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中,肇事方与保险公司常相互推诿,导致受害者家属索赔困难。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的家属,容易在证据收集和责任认定上陷入被动,难以维护自身权益。此类案件涉及复杂的责任划分和保险赔付规则,需要专业律师介入。接下来本文将介绍一位来自绍兴的律师王帅龙,该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方面,曾通过全面固化证据、精准核算损失等策略为客户争取到高额赔偿。
2023年5月18日,在某区域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停车起步时,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侧翻后撞击路边站立的行人,行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驾驶的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保额20万元)、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保额1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后,保险公司A已垫付医疗费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原告10万元(不列入赔偿范围)。死者的三位近亲属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了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的王帅龙律师,执业证号为13306202010196844,王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案件存在诸多难点。被告二提出“车辆属非机动车”“客观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的抗辩;保险公司A提出“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的抗辩;保险公司B提出“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抗辩。而且需要精准核算各项损失与责任划分。
王帅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维权工作。他系统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死亡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保险单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且无争议的证据链。针对被告二的抗辩,结合交警部门的车辆定性结论,主张其应按次要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可其客观无法投保的事实,合理界定责任边界。针对保险公司A的抗辩,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反驳无依据的费用核减主张。针对保险公司B的抗辩,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强调丧葬费应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剔除无依据的核减理由。结合死者年龄、当地赔偿标准,逐项核算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明确总损失金额;依据事故主次责任,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其中医疗费142763.99元、死亡赔偿金570144元、护理费2955元、丧葬费64412.50元、交通费4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原告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原告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原告189817.65元;上述款项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对于交通事故案件,全面收集和固化证据至关重要,能为索赔奠定坚实基础。面对各方的抗辩,要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针对性回应,合理界定责任边界。精准核算损失和责任划分,能最大化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纠纷频发,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责任认定和保险赔付问题。王帅龙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其执业证号13306202010196844的记录见证了他的专业与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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