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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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功化解一起涉及发包方、承租方和受伤职工三方的复杂工伤纠纷。面对用工关系交织、权责争议突出的困局,长丰县人社局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以法理情并重的方式,促成三方达成和解,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了后续仲裁、诉讼及信访隐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5年10月29日,职工张女士在从事除草作业时足部受伤,就此向长丰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后,县人社局立即展开调查,但三方各执一词,矛盾激烈。
为厘清案件脉络,工伤认定工作人员多次赴事发现场调查取证,逐一走访相关证人,并对发包企业、承租方及职工三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反复交叉核对,全面梳理法律关系与用工细节。经综合研判,若走常规工伤认定程序、极易发展为仲裁、诉讼案件,流程漫长,损耗各方大量时间、精力;而若直接不予认定,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难以及时保障。
秉持劳动纠纷“调解优先”的处置理念,工作人员结合案件实际与各方诉求,多次组织双方面谈、三方面对面协商。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一方面向企业详细阐释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另一方面帮助受伤职工细致算清“维权收益”与“时间成本”之间的经济账,逐步平衡各方预期,缩小诉求差距。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6年6月23日,在长丰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涉事三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各方就本次受伤事宜互不追究,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
此次工伤纠纷的圆满解决,是长丰县人社局坚持源头预防、实质性化解工伤争议案件的实践写照。下一步,长丰县人社局将持续聚焦工伤认定这一“关键多数”案件,靶向发力、多措并举,力争推动人社领域行政争议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程小娟 赵久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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