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速全球化战略落地并打破业绩增长瓶颈,舞台灯光龙头浩洋股份(300833)再度出海布局。
7月1日,浩洋股份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Haoyang (Hongkong) Investment Holdings(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荷兰Follow-Me Holding B.V.(简称“Follow-Me”、“标的公司”)股东Keylight Holding B.V.、Wel Ventures B.V、Erik Berends Beheer B.V.签署了《Haoyang (Hongkong) Investment Holdings(浩洋(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Keylight Holding B.V.、Wel Ventures B.V、Erik Berends Beheer B.V.关于Follow-Me Holding B.V.的股权收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Follow-Me 66.67%的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2,668,550欧元。
公告显示,上述交易标的公司Follow-Me Holding B.V. 所属国家为荷兰,公司营业地址在Duitslandlaan 25, 2391 PC Hazerswoude-Dorp, the Netherlands,企业类型为私人有限公司。2025年及2026年上半年,该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407240.07欧元、200431.17欧元。
公告指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日,浩洋股份还披露,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万欧元在荷兰设立全资子公司Golden Sea Holdings B.V.,实际注册名称以当地商事登记名称为准。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融与控股经营活动,包括:收购、持有、管理及处置集团公司及其他主体的参股权益;为集团公司融资、向集团公司放款及与集团公司拆借资金。
浩洋股份表示,此举旨在统筹管理公司海外投资与海外经营主体,整合境内外产业资源,进一步完善公司欧洲区域业务布局,落地全球化发展战略,优化全球业务资源配置。本次投资契合公司中长期国际化发展规划,有利于夯实公司海外业务竞争力,推动企业长期稳健经营,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时,公司也提示,公司在境外设立该子公司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同时需注册地政府部门批准,能否成功设立尚存在不确定性;该子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
资料显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专注于生产研发专业舞台灯光、文旅景观与建筑艺术照明、UV消毒产品、舞台桁架等科技产品,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文化创意与工程施工于一体。公司2020年在深交所上市。
然而,在全球行业需求调整及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公司近期在财报表现上正面临不小的成长压力。
读创财经注意到,2024年及2025年,浩洋股份已连续两年录得净利润同比下滑。而这种下行压力在今年一季度仍未得到明显缓解。最新财报显示,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68 亿元,同比下降 7.39%;归母净利润 4157.54 万元,同比下降 21.94%;扣非净利润 3898.73 万元,同比下降 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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