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爨乡陆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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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的

消防安全风险提示函

广大市民朋友、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全国多地连续发生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室内停放、私拉电线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此类火灾起火速度快、烟气毒性大、蔓延扩散快、逃生救援难的特点,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极为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为坚决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杜绝“进楼入户”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守护全体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向全县广大市民及各物业单位发布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严守安全底线,杜绝违规行为

所有居民住户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推入居民楼栋、楼道、楼梯间、电梯前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严禁在自家住宅室内、阳台、储物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入户接驳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必须统一停放在小区室外专用停放区域、合规电动自行车车棚,在具备防火、防雨、漏电保护、视频监控、消防设施的专用集中充电设施处规范充电,做到人走电断、合规停放。

二、压实物业责任,筑牢小区防线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巡查楼栋楼道、疏散通道、地下车库等重点区域,及时劝阻、制止业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拒不配合的住户,要及时固定证据并上报消防、公安、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同时,要完善小区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加强消防宣传引导,从源头压降火灾风险。

三、强化执法监管,严肃追责问责

自本提示函发布之日起,全县消防、公安、住建、属地监管部门将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对拒不整改、屡次违规、阻碍劝阻的个人,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训诫警示;因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充电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民主动参与,共建安全家园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杜绝电动自行车入户隐患需要全体市民共同参与。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主动规范自身停放、充电行为,同时积极劝导身边亲友杜绝违规行为,主动举报身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居住环境。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希望全体市民高度警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各物业单位从严落实管控责任,共同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底线。

特此提示

陆良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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