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168万卖房遇拆迁反悔起诉撤销合同 法院驳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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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男子168万卖房遇拆迁反悔起诉撤销合同 法院驳回诉求

近日,广州李先生将名下房产以2.6万元/㎡、总价168万元出售给王女士。房屋交易完成后,该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拆迁补偿标准为6万元/㎡。

李先生随即向王女士提出终止交易,协商未果后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先生称其签约前不了解拆迁相关信息,申请撤销案涉房屋买卖合同。

王女士答辩表示,其购房为自住需求,案涉168万元成交价格符合签约时该地段市场正常交易行情。

法院认为双方应依诚信履行合同,仅因拆迁收益而反悔,主张撤销合同无法律依据,违背契约精神。一审驳回李先生全部诉求,双方未上诉,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