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勤勤恳恳工作了近十二年,护士叶某怎么也没想到,一封匿名举报信竟让她丢了饭碗。院方拿着她与一名男子的微信聊天记录,以此认定她涉嫌非法性交易,一纸通知将其开除。叶某咽不下这口气,索赔十一万余元,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历经两审,最终判决结果让人深思。
事情还得从2025年5月说起,医院收到了一份匿名举报材料。举报人提供了叶某与案外人“桂林银行黄某”的微信聊天截图。记录显示,黄某提议“开个房等我”,叶某回复“转钱给我,就可以”,随后黄某转账,叶某提及“现金哦,一分钱都没有了”。这几句对话,在院方眼里成了“铁证”,认定叶某从事非法性交易,生活作风不正。
医院雷厉风行,依据《职工奖惩管理制度》,以叶某“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为由,向工会发出解聘通知函,并在2025年6月16日正式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合同。此时距离叶某入职的2013年7月,只差一个月就满十二年。医院声称,不报警是为了保护医院声誉,也是为了给叶某留点面子,但这“家法”处置得是否太草率了?
一审法院看得透彻。微信聊得暧昧,谈钱开房,这就能直接定性为卖淫嫖娼?法律可不是这么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认定非法性交易那是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医院没有这个权力。叶某没被公安处罚过,仅凭几句聊天记录,怎么能坐实“非法交易”的罪名?男女恋爱期间,或是特殊朋友关系,谈钱开房也并非绝无可能。法院认为,医院拿不出确凿证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医院支付赔偿金117032.88元。
医院不服,提起上诉,坚持认为不能因为没有报警就否认叶某涉嫌卖淫的事实。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指出,医院主张叶某生活作风不正,却拿不出谈话核实的证据,单凭聊天记录就开除老员工,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这起案件给所有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用人单位虽有用工自主权,但不能越俎代庖,行使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员工私德有亏,若未触犯法律底线,也不能随意扣上“违法”的帽子开除。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管理要有法度,更要有证据,否则只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名声又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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