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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
位于辽宁沈阳的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外景。
1956年4月,按照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特别军事法庭,于当年6月至7月分别在辽宁沈阳和山西太原两地分四案开庭,对在押的45名日本战犯进行公开审判。
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开庭审理第四案,由特别军事法庭庭长贾潜担任审判长,杨显之和军法上校王许生担任审判员,历时20天,对武部六藏等28名日本战争犯罪案进行公开审判。
本案被告人都是操纵伪满政权,制定和推行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种侵略政策的首要分子,犯有屠杀、逮捕、刑讯、毒害、烧毁房屋、制造“无人区”等各种罪行。
庭审现场。
开庭前,约500名旁听群众已在法庭旁听席就座。8时15分,值庭法警与书记员先行入庭,书记员随后引导公诉人、辩护人、翻译员依次就座,值庭人员传召全体证人并提解被告人到庭。28名被告人中,除武部六藏因病未到庭外,其余27人全部提解到庭。他们身着抚顺战犯管理所发放的统一服装,低头肃立。
曾任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官的武部六藏长期瘫痪在床,不能坐立,法庭允许其就地受审,免予到庭。
武部六藏在病床上受审。
法庭上,书记员朗声报告:本案公诉人即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席检察员李甫山等10位检察员已到庭;辩护人关梦觉等19位律师已到庭;翻译员于清淮等19位翻译人员已到庭;被告人中,除武部六藏因病未能到庭外,古海忠之、斋藤美夫等27人已提解到庭候审;证人张兆渭等27人、在押证人伪满洲国傀儡皇帝溥仪等12人、在押日籍证人铃木义夫等9人均已到庭候询。
8时50分,审判长贾潜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公开审理武部六藏等28名被告人被控战争犯罪一案,现在开庭。”
审判长逐一核查到庭被告人身份,并明确告知:“庭审过程中,你们可向证人发问;除辩护人为你们辩护外,你们也有权自行辩护,且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庭审现场。
在接下来的20天里,特别军事法庭依次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审议核定等环节。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原则、程序和国际审判准则与惯例,重证据,重事实,法庭审查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控诉书642件,证人的书证407件,有关档案、书刊等物证315件,有48人出庭作证。
在押的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到庭作证,详述了被告人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奉行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政策,操纵伪满洲国政府,统治和奴役我国东北人民的罪行。
日本战犯纷纷忏悔罪行,誓言拥护和平、反对侵略。
田井久二郎在法庭上对曾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在最后陈述时,古海忠之说:“我通过法庭的审理和辩论,认识了作为‘满洲国’最高负责人之一的我罪行是多么难以饶恕,日本帝国主义的罪行是多么可憎。”“我希望后一代的人能以我为戒,不再踏入像我这样错误的罪恶的道路。”
三宅秀也说:“我通过庄严的法庭在中国人民面前忏悔过去的罪行,衷心地低头认罪,请求正义的惩处。”
横山光彦说:“今后不管何时何地,只要我生命还在,就要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战争,拥护持久和平。”
杉原一策说:“在这个法庭上,中国人民对我这样根本没有辩护余地的人指定了辩护律师。”“我知道现在日本还有些抱着模糊想法的人。我想清楚地告诉他们,如果不吸取教训,仍要走帝国主义的路,一定会掉到我过去曾掉过的那样的泥坑里。”
中井久二面对罪行,当庭痛哭下跪请求宽恕:“我对自己的罪行从心里表示忏悔,所以应在这个神圣的法庭上衷心地向中国谢罪。我接受法庭依据中国法律对我的罪行所做的裁决,认罪将是我一生的任务。”
岛村三郎讲着就跪了下来:“我确是对中国人民有罪的人,我深深地感受到良心的谴责。”“审判长先生,我给中国人民带来严重的灾难,我请求中国人民给我严厉的处分!”
1956年7月20日上午8时,审判长贾潜与审判员杨显之、王许生依次宣读判决书。法庭最终认定,各被告人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期间,执行其侵略政策,支持侵略战争,违反国际法准则与人道原则,均属罪情严重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本应严惩。但鉴于各被告人在关押期间均有不同程度的悔罪表现,法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的精神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结合各被告人犯罪的具体情节,分别判决12年至20年有期徒刑。
日本战犯在法庭上。
“不能忘记这段历史。”被法庭指定为辩护人的廉希圣现已94岁高龄,他表示:“中国人民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是公正的,审判战犯的意义之一是清算了他们的罪行;第二,审判他们是告慰了被他们迫害的中国人;第三,是体现了我们反对侵略,主张和平的理念。”
贾潜外孙林钢说,希望下一代也能够记住新中国审判,通过这段历史,把守望和平、远离战争的重大意义一代代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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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王俏
鸣谢
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
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陈列馆
编辑
王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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