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警示】 本文所述案件发生于1996—2018年,相关凶手已被依法严惩。文中内容仅作法治案例回顾与普法警示,严禁模仿任何暴力行为。请尊重逝者,理性阅读。
1997年春,济南一对新婚夫妇搬进了小学同学借给他们的新房。
房子刚装修过,墙面雪白,瓷砖锃亮。房东说,西屋锁着,别进。
他们听话地住了下来。一住六年。
他们不知道,西屋那座贴着红绒布的台子下面,封着五具尸体。那是他们房东——何东升——在两天内锤杀的五个熟人。
一、99.7万,和那把铁锤的起点
何东升,1967年生,济南某单位会计。
90年代中期,单位有一笔闲置资金,他被允许短期理财。但他没守住底线——挪用400万公款炒股,亏损严重。为了填补窟窿,他联合高中同学王某某、连襟于某,说服银行副科长张某某(初中同学)动用100万公款申购新股。
中签后退余款99.7万至活期,再通过银行职员李某(王某某同学)提前支取。
1996年12月18日,这笔钱由王某某的朋友桑某分两次取现:14.7万 + 85万,装进布袋,送往何东升租住的天桥区某小区603室。
那天济南干冷,零星雪沫飘着。
桑某脱鞋进屋对账,何东升递烟沏茶,气氛看似平常。随后,何东升趁其不备,用铁锤重击桑某后脑部——桑某当场倒地,司法鉴定为严重闭合性颅脑损伤致死。
这99.7万,成了何东升掩盖亏空、独吞资金的起点。
二、48小时,五条人命
从18日下午到19日下午,前后不过24小时。
何东升为什么要杀光所有人?表面看是为独吞巨款,但更深层的逻辑是:这五个人都知道这笔钱的来路。只要任何一个人活着,他挪用400万公款的事就可能暴露。王某某和于某是他的同谋,知道的内情最多;张某某和李某是银行内部的操作者,握有转账凭证;桑某是取现的经手人。五个人,五张嘴,任何一张嘴张开,他都得坐牢。
只有死人不会开口。
12月18日下午:何东升以“结算分成”为由,将银行职员李某骗至603室。李某是王某某的高中同学,正是他利用职务之便使99.7万元提前到账。他走进603室的那一刻,大概以为自己即将分得一杯羹。迎接他的,是同样的铁锤。
12月19日上午:银行副科长张某某应约前来“谈公款去向”。他是王某某的初中同学,被诱骗动用100万公款申购新股。他走进603室时,或许还在盘算如何解释那笔钱的去向。他没等到开口的机会。
12月19日下午:王某某与连襟于某一同登门。他们是整个骗局的策划者和参与者,本以为能分得巨额利润,却在何东升的家中先后被控制击倒,双双遇难。
五名死者:桑某26岁、李某28岁、张某某28岁、王某某28岁、于某29岁。
均为年轻男性,多是同学、亲友、同事关系。他们彼此相识,共同策划了一场骗局,最后在同一间屋子里,死于同一个人的同一把铁锤。
何东升后来庭审辩称“未直接动手杀人,仅参与藏尸”,法院综合证据认定其故意杀人罪成立。
三、西屋那座贴红绒布的水泥台
1996年12月下旬,济南隆冬严寒。
何东升购来砖块、水泥、沙子,在603室西屋砌起一座长方形池子。据后来现场勘查记录,地面铺了塑料布,遗体用床单、塑料布分层包裹,放入池内;浇筑水泥沙浆,震实抹平,表面贴红绒布,做成约长2米、宽1米余的水泥台。
全屋重新刷墙、油漆门窗、铺新瓷砖,浓烈油漆味掩盖密闭异味。西屋常年上锁,钥匙仅何东升持有。
寒冬低温加上水泥密封,延缓了遗体腐败节奏。这间西屋,从此成了禁区。
据崔某后来作证:“房子是新装修的,新刷了墙、油漆了门、窗框,地面是新铺的瓷砖,闻不到油漆味,感觉房子装修后放置了一段时间了。”
他不知道,那“新装修”的背后,是一场屠杀的收尾。
四、东屋烟火,西屋禁区
1997年春,何东升的小学同学崔某新婚无房。
何东升主动提出:“我有套新房空着,东屋你住,西屋锁死别进,算借你安家。”
崔某夫妇欣然入住。东屋起居,西屋始终明锁禁入。何东升告诉他们,西屋存放的是“贵重文件或文物”,千万不能碰。
这对年轻夫妇就这样住了下来。
他们在东屋做饭、吃饭、睡觉、招待朋友。梅雨季墙上渗出潮斑,偶尔有股闷味,他们归因于老房返潮。六年,春夏秋冬,烟火日常,全都在那间屋子里流淌。
而隔壁西屋的红绒布下,五具遗体正在水泥中缓慢腐朽。
据崔妻亲戚事后证言:“台子靠着窗户边的墙,比窗台稍矮,通体用红色的绒布贴着,我有时躺在上面看书,感觉台面挺硬,像是木头的。”
她躺的,正是封存五具尸体的水泥台。
五、2002年8月,西窗大敞
转机出现在2002年8月。
崔某夫妻闹离婚,崔妻仍暂住603室。她的侄子来做客,对常年锁死的西屋充满好奇,找锁匠强行撬开了门。
门开的瞬间,红绒布积灰,水泥台泛碱,一股闷腥散进楼道。
与此同时,何东升驱车经过高架路,瞥见西窗大敞,心头一紧。他急电崔某勒令:“立马搬走,西屋不准进!”
当晚,何东升找了几个人,说是“搬运文物”,将七八个散发异味的大包袱从西屋转移,埋入市中区一小房地下。这些帮忙搬运的人是谁?公开资料中没有记载。他们是否知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也无从考证。何东升事后是否对他们进行过威胁?同样没有答案。 这批人的身份,成为本案一个未被揭开的缺口。
但气味已经藏不住了。据邻居回忆,那段时间“只要踏入房间,便能感受到一股沉闷的腐臭盘踞屋内”,那股味道“阴寒、腥闷、黏在鼻腔里,久久散不去”。
房东闻到刺鼻尸臭后报警。警方挖开包袱,发现了未完全白骨化的五具遗体——冬季封存延缓了腐坏。身份证残片、90年代的球鞋、皮带扣,一一佐证了他们的身份。
案发已近六年。
何东升仓皇潜逃。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
【普法贴士】 A级通缉令是公安部最高级别的通缉令,适用于在全国范围内追捕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一旦发布,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均可实施抓捕,无需另行审批。六、昆明落网:DNA如何锁定何东升
潜逃期间,何东升化名“陈君”“马飞”,流窜四川、云南。他在昆明伪装成商人,置产、重婚,甚至与一名云南籍女子育有一女,企图以“成功老板”的身份掩盖过往。
他用两个假身份,周旋于两个女人之间:阿兰,2003年在四川巴中登记结婚,何东升华名“陈君”,他在昆明、巴中花了90万元买了三套房产,还陆续给了阿兰许多生活费;晓梅,2004年在昆明经婚介所结识,何东升华名“马飞”,与其“结婚”并生育一女。
2008年6月,阿兰联系不上“陈君”,辗转找到济南,见到了真正的陈君,才知道自己嫁的人身份全是伪造。
而真正让何东升落网的,是DNA技术。
2009年2月,何东升等6人在昆明以介绍工程为由,将男子唐某骗至一家具城内,强行索要5万元。唐某被放走后报警。
其间,唐某车内副驾驶手套上留有一处血迹,警方提取后录入DNA数据库。
3月7日,济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医专家毕建红从网上发现DNA数据库报警:该血迹DNA与公安部A级督捕逃犯何东升父母的DNA,在13个基因座符合双亲遗传关系。
【普法贴士】 DNA亲缘比对是通过分析常染色体STR(短串联重复序列)的基因座匹配程度来判断亲子关系。13个基因座符合双亲遗传关系,意味着该嫌疑人是何东升父母的生物学子女的概率极高(可达99.99%以上)。但仅凭此还不能排除“是何东升兄弟”的可能性,因此需要进一步做Y染色体检验。
毕建红随即联系昆明市局DNA实验室,采集何东升父母新的血样进行检验,并请求进行Y染色体检验——Y染色体是父系遗传标记,父→子→孙几乎不变,可以用来排除“是何东升兄弟”的可能性。经过3天的努力,最终认定:这名嫌疑人,就是身份漂白的何东升本人。
何东升当场被抓获,押解回济南。
七、八次庭审,死刑核准
何东升归案后,经历了近9年的侦查、起诉、审判过程,共计8次庭审。
他始终否认杀人,只承认藏尸。他编造了一套说辞:
“王某某带着几十万元现金找到我,说想暂存到我的单位里。我返回家中,发现王某某、于某在我家,张某某等三人则倒地身亡。王某某称,贪污公款后,张某某等三人抽成太狠,遂将这3人杀了。第二天,我发现王某某、于某二人也已身亡,家里一下子有了5具尸体。”
这套说辞漏洞百出——五具尸体的头部均有铁锤击打痕迹,死亡时间集中在24小时内,且何东升手上沾有血迹,现场没有第二人作案的任何证据。法院综合证据认定其故意杀人罪成立。
2016年,济南中院一审认定:故意杀人罪(5人)+ 贪污罪(400万)+ 挪用公款罪(13万),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普法贴士】 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所犯多个罪名分别定罪量刑后,依法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和无期徒刑采取吸收原则(即执行最重的刑罚);有期徒刑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
山东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1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普法贴士】 死刑复核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司法程序。所有死刑判决都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由最高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方可执行。这是防止错杀的最后一道防线。八、2018.1.19
2018年1月19日,何东升双臂反绑、脚戴脚镣,被两名戴着头盔、墨镜的警察押进济南中院法庭。
他身着黑色外套,头戴藏青色线帽,面色平静。胸口挂着一个白色纸牌子,上面黑色字体打印着三个字:何东升。在他周围的四个角上,还有四名持枪警察。
这是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的画面。
从1996年案发到2018年伏法,这起案件跨越了22年。
据押解何东升回济南的刑警张健后来向《齐鲁周刊》回忆,何东升这样一个“情商、智商、心理素质极其超群的人”,在途中表达了做个号长的“奢望”,并自称:若没有当年的贪念,早就位显禄高。
一个夺走五条人命的人,在押解路上想的,是自己本该有的前程。
九、1996—2018,时间的缝隙
1996年12月,何东升用铁锤锤杀桑某的时候,ATM机在中国城市里还是稀罕物,绝大多数人取钱只能去柜台。大额取现没有全国统一的预约红线,也没有强制性的身份穿透和用途核查——一笔85万的现金,靠着银行职员李某那张熟人脸,分两次就从柜台拎走了。
那时候没有联网的户籍管理系统,没有覆盖全国的DNA数据库,没有遍布街角的监控探头。603室的西屋锁了六年,没有任何居委会干部、片区民警上门问过一句:“那间屋子怎么老锁着?”
五个人消失了。桑某的妻子、李某的父母、张某某的单位领导、王某某和于某的家人——他们都报过案。桑某的家人到派出所报案,民警做了笔录,发了协查通报,但通报只能靠传真机和邮寄送达周边县市;李某的单位发现他没来上班,打电话到家里无人接听,也报了案,但两个派出所之间的信息只能靠人工电话沟通,没有系统会自动比对“失踪人员名单”是否有重叠。五份报案记录,散落在不同辖区的纸质档案夹里,没有任何技术手段能把它们串起来。 不是警察不尽力,是那个年代的技术条件,根本做不到。
2002年8月,西屋的门被撬开。此时DNA技术已经在刑侦领域应用了十几年,但全国性的DNA数据库才刚刚开始建设。何东升的父母血样被采集了,却没有及时入库比对——因为当时还没有一套制度强制要求“逃犯亲属DNA必须入库”。
于是何东升又跑了七年。
2009年,他在昆明落网。让他栽跟头的,是副驾驶手套上的一滴血迹。这滴血被录入DNA数据库,自动比对上了他父母的基因信息。而这项技术——全国DNA数据库联网自动比对——在1996年案发时,还不存在。
2018年1月19日,何东升被执行死刑。此时,中国的天网系统已经密布城乡,大额现金取款需要层层审批,出租屋实名登记成为常态,失踪人口DNA入库已经写入公安部操作规程。
他侥幸逃脱了22年。但这22年,恰好是中国变化最快的22年。他作案时钻的那些空子——现金监管的空白、人口管理的粗放、刑侦技术的落后——在他落网之前,大部分已经被填上了。
他不是输给了警察,他是输给了时间。
【互动话题】
如果你是1996年负责调查此案的民警,在没有任何DNA技术、监控探头和联网数据库的条件下,你会从哪些方向入手?
这起案件中,最让你感到震惊的细节是什么?是借房夫妇同住六年浑然不知,还是何东升在押解路上说的那句“若没贪念,早就位显禄高”?
你认为,现代社会的监控系统和DNA数据库,是否已经完全杜绝了此类“水泥封尸”案件的发生?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参考资料:济南中院一审判决书、《齐鲁周刊》、《济南时报》、济南电视台新闻报道、《齐鲁周刊》2009年毕建红受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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