人的哀嚎动容。
这是常识,不是悖论。
更何况,揭阳这件事真正刺痛人的地方,根本不在“狗”上,在那四个小恶魔身上。
大众对这件事的反应里,有相当一部分恰恰是对人自己的隐忧,而不仅仅是对狗的偏爱,人本能地意识到,一个能在哀嚎面前加码的孩子,将来不会只对狗加码。
写了这么多,那何为“异类”?
要我理解的角度,“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从来不是用来对付狗的,是用来对付人的。
历史上被反复杀戮、反复屠灭、反复成批送进沟壑的“异类”,从来不是猫狗,需要我一一举例么?
不胜枚举吧?有些例子我并不能明晃晃写出来罢了!
这里多少把同类先重新命名为异类,然后心安理得下手的案例?
给对象赋予名义,寄生虫化、肮脏化、危险化,堆砌一切让它不再像自己人的形容词。
然后是动员,把所有人组织起来,让每一个具体的下手者都觉得自己是在执行一件正义的、必要的、迫在眉睫的事,再然后是日常化,让这件事重复发生,直到所有人对哀嚎钝感、对加码习以为常、对停手反而觉得羞耻。
历史上还少么?
从一只被浇了火油的母狗,推到那四个还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变成什么样的孩子身上,从那四个孩子,推到所有在哀嚎中没人停手反而加码的处境里去,从那些处境,推到每一次非我族类被重新定义出来的时刻。
很多东西,底层逻辑基本一致!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