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发布
近日,深圳邮局海关查获“致幻蘑菇”48克。
海关关员在对转运货物开展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软糖”的包裹机检图像异常,随即对其开箱查验。经开拆,海关关员在该票包裹中发现印有“致幻蘑菇”英文字样的外包装,包装内有用塑料袋封装的黑色蘑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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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批蘑菇中检出赛洛新、赛洛西宾成分,为致幻蘑菇。赛洛新和赛洛西宾分别是国家规定管制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2025版)中第277号、第278号物质,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属于禁止进境物品,个人不允许寄递进境。
供稿/ 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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