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最高法院举行法官与律师代表座谈会,最高法院院长张军出席,最高法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司法部、全国律协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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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我们不设置发言顺序,希望各位律师朋友结合履职经历畅所欲言,既谈困难问题,更提意见建议。”开场白亮明了宗旨,12位律师代表开始自由发言,律师提出了50余个问题。

官宣有限披露律师提出的问题,大多是一些诸如,“能感受到边疆法官在用心用情做群众工作。”、“希望法院可以多发布一些多元解纷的典型案例”、“希望法院多组织这样的活动,双向交流更能促进形成合力。”、““对商事案件,律师开展调解更利于便捷解纷”等之类一漫漫的问题。

在这其中,有个实际话题也被提及了,那就是律师联系法官难的问题。

有律师提出,“联系法官还是难,我们能理解法官忙,但也希望能解决。”

得到的答复是,“感谢理解,更是鞭策。12368热线、‘一张网’统一办案办公系统为律师联系法官提供了便利,还在持续深化建设。一些地方法院探索创新了有效做法,我们要总结、推广。”

律师见法官难,近些年越发普遍

此前,有法院为了解决法官会见难的问题,曾经出台了一些实际举措,例如,公布法官的手机号码,诉讼中建立当事人、律师、法官、法官辅助人员同在一个群的案件联系群等等,不过这些举措也仅限于个别法院,且大多都是一时的措施,宣传过后也就没有后续了。

更多的是,很多的法院已经开始在传票上,不留法官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了,最多也就是留下法官助理或是书记员的办公室电话而已,很多都是什么也不留的。

因此,在本地的律师群里,最常见的询问问题是,“有谁知道某某法院某某法官的联系方式”?

得到的回复中,能答出法官办公室联系电话的,往往会收获感谢,能直接给出法官手机号码的,会被众多人点赞,甚至收到提问者的红包奖励。

曾经,法院办公室分布情况及办公电话号码簿,是在当地的律师群里公开传播的,有些还是公开传播法院内部的人员联系手册。不过,近些年来,传播此类联系方式的越来越少,更别公布传播、传播内部联系手册了。

于是,也就有了律师需要打听法官办公电话的现象。

有律师感慨,即便搞到了法官的办公室电话,能不能打得通,也要看“运气和人品”。因为,法官办公室的电话,大多时候不是无人接听,就是忙音,或是响两声之后就自行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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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赞成,律师可以直接、主动联系到法官

近些年,在很多的反映当事人、律师联系法官难的帖子后面,居然出现了一些,“诉讼中法官不找你,你没必要找法官”的观点。理由是,律师有什么观点,可以在开庭的时候说,或是网上留言,或是邮寄书面材料,为什么非要面见法官?

潜意识中,很多人认为,当事人也好,律师也好,接听了电话,肯定是反映和讨论有关案情。一来法官手里的案件多,接听电话意味着打断了自己的工作节奏,二来某些人动不动就电话录音,或是诱导式提问,法官稍不注意就会落入“电话陷阱”,还不如不接来得省事、安全。

至于不接听电话的理由,当然就是案件太多,不是去开庭了,就是在开庭的路上。至于究竟是不是如此,反正当事人、律师也进不到法院的办公区,无从查看真实情况。有律师曾经感慨自己的遭遇,某法院的办公电话,自己连续打了半个月上百个,一次也没接通。

法官接听电话这种事儿,完全是法官自由决定的事儿,法院没办法硬性要求和考核落实。律师、当事人反映的声音越来越多,现实也是如此,可解决起来,却一直没啥进展,反而呈现越来越普遍的趋势。

为此,很多地方法院的12368热线,或是法院的“一张网”系统,专门开设了当事人、律师联系法官的新功能。不过,能不能得到回复、什么时间得到回复,也是没有硬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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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都见法官难,更别说当事人了

为了便于律师执业,毕竟已经是很大的职业群体,法院、法官对于律师,在诉讼中还是比较重视,时不时的会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来会听取律师的意见。

此外,尤其是本地的小圈子里,只要善于打听,还是能找到法官的联系方式,或是跟法官关系处的比较熟悉的律师,进而得到法官的联系方式的。

如果是偶尔打官司的当事人,对于不想接听电话,或是“整天忙于办案”的法官,想要联系上,简直就是概率很小的事情。

就算是当事人亲身到了法院请求见法官,其他的法院工作人员也是不予提供法官的联系方式,也会自动的甚至各种困难。

最常见的情形就是,明明人手一部手机,而且手机很多都是话费公费报销的,得到的答复却是,不知道法官的联系方式,甚至是办公室电话号码,亦或是,让当事人自行联系法官出来会见,自己或法院不提供联系法官的“服务”。

对此,有些律师给出同行、当事人的建议是,实在有问题想找法官,却种种方式不可得的情况下,可以在开庭时间,直接到法官经常开庭(比如传票上的)的法庭内蹲守。因为,法院内的工作安排是,法官开庭的法庭一般固定的。

极端的,有律师给出的建议是,可以就见不到法官的事实和证据,发起纪检投诉,甚至是要检察院申请监督。出此下策,律师也是黔驴技穷了!

近日,最火的一个法院判决就是,LV包起诉茉莉奶白的案件。不知道大家发现了没有,各方大小媒体已经对这个判决议论的铺天盖地,可大多数法律自媒体却没几个深入分析的。这是为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