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万万没有想到,婚后保留户口竟会成为一系列麻烦的源头。那么,出嫁后未迁出户籍,征收部门以“空挂户”为由拒绝支付安置补偿,当事人应当如何应对?下面,让我们一同阅读郑州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整理的案例分析。

上世纪90年代,小曲在山东德州的一个村庄出生,户口也顺理成章地登记在此。村庄四周青山环抱,绿树葱茏。她的童年时光在这片散发着泥土芬芳的土地上流逝,与玩伴在溪水边打闹,在田野中追逐飞舞的蝴蝶,这些纯真美好的记忆深深镌刻在她的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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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梭,小曲逐渐长大,最终与心爱之人喜结连理。不过,因为对故土的依恋及其他种种因素,她在登记结婚后并没有将户籍从村中迁出。

2023年10月,一项新的工程扩建计划启动,小曲所在的村庄正好处于征收红线内。这个消息让全村上下热闹非凡。对村民们而言,这是一个发展的契机,大家都为家乡即将迎来改变而喜悦。看着熟悉的故土即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小曲内心同样欢喜。她深知,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自己理应享有获得安置补偿的权利。

可是,就在她满怀憧憬地等待属于自己的补偿份额时,却碰了壁。征收部门以小曲已经出嫁为由,明确表示不予向其发放安置补偿。“我虽然结了婚,但户籍依然在村里,我和村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深厚的感情,怎能随意剥夺我应享有的权益?”

《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范,强调土地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上述案例中的工程扩建符合公共利益范畴,因而该村落的土地征收具备合法依据。然而,在实际的征收推进中,对被征收人的安置补偿也必须严格依法落实。小曲作为被征收对象,若坚信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应及时借助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例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