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珙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深夜接报后,立马驱车奔赴偏远乡村,通过通宵释法明理,历时八九个小时,终于促使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汤某某筹款履约。这起执行攻坚案件,不仅是兑现当事人“纸上权益”的法治实践,更是宜宾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加强诚信建设的一个生动的微观缩影。
近年来,宜宾将诚信建设深度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从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到选树“诚实守信好人”和道德模范;从打造诚信商圈、诚信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店,到推行守信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限制其高消费,到让“守信受益、失信受限”变成可感可及的制度安排……宜宾的诚信建设一刻不停息、永远在路上。
汤某某起初心存侥幸、百般推脱,直到面临司法拘留时才幡然悔悟、筹款履约——说明个别人心中的诚信意识不强甚至还很缺失,需要靠制度和法治来唤醒。失信不是私事,它伤害债权人权益、侵蚀司法权威、污染社会风气——对失信行为果断“亮剑”,就是对诚信的强力守护。珙县法院对汤某某长期规避执行的行为“零容忍”,对其主动认错履约给予依法从宽处理,体现的正是“失信必惩戒、履责可免责、信用可修复”的法治理念,是用司法利剑为社会诚信兜底。
与此相反,从翠屏区村医杨兴全30多年坚守“童叟无欺”,到省级非遗宜宾面塑传承人赖维君以三代承诺诠释“守艺”真谛;从珙县企业家黄诚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确保质量,到兴文县僰王山镇亲民村村民夏福平以手为脚、写出人生“诚信答卷”……这些来自基层的诚信微光,汇聚成了宜宾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精神底座。可见,诚信不仅关乎债务履行,也关乎商家明码标价、企业按时发薪和市民言出必行等。
文明城市的高度,不是由地标建筑的海拔决定的,而是由市民的诚信行为共同支撑的。诚信与失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体现的是城市的品格、文明和进步。法院每一次雷霆执行,企业每一次按时足额发工资,市民每一次自觉守诺,都是在为宜宾全国文明城市的这块“金字招牌”增光添彩。
毫无疑问,法治利剑必然要持续“亮剑”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当每一名宜宾人都将诚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必然成为普遍共识,城市文明必然就有厚重而温暖的底气,宜宾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必然因一诺千金的底色而愈发闪亮。(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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