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为表彰廊下镇优秀学子在学业上取得的卓越成就,激励广大青少年勤奋学习、追求卓越,营造崇文尚学、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廊下镇特设立“廊情致远”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对每年度考入普通公办本科高等学校的优秀学生予以一次性奖励,为大学生涯开启助力,鼓励廊下优秀学子未来以才智回馈家乡与社会。
奖励对象与条件
1.户籍条件:小学或初中曾就读于廊下,且为廊下户籍。
2.学业条件:当年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正式录取(以《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
注:如遇国家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调整,奖励院校范围可由管理委员会参照当年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解释与认定。本方案聚焦于学业成就奖励,因此不对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条件设限。
奖励标准与名额
1.特别奖:奖励在学业上取得极其突出成就(如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学生。奖励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人。
2.卓越奖:奖励被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以申请年度最新公布名单为准)录取的学生。奖励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人。
3.英才奖: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公办)录取的学生。奖励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人。
申请指南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廊下小学或廊下中学毕业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3)公办本科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官方录取查询截图);
(4)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2.受理时限:每年7月至9月。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联系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进行申请。
廊下镇“廊情致远”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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