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桩十一年前的澳洲赌债纠纷,6月30日终于在香港高院一审落槌。看完庭审细节,属实唏嘘。
2015年2月,黄有龙去澳洲珀斯皇冠赌场。那时他已经欠了一屁股债,皇冠不愿给他放贷,是当时在皇冠做营销副总裁的蔡一凤牵线,找来"洗米华"周焯华名下太阳城集团作"叠码仔",凑了第一笔400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1.87亿,约定3个月内还清。
钱到手,黄有龙两天输个精光。不甘心再借2000万澳元想翻本,约合人民币9360万,结果一样全砸。几天下来,6000万澳元、约2.8亿人民币灰飞烟灭。
赌是输了,但黄有龙没赖账。2015年3月到2019年,他分批把账全清了。付给蔡一凤1.43亿港币,开过三张大额支票都没兑现,最后又把朋友配偶名下香港赤柱富豪海湾豪宅转给蔡一凤抵债,外加1000万现金。2016年2月洗米华介入,太阳城集团确认6000万澳元本金全数结清。
按说这事到2019年就该两清了。可蔡一凤一纸诉状把黄有龙告上香港高院,理由是当年双方口头约定了24%年化利息和中介服务费,黄有龙还得再付超1亿港币。这一告就是7年。
今年6月30日,香港高院暂委法官邝嘉彤颁布书面判词,判蔡一凤败诉,承担双方所有诉讼费。驳回理由干脆,三个关键疑点戳穿追债。
第一,蔡一凤只是皇冠雇员和中间人,资金是黄有龙直接对接太阳城集团的,她没出一分钱,也没承担信贷风险,压根不具备债权人身份。
第二,2015到2019整整四年的还款周期里,蔡一凤全程没提过利息、中介费,钱一结清就立刻反悔要上亿港币,明显不合常理。
第三,最致命的一点——她从头到尾拿不出任何书面协议、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证明当年有24%利息的口头约定。空口说辞在法律面前就是废纸。判决书里有句话一针见血:中介不担风险却想收资本利得,商业逻辑根本说不通。
不少网友关心赵薇会不会被牵连。这里讲清楚:庭审记录完全没牵扯赵薇。这笔赌债是黄有龙个人赌博产生,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赵薇没签字、不知情,法院也没要求她担责。
宣判之后蔡一凤对外说"尊重程序但不认同结果",表示还要上诉。可法律讲证据,江湖讲人情。闹上法庭,再铁的关系、再响的名号,没落到纸上的约定就等于没约定。
这场官司也提醒所有人:钱的事别只信口头承诺,再熟的圈子也得留凭证。对簿公堂,吃亏的永远是没证据的那一方。大家觉得这场判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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