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某购物中心近期发生的商户坠亡事件,一经曝光便牵动了众多网友的心。7月1日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很快发布通报排除了刑事案件嫌疑,雁塔区第一时间组建了跨部门联合工作组开展全面调查。眼下,涉事双方各执一词,网络上也滋生了诸多不实信息,相关部门已第一时间澄清谣言,死者家属也正配合调查工作,最终的定性我们可以等候官方的权威通报,但这桩悲剧背后折射出的实体商户经营难点与维权堵点,着实值得全行业警醒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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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梳理当前已公开的事件脉络:

坠亡的严先生是某商贸的法定代表人,在运动品牌代理领域已经深耕二十余年,双方冲突的核心正是引发全网讨论的千万元违约金。根据商场方面对外披露的信息,2020年店庆活动期间商场总计投入4.2亿元发放消费补贴,当时明令禁止拆单套取优惠券的规则已经通过邮件送达所有商户,且收到了商户的确认回执;2021年商场内部风控核查时,发现严先生名下的四家门店存在持续性的拆单套券操作,违规套取的补贴金额超600万元,最终核算得出的1154.6万元违约金此前已和商户协商一致并完成划扣,不存在网传的10倍罚款一说,且最初核算的违约金额更高,商场已经主动做了减免处理;今年5月严先生就曾有轻生举动被及时拦下,之后双方始终就相关事宜保持对接,6月30日还曾面对面沟通后续解决方案。

但严先生生前发布的内容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表述:他称商场长期拖欠他应得的营业回款,直接造成公司资金链彻底断裂,6月30日他经营的两家门店被商场强行要求清场撤店,他认为商场不属于行政执法主体,没有权限开出如此高额的罚单。据严先生公司的前员工透露,严先生平日对员工十分宽厚,从未出现过拖欠薪资的情况,遭遇这般突如其来的打击最终选择极端方式了结,实在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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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情绪,从法律层面理清楚三个核心问题,其实这也是很多实体商户普遍会遇到的困境:

第一个问题:商场到底有没有资格扣商户的货款?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商户的销售款项只是由商场统一代收,所有权完全归属商户所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返还商户,本就是商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擅自冻结、扣留货款从性质上来说已经构成侵权,商户完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商场返还欠款,同时还可以主张商场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但现实中绝大多数商户都不会选择走法律途径,毕竟还要依托商场的场地经营,为了保住入驻资格,就算被拖欠几个月甚至半年的货款,也大多选择隐忍退让,这本身就是双方地位不对等的体现。

首先要厘清一个基本前提:商场和商户是平等的民事合作主体,不存在行政意义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商场本身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其口中的“罚款”本质上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显著高于实际产生的损失,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酌情降低;在以往的司法裁判案例中,只要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通常会被判定为“约定过高”,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当事人的核减诉求。但很多商户要么对这项法律规定不知情,要么负担不起和商场打官司需要投入的时间、人力成本,最后只能被迫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绝大多数商户入驻商场时签订的合同,都是商场预先拟定的格式版本,里面充斥着各类“违规即处罚”的霸王条款,商户几乎没有谈判修改的余地,要么签字接受条款进场营业,要么直接错失入驻的可能。按照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如果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核心权利,对应的条款从订立之初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但现实中,在依托流量优势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商场面前,中小商户基本没有议价权,很少有人敢就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和商场提出质疑,毕竟一旦得罪了商场,后续经营只会遭遇更多无妄的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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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双方产生纠纷本是商业活动中的常态,要么,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要么,走司法程序厘清责任边界,无论如何都不该走到以生命为代价的地步。眼下所有人都在等候调查组的最终结论,这起事件最需要筑牢的就是公平底线--------责任的界定不能由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单方面说了算,更不能以压缩商户基本生存空间为代价强行落地规则。如果维权的成本比正常经营还要高,维权的通道比经营之路还要难走,最终消耗的只会是整个实体商业生态的发展动能与从业者的经营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