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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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店方终于妥协同意免单后,于女士又提高了“价码”,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要求对方退一赔十,赔偿金额总计2508元。
于女士拿取的荔枝。(来源:受访者)
信网·信号新闻7月7日讯 今年5月,山东济南的于女士在当地一家名为一绪寿喜烧的餐厅用餐时,发现店里的自助荔枝果壳发黑,上面还有白色的虫子。于女士提出了免单的诉求,但店方只答应她赠送饮料。于女士升级了投诉,将问题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还在网上发布了相关帖文。当店方终于妥协同意免单后,于女士又提高了“价码”,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要求对方退一赔十,赔偿金额总计2508元。
于女士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介绍说,她和家人是5月24日18时许在济南市历下区世茂广场一绪寿喜烧用餐的,两人花费228元。临近20时,两人吃得差不多了,于女士来到水果自助台想拿几颗荔枝,偶然发现放到碟子里的一颗荔枝外壳有些发黑,上面还粘着一些白色的虫子,她赶忙联系店方前来查看,工作人员先是取走了这颗问题荔枝,之后店内负责人出面解释说,荔枝外壳发黑可能是没洗干净,于女士拿出刚刚拍下的照片,对方才把之前的荔枝又拿了回来,虽然上面的果壳已经被剥去了一部分,但剩余的外壳上,白色的虫子依然还在。
于女士有“证据”在手,但门店方面并未同意她提出的免单要求,仅同意赠送饮品作为补偿,还让她不满意可以去投诉。双方不欢而散后,于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了相关消费经历,还通过12315渠道投诉了此事。5月26日,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世茂广场一绪寿喜烧门店进行了现场核查。于女士说,执法人员到场后,对门店负责人提出了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服务质量与标准。经过执法人员调解,门店提出了八折消费加赠送饮品的和解方案,于女士未予认可。
这之后,于女士还接到过一绪寿喜烧工作人员的来电,表达歉意的同时,提出可以为于女士全额免单,但希望她能删除与此事相关的帖子。于女士拒绝了这一提议,她告知信号新闻,5月26日,她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主张一绪寿喜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向自己退一赔十,赔偿金额总计2508元。
7月2日,信号新闻就该事件联系了涉事门店,工作人员证实确有相关纠纷存在,表示并不知道于女士已经提起诉讼。该工作人员承认,该事件的发生,是门店食材查验环节出现了疏漏,店方已经进行了全面整改;今后再遇到同类消费纠纷,也会主动向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咨询规范处置方式。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表示,餐饮门店提供的食材内出现虫体、霉变,属于食品混有异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除可要求商家退还餐费损失外,还能主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付。消费者可完整留存就餐视频、照片、沟通记录、监管回执等证据,通过市场监管部门、诉讼渠道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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