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印发专项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行动,矿山被划定为首要整治行业,同步覆盖化工、消防、工贸等高风险领域 。和以往单一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不同,这次政法、司法、公安、应急多单位协同发力,整套整治方案衔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只是短期突击检查,而是形成长期闭环监管机制,行业从业者、监管人员都要对照通知要求规范自身行为。
很多常年扎根矿山行业的从业者都清楚,近些年不少安全事故根源,都绕不开三类共性违法问题,也是本次整治统一划定的打击方向。第一类是企业根本不具备合法生产条件,没有采矿、安全生产相关许可就私自开采,或是证照过期、超出许可范围挖矿;还有不少工程打着生态修复、边坡治理的幌子,背地里变相采矿,这类行为会直接留下坍塌、透水、瓦斯泄漏等致命隐患。第二类是各类安全造假行为,矿井监控系统、人员定位数据人为篡改,矿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作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和现场实际不符的评估报告,培训走形式、考试代考应付检查,靠弄虚作假掩盖现场安全漏洞。第三类属于主观恶意违法,监管部门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后拒不执行,明知井下存在重大灾害隐患仍强迫工人下井作业,发生事故后瞒报、迟报,刻意规避追责。
针对矿山行业,通知单独列出一长串细化整治清单,没有模糊笼统的表述,每一项都是基层监管常年遇到的高频乱象。煤矿重点严查刻意隐瞒采掘工作面,通过改造巷道、搭建假密闭躲避核查;无证勘查、越界开采、超产能、超人数生产全部从严查处;部分矿山借技改回撤、设备维护的名义偷偷组织生产,停产矿井私自接通电力、领取火工品复工,都会纳入重点台账管理。非煤矿山同样划定清晰红线,项目未审批就开工、不按照整体设计施工、尾矿库私自加高蓄水、随意回采尾矿堆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刻叫停作业。除此之外,施工队伍挂靠资质、层层分包转包,极端暴雨、地质灾害预警时段不组织人员撤离,也在本次整治打击范围内 。
这次整治和以往最大的区别,在于打通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纪检全链条追责渠道,也就是文件明确的行刑纪衔接机制。过去不少地方执法存在只罚款、不追究个人责任的情况,企业缴纳罚金后继续违规生产,企业老板、安全负责人基本不受约束,本次彻底改变这种处置模式,全面推行“一案双罚”制度。只要查实矿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除了对企业处以罚款、责令停产、依法关闭之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都会同步接受处罚。如果存在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隐瞒工作面引发重大安全隐患,直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按照危险作业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联动纪检部门,倒查属地监管人员是否存在放水、不作为、失职渎职问题,监管失职行为同步问责处理。
信用惩戒手段也会同步落地,所有查实存在非法开采、重大安全违法的矿山企业、相关责任人,统一录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纳入名单后,企业会受到多重限制,无法参与各类矿山项目招投标,银行信贷、用地审批、火工品申领全部受限,相关负责人从业资格也会受到约束,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体系。各地还会搭建线上线下举报渠道,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井下一线工人、周边群众发现盗采、隐瞒工作面、监控造假等问题,都可以通过政务平台、属地应急管理站提交线索,核查属实后发放奖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各地落地整治工作不会一刀切推进,会结合本地矿山类型、开采规模制定细化执行方案。有煤矿资源的地市,重点配齐矿山安全监察人员,常态化开展井下突击检查,借助用电量、瓦斯监测、人员定位等数据交叉比对,深挖隐蔽偷采行为;以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为主的区域,重点排查边坡稳定、尾矿堆积、排土场防护设施,汛期加密巡查频次。整治过程中同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但凡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检测报告的第三方单位,直接吊销相关资质,相关从业人员纳入行业黑名单,杜绝靠虚假材料帮企业规避监管的灰色链条。
对于矿山企业一线员工来说,本次整治也能实实在在保障自身从业安全。如果遇到管理人员强制在隐患未消除的井下作业、伪造考勤和下井记录、关闭安全监测设备等情况,不用被动服从安排,既可以向企业内部安全管理部门反映,也能直接向属地应急、公安部门提交线索。各地服务窗口会简化线索登记流程,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不会出现企业打击报复举报职工的情况。
整套整治工作层层压实属地、行业、企业三方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划分监管权责,杜绝不同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监管空白的情况。省级层面会定期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中央相关部门不定期下沉基层抽查,对整治推进迟缓、非法矿山问题多发的地区进行挂牌督办,督促当地彻底清理存量违法问题,从源头减少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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