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日下午,我从上海直飞X疆博乐,第二次赴X疆博乐垦区检C院跟一把手检察长,也是本案的承办检C官当面沟通案情。我始终认为,沟通说服是律师的必备技能。越过沟通,直接对抗并不可取。
我再次表达了全案无Z的观点,并当面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上次当面沟通后,检C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补侦的材料强化而非弱化了我们的无Z观点。
博乐垦区公安局认定当事人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Z和徇私舞弊低价出售企业资产Z。对照刑法规定,结合经验常识,当事人不构成这两个Z的理由显而易见。坊间传言,有人试图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这两个Z名都是2023年才将民企高管纳入打击范围。民企高管被追究这两个Z名之一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极其罕见。而这个案件,当事人一次性被同时追究这两个罪名。经济发达地区没有判例,边陲小城创造全国先例当慎之又慎。
我和同案辩护律师以及各自的律师团队,都无异议地认为当事人无Z。我曾向数位权威的刑法学者包括直接参与刑法修正案十二立法讨论的权威学者请教,听完案情介绍后,这几位学者都同意律师的无Z观点。如果必要,我们将委托国内权威学者进行专项论证。
当事人是一位优秀的民营企业家,旗下的企业产品出口到多个国家。本案因股东矛盾引发,本质上是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这些经济纠纷原本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解决。遗憾的是,当事人被羁押已大半年之久。持续下去,非但企业经营难以为继,而且还会面临一系列棘手问题,影响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在中央反复强调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禁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当下,本案的情况令人难以置信。不论谁是本案的幕后推手,我们都希望有关人员适可而止,尽快回到法治轨道上来。
无论是出于维护法律人的职业尊严,还是出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我都无法容忍一个无辜的民营企业家在我眼皮子底下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不要低估我们的能力和决心。
幸运的是,办理本案的检C长展现了高度的职业素养。他不是挂名办案,而是亲自阅卷、亲自接待律师,下午当面沟通时也郑重承诺会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办理本案。这是积极的信号,也让我们增强了信心。
只要有关部门能及时纠错,当事人和家属愿意不计前嫌,让本案安静、平稳落幕。但如果有人执意知法犯法,人为强推冤假错案,那么家属一定会抗辩、反映到底。国法面前,任何人都不应心存侥幸。期待当事人无Z获释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