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系列’第四篇,关于一个‘透明’的孩子,如何因为看见另一个‘透明’的人,而让自己有了颜色。念安告诉我们,最深的共情源于‘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而最珍贵的光,往往来自那些安静却善于看见的角落
我是一个透明的孩子。
从小到大,我都是那种会被老师彻底忘记的学生。
第一次发现自己是「透明」的,是在小学三年级。语文课上,老师按座位点名回答问题,轮到我的时候,她的笔尖在花名册上顿了顿,抬眼扫过我,轻飘飘地落下一句:「下一个。」
我整个人僵在座位上,指尖瞬间发凉,那一瞬间我只想把自己缩成桌子底下的一团影子,最好所有人都看不见我。同桌用胳膊肘轻轻碰了碰我,用气声说:「老师跳过你了。」
后来我就习惯了。
点名会被无声跳过,作业本会被落在办公室,举到一半的手会被熟视无睹。
我不是差生,也不是拔尖的优生,就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安安静静地听课,工工整整地写作业。有时我会想起茶舍门口那棵老梅树,它也是安安静静地站在巷口,看着一代代人来了又走。那时候我总偷偷想,我和它,其实有点像。
姐姐问过我:「念安,你在学校有没有玩得好的朋友?」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一个名字。我记得班里所有人的名字,可他们好像,都不太知道我的。
「你就是太安静了。」姐姐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又很快笑了,「算了,做你自己就好,姐护着你。」
但有一件事,我记了很多年。
四年级那年,班上来了新同学小雨。她和我一样安静,总是一个人缩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不说话,也不抬头。她成了王强新的欺负对象——扯她的马尾辫,在她的铅笔盒里放虫子,撕掉她的作业本。她从不反抗,只是低着头,默默地把碎纸片捡起来,一片一片拼好。
我都看在眼里,想帮她,却连开口的勇气都没有。我太安静了,安静到连大声说一句话,都要在心里预演十几遍。
直到有一天放学,我在校门口的巷子口,看见小雨蹲在地上,书包摔在一旁,书本和练习册散了一地。王强站在她面前,抱着胳膊笑嘻嘻的:「哎呀,不好意思,不小心碰掉了。」
我站在不远处,看着她不停发抖的肩膀,看着被踩脏的作业本,那一刻,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那个被跳过名字、被遗忘作业本、缩在角落不敢出声的、透明的自己。心里某个地方,被狠狠刺了一下。
姐姐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来:「念安,谁要是欺负你,天塌下来,姐给你顶着。」
可小雨没有姐姐。
一个更小的声音,从心底慢慢冒出来:如果姐姐在,她不会只是看着。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步步走过去,蹲下来,帮小雨一本一本地捡书。
王强愣了一下,冲我喊:「喂,你谁啊?少多管闲事。」
我没理他,只顾着把沾了泥的练习册擦干净。
「喂!我跟你说话呢!」他上前一步,伸手就要推我。
我抱着捡好的书站起来,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声音没有抖,甚至很平静:「王强,你不要再欺负人了。」
「你算老几?凭什么管我?」
我顿了顿,一字一句地说:「我姐姐叫苏童。」
王强的脸瞬间白了。
苏童,那个一拳砸翻他的「世界第一暴力女」,那个书包里永远装着半袋砖头的苏童。
「你……你是苏童的妹妹?」
我点点头。
他后退了两步,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小雨,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跑了。
小雨捡完最后一本书,抱着书包站在我面前,眼眶红红的。
「谢谢你。」她的声音很轻,像风吹过梅树叶。
「不用谢。」
我们站在巷子口,谁也没再多说话。过了一会儿,她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剥开皱巴巴的糖纸,递给我。是那种最便宜的水果硬糖,和姐姐当年放在我枕边的那颗,一模一样。糖纸的褶皱里,好像还藏着和姐姐那颗糖一模一样的、化不开的甜。
我接过糖放进嘴里,是甜的,甜得鼻尖有点发酸。
「你为什么要帮我啊?」她小声问。
我想了想,笑了:「我姐姐说过,看见有人被欺负,就要帮一把。」
「你姐姐人真好。」
「嗯,」我点点头,「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姐姐。」
从那天起,小雨开始和我说话了。
她告诉我,爸爸妈妈分开了,妈妈工作很忙,她总是一个人在家,很孤单。
我说:「以后我陪你。」
她眼睛一下子亮了,像落进了星星:「真的吗?」
「真的。我没有很多朋友,但你可以做我的第一个朋友。」
后来,小雨真的成了我第一个朋友。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躲在老梅树下的秘密基地里写作业。洞里黑黝黝的,只有根须缝隙里漏下来的碎碎天光,可我们都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安心的地方。小雨说,那是她第一次觉得,在这个学校里,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角落。
她还是会被人欺负,但我会站出来帮她。我慢慢发现,开口说话其实没有那么难。只要有人需要你,你就会有勇气。
五年级下学期,小雨转学了。她妈妈工作调动,要带她去另一个城市。
临走前,她送给我一本带锁的日记本,扉页上用蓝色的钢笔写着:
「念安,谢谢你看见了我。你从来不是透明的孩子,你是会发光的孩子。——小雨」
小雨走后,我又变回了那个安安静静、容易被忽略的孩子。但我再也不觉得难过了。
因为我知道,我从来不是透明的。
我只是一个喜欢安静的孩子,习惯缩在角落里。但有人真真切切地看见过我,认认真真地记得我,一笔一划地写下,我是会发光的。
那就够了。
现在,我守着这间茶舍。每天有来来往往的客人,有的会坐下来和我讲很久的故事,有的只是安安静静地喝一杯茶,不说一句话。
偶尔会有客人笑着问我:「小姑娘,你怎么总是安安静静的?不觉得闷吗?」
我笑了,说:「习惯了。」
「你不觉得无聊吗?」
我摇摇头。我不觉得无聊。
我不再需要被全世界看见,因为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去看见每一个走进茶舍的人——看见他们的疲惫、他们的故事、他们需要被倾听的瞬间。
后来猫老师跟我说,茶舍里最好的故事,往往都藏在最安静的角落。那时候我才懂,原来这么多年,我早就学会了安静的意义——安静的人,听得最仔细,也最能看见那些不被看见的人。
我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的老梅树,想起小雨写在日记本扉页的那句话,忍不住笑了。
我想,我的光从来不是太阳那种。它更像老梅树下,从根须缝隙漏下来的、碎碎的天光。不灼热,不耀眼,却足够照亮一个需要被看见的人,和一个值得被记住的故事。
那就够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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