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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晋书》,[唐]房玄龄等撰,中华书局,2026年6月出版,全十册,780.00元

刘曜是十六国时期前赵的创建者,由于前赵与汉国有明显的继承性,刘曜常常不被视为王朝开国君主,而被归为匈奴汉赵国的第三代。如《晋书·刘曜载记》:“元海以怀帝永嘉四年僭位,至曜三世,凡二十有七载。” 无论怎样,刘曜是十六国开场阶段的一个重要人物,他的经历和行事风格也颇有特点,可借以观察西晋灭亡前后胡汉政治与文化的多个面向。关于刘曜的完整生平,自以《晋书·载记》所述最为完整,其来源则是前赵国史和崔鸿《十六国春秋·前赵录》,但后两者皆已亡佚。周伟洲在《汉赵国史》一书中完整地评述了刘曜统治期的各种活动,可以参看。本文不拟全面讨论刘曜的功过,仅截取其传记中三个与北族文化有关的问题,不成系统,聊与《晋书》的读者做一次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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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洲著《汉赵国史》

养子兴大业

刘曜的出身,史书语焉不详。《载记》开头便说他是刘渊的“族子,少孤,见养于元海”。接着说他八岁时遭遇迅雷震树而神色自若,刘渊称赞说“此吾家千里驹也,从兄为不亡矣”。也就是说,刘渊称刘曜之父为从兄。族从之辨是个复杂的问题,“从兄”可以是共祖(即父辈为亲兄弟)、共曾祖(祖辈为亲兄弟)的同辈,按照最宽泛的定义,甚至可以是共高祖(曾祖辈为亲兄弟)的同辈兄弟,但超出此范围之外,便是族兄弟了。既称从兄,那么他们在哪一代共享了一位祖先呢?

刘曜称帝之后,照例要往上追尊四代为皇帝,其名单是:高祖亮、曾祖广、祖防,其父名讳未记。而刘渊自称的世系是:单于羌渠(曾祖)、於扶罗(祖)、刘豹(父)。由此看来,刘曜之父的曾祖刘亮,与刘渊的曾祖羌渠显然不是同一人,也不像是兄弟,否则大概率要在史书中交待一句。也就是说,他们直到高祖都没有共同的祖先。

这一矛盾如何理解?第一种可能,刘渊称刘曜之父为“从兄”,不能理解得太实,他们的血缘关系其实比较疏远,“族子”更切合实际。《颜氏家训》中说“河北士人,虽三二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梁武帝嘲笑他们“不知有族”。这是南北朝后期的情形,不能直接上推到西晋。不过写作《十六国春秋》的崔鸿是北魏后期人,或因他浸润在此文化中,笔下的刘渊也就“不辨族从”了?

还有一种可能性,若按唐长孺、陈勇等学者的考证,刘渊、刘豹以上的世系基本可认定是伪造的,他们与於扶罗、羌渠不仅没有血缘关系,甚至有屠各、匈奴的族属之别(唐长孺《魏晋杂胡考》,收入《魏晋南北朝史论丛》;陈勇《去卑监国的败局与刘豹世系的伪造》,收入《汉赵史论稿——匈奴屠各建国的政治史考察》)。那么刘曜所追尊的谱系,倒可能透露出刘渊家族的真正来历。不过哪怕是如此,在刘渊、刘聪的时代,官方宣称的谱系是不容置疑的,刘豹以上的真实祖先,必须被遗忘和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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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长孺著《魏晋南北朝史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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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著《汉赵史论稿——匈奴屠各建国的政治史考察》

“族子”所代表的单薄血缘联系不足以解释刘曜的地位,他在刘渊家中最重要的身份其实是“养子”。养子,在中原也不算罕见,但在北族社会与文化中更为突出。三国时期董卓和刘备就有养子,不过细究起来他们都有点北方边地的背景,而且在中原文化中说起来养子总带着歧视。董卓收编吕布之后,“誓为父子”,王允劝吕布刺杀董卓,“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吕,本非骨肉。今忧死不暇,何谓父子?’”(《三国志·魏书·吕布传》)吕布的义父子观很有点北族的色彩,或许与他生长在五原郡有关,王允则站在中原文化立场上指出“本非骨肉”。 刘封是刘备的养子,“太祖(曹操)在汉中,而刘备栖于山头,使刘封下挑战。太祖骂曰:‘卖履舍儿,长使假子拒汝公乎。待呼我黄须来,令击之。’”(《三国志》卷四十裴注引《魏略》)。刘封本姓寇氏,在刘备尚无亲生儿子之时被收养,有承嗣之意——当然后来成了备胎,收养毫无亲缘的异姓子弟为继嗣并不是中原的常规做法;黄须则是曹操的亲儿子曹彰,曹操将“假子”与真子相对,嘲笑刘备没有中用的真儿子。“假子”被用来骂人,其褒贬可知。曹操之父是宦官养子,官至太尉仍不免被清流辱骂。曹操自己也有养子,多是娶人之妻顺便收养的——按今天的说法是“继子”,秦朗与何晏二人便是。他自己曾说“世有人爱假子如孤者乎?”(《三国志》卷三裴注引《献帝传》),可见一般情况下假子是得不到平等对待的。太子曹丕对这两位养子尤其是高调的何晏非常不满,“每不呼其姓字,尝谓之为‘假子’”(《三国志》卷九裴注引《魏略》),再次说明假子是一个蔑称。

在北族的社会与文化中,无血缘的父子关系不仅更为普遍,而且早就超出了传宗承嗣,或因娶妻而得继子的范围,更像是一种建立人身依附关系的手段(董卓与吕布的关系更近于此)。十六国时期见于史册的著名养子就颇有几例:

(一)石虎,本为石勒的从子,但石勒之父寇觅从小收养了石虎,于是“或称勒弟焉”。石勒字世龙,石虎字季龙,从字来看明显是兄弟辈,可见收养关系可以压过原本的行辈。

(二)冉瞻,原是魏郡的晋人,被石勒俘获时年十二,勒“命季龙子之”。其子闵“幼而果锐,季龙抚之如孙”,所以《载记》直接称之为“养孙”。石瞻、石闵之名多次见于史籍,石瞻在前后赵大战中被刘曜斩杀,石闵则是石赵末期战力最强的武将。如果没有后来石闵夺取后赵政权并恢复冉姓,他们父子就要以石氏宗室的身份记在史册了。

(三)跨据并州、反复于后赵、前燕、前秦之间的张平,在对抗苻坚时,以养子张蚝为大将。张蚝是上党人,本姓弓,“多力矫捷,能曳牛却走;城无高下,皆可超越”。面对苻坚大军,“蚝单马大呼,出入秦阵者四五”,可惜遇到了同样勇猛的吕光,被光刺中生擒。见到张蚝被擒,张平惧而投降(《通鉴》卷一百)。张蚝则成为苻坚的爱将,常置左右,参与了淝水之战在内的许多重要战争。

(四)乞伏部传说中的英雄祖先纥干,是在诸部从漠北南出大阴山路上,一只状如小山的巨虫所化,而“乞伏部老父无子者,请养为子”。年十岁即“骁勇善骑射,弯弓五百斤,四部服其雄武,推为统主,号之曰‘乞伏可汗讬铎莫何’”(《晋书·乞伏国仁载记》)。乞伏部的养子成为了该部的英雄祖先。

以上所举的养子常常是一等一的勇将,看起来养子成材率很高,为何如此?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养子是一种后天缔结的关系,往往有某种筛选余地,比如幼时资质过人者更容易被大人物收养,被史书记录下的养子更有一种“幸存者偏差”。另一方面,养子虽不太受歧视,但若要在家中维持与诸亲子相当的地位,就必须奋发努力,用文武才干来报效养育之恩。刘曜正是这类养子之一。

刘曜“幼而聪慧,有奇度”,成年后,

身长九尺三寸,垂手过膝,生而眉白,目有赤光,须髯不过百余根,而皆长五尺。性拓落高亮,与众不群。读书志于广览,不精思章句,善属文,工草隶。雄武过人,铁厚一寸,射而洞之,于时号为神射。尤好兵书,略皆暗诵。常轻侮吴、邓,而自比乐毅、萧、曹,时人莫之许也,惟聪每曰:“永明(曜小字),世祖、魏武之流,何数公足道哉。”(《晋书·刘曜载记》)

这段材料既源自前赵国史,当然会有夸饰,比如“九尺三寸”的身高,按照北京华芳墓出土的西晋骨尺计算,一尺等于二十四点二厘米,则刘曜的身高有两百二十五厘米,约等于姚明,这放在任何时代都是非常突出的,很可能数字有水分。不过,刘渊的身高记载是八尺四寸,其子刘和则是八尺,至少可以说,刘曜身高出众,在其家族之中也是最高的。其余那些文武才干,在诸多十六国君主传记中皆可见到,想必有不少水分。不过从史事观察,刘曜的确是刘渊诸子中事功最突出的一位。304年,刘渊自立为汉王不久,便派遣建武将军刘曜“寇太原、泫氏、屯留、长子、中都,皆陷之”;308年刘渊在平阳称帝,又派遣刘聪、刘曜等进攻洛阳。自此以后,刘曜常为汉国的军锋。

出众的军事才能,巨大的战场功勋,既带来荣耀和威望,也带来嫌疑和危险。在刘渊死后,刘曜的处境变得有些微妙。大多数十六国政权都难以摆脱权力继承的困境,每到君位交替之时,潜藏的矛盾就会变成血腥的厮杀。刘渊在位时,以长子刘和为太子,但诸子中常在外领兵征战的,则是刘聪与刘曜。刘和即位之时,“三王总强兵于(平阳城)内,大司马(聪)握十万劲卒于近郊”,刘和选择先发制人,以强力手段消灭诸弟,在杀害齐王裕、鲁王隆之后,被攻城而入的刘聪所杀。刘曜在这次政变中的角色不明,作为养子,他对皇位的威胁不大,此时很可能只被视为刘聪麾下一将,还不够被列为刘和要消灭的目标。政变后,刘聪理所当然成为皇帝,刘曜的处境也为之一变。此前征战中,刘聪常与刘曜共同行动,当了皇帝的刘聪不再亲临前线,刘曜就成为了宗室中唯一独当一面的大将。此前刘聪亲自作战未能攻下的洛阳,在永嘉五年(311)六月被刘曜攻陷了。刘曜“害诸王公及百官已下三万余人,于洛水北筑为京观。迁(愍)帝及惠帝羊后、传国六玺于平阳”。可以想见,刘曜此时在汉国的声望迅速上升。在此后对关中的战争中,刘聪命其子刘粲与刘曜共同行动,刘粲为统帅而刘曜为副,这无疑有扶植刘粲而限制刘曜的意味。无奈刘粲军事能力不足,虽轻易取得了收复长安的功绩,但因擅自杀害晋南阳王模触怒刘聪,之后遭遇小败即返回平阳。此后关中的战事便完全由刘曜负责了。

相比于河南洛阳,长安周边的形势要复杂得多。关陇豪族、氐羌杂胡、凉州流寓等拥晋势力,在司马邺进入关中后被凝聚起来,一时间形成一股强大力量,让刘曜在关中的征战屡遭挫折。311年刘曜第一次占据长安后,遭遇麴特等晋将的攻击,连战皆败,不到一年时间,不得不“驱略士女八万余口退还平阳”。不久刘曜又协同刘粲攻晋将刘琨于晋阳,刘琨弃城而逃,但他请来的拓跋部救兵则杀得刘曜等大败。“战于汾东,曜坠马,中流矢,身被七创。”此战仍然是刘粲为主帅坐镇城中,刘曜在前线浴血搏战,但两人的再次合作又以失败告终。数月之后,司马邺在关中即位为帝,刘曜再次被派往关中,目标是消灭司马邺政权。战争依然十分艰难,刘曜两次撤出关中,一次引兵东向去攻击河内怀城,一次则回师上党拟北攻阳曲,两次都遭到刘聪的明令反对,刘聪强调“公宜以长安为先”,强令他将用兵目标集中于关中,这一点非常值得玩味。刘曜在关中屡屡受挫,多次想要转到其他战区,多少有保存实力的意图,但刘聪坚决不许,尤其不允许他涉足平阳周边的并州、河内战线。刘曜是汉国的一柄利器,只能用在最艰难的前线,而且此时刘粲与皇太弟刘乂对储位的争夺已日渐升级,望实俱重的刘曜若返回无疑会增加变数。

经过三年多的拉锯战,316年十一月,刘曜攻陷长安外城,城中“饥甚,米斗金二两,人相食,死者太半”,内城中的晋愍帝“肉坦衔璧,舆榇出降”,西晋正式灭亡。两位西晋末代皇帝,都由刘曜俘获并送至平阳。但刘曜并未因此功勋返回中枢,而是一直镇守在长安。一年多以后,刘聪病死。刘聪晚年政治昏聩,朝臣在刘粲、刘乂的储位之争中陷入内斗,远在长安的刘曜反而得以隔岸观火,毫发无损。刘聪死前,曾“征刘曜为丞相、录尚书,辅政”,但刘曜“固辞,乃止”,他无疑是要主动与平阳保持安全距离。刘聪一死,刘粲虽然顺利即位,但靳准等权臣已成尾大不掉之势。靳准先操纵刘粲除掉了其他宗室诸王,紧接着发动政变诛杀了刘粲,“刘氏男女无少长皆斩于东市”。靳准改朝换代的皇帝梦没多久就成了泡影,因为汉国中枢经过这样一轮轮的内斗消耗已经虚弱不堪,靳氏又毫无政治合法性可言,根本无力抵御从东西两方赶来平乱的刘曜和石勒。

刘曜终于等来了自己的高光时刻。在靳准的政变中,刘氏一族几乎灭门,养子刘曜成为与刘渊血缘最近的实力派人物,平阳老臣纷纷来奔,奉上尊号。天时人事如此,在开赴平阳的途中,刘曜便自立为皇帝了。称帝之后,刘曜立即追尊了四代先祖,改葬父母,并且迁都城、变国号、改德运、更服色,一套改下来,基本相当于建立了一个新王朝。关于这一变动,罗新称之为“从依傍汉室到自立门户”(同题论文收入罗新《王化与山险:中古边裔论集》),李磊也详细讨论了刘曜改国号为“赵”的用意(李磊《历史论述与地域统合:刘曜的国号选择与十六国新法统之创建》,《中国史研究》2021年第4期),读者可以参看,本文就不赘述了。养子刘曜,终究不是继承,而是创建了一个新的屠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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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新著《王化与山险:中古边裔论集》

“养子”一般有实际的抚养关系,从十六国到北朝隋唐,此类关系有扩大的趋势,发展到根本不需要抚养作为条件而直接缔结父子关系,更多地称为“假子”“义子”“义儿”。略举数例如下:晋末鲜卑段部有骁将段末柸,在战场为石勒部将生擒,石勒“命段末柸为子,署为使持节、安北将军、北平公,遣还辽西。末柸感勒厚恩,在途日南面而拜者三,段氏遂专心归附”(《晋书·石勒载记》)。 通过建立义父子关系,石勒在段部打入了一枚重要棋子。北魏陆馛为相州刺史,“简取诸县强门百余人,以为假子,诱接殷勤,赐以衣服,令各归家,为耳目于外。于是发奸摘伏,事无不验”(《魏书·陆馛传》)。侯景攻陷台城,带着数百骑兵去见萧衍时,“歔欷流涕,因请香火为作义儿”(《魏书·岛夷萧衍传》)。高欢尚未发迹之时,寄居于太原庞苍鹰家,因频见神异,“苍鹰母求以神武为义子”(《北史·齐高祖纪》)。北齐和士开权势炽盛,“朝士不知廉耻者多相附会,甚者为其假子,与市道小人同在昆季行列”。和士开不止收了很多朝士、商贾为义子,还与高阿那肱一起,都做了权势更盛的陆令萱的义子(《北齐书·恩幸传》)。隋唐之际的群雄中,高开道亲兵数百人“号为义儿”(《旧唐书·高开道传》),杜伏威“养壮士三十余人为假子”(《旧唐书·辅公祏传》)。更著名的是安禄山,一面“养同罗、降奚、契丹曳落河八千人为假子”,一面自己又当了杨贵妃的“义儿”(《新唐书·逆臣·安禄山传》)。唐末五代,此风尤盛,以至于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中专设《义儿传》,并且感慨道:“世道衰,人伦坏,而亲疏之理反其常,干戈起于骨肉,异类合为父子。开平、显德五十年间,天下五代而实八姓,其三出于丐养。盖其大者取天下,其次立功名、位将相……唐自号沙陀,起代北,其所与俱皆一时雄杰暴武之士,往往养以为儿,号‘义儿军’,至其有天下,多用以成功业,及其亡也亦由焉。”养子、义儿之盛行,至此登峰造极。用拟血缘的方式缔结政治效忠关系,在北族文化中源远流长,也逐渐为中原文化所接受。

成败由亲征

当皇帝之前,刘曜始终征战于前线;当皇帝之后,刘曜仍然非常热衷于亲征。

刘曜称帝之时虽占据长安,但长安以西的大部分地区仍未被征服。西晋残余势力南阳王保及其部将陈安盘踞陇西,控扼渭水上游;泾水上游的新平、安定一度为敌对的屠各、巴、氐、羌部族占据,并与陇西形成联盟;更西边则是奉晋正朔的前凉,牢牢把守着黄河防线;北部黄土高原的上郡氐羌一度保险不降,自立为王;加之后赵日益强大,不仅占据并州大部,且已跨过黄河到达关中正北的朔方一带。刘曜赵国的安全形势一直面临巨大压力。刘曜在位十年,亲征有六次,还有两次未遂,上述敌对势力几乎都是亲征的对象,或被消灭,或暂时臣服。

不知是兵力不够还是部将无能,除了游子远一个例外——他还是个文士,其他前赵将领似乎很难赢得战争,刘曜总像一个救火队长一样东征西讨。时人对于“胡主亲征”也有特别的观感,比如陈仓守将杨曼和王连曾商议说:“谍者适还,云其五牛旗建,多言胡主自来,其锋恐不可当也。”又如上郡氐羌的勇将伊余对游子远之军表示不屑时说,“往刘曜自来,犹无若我何,况此偏师”。胡主自来,则其锋不可当,非胡主亲征的偏师则不足畏惧,这类看法在当时颇为普遍。

刘曜成也亲征,败也亲征。329年,后赵大将石虎率众西伐,河东纷纷响应,很快进逼黄河边的要津蒲坂。刘曜亲率大军救援,“尽中外精锐水陆赴之”,见此阵势,石虎军惧而引退,刘曜追击至高候合战,大败后赵军,“枕尸二百余里,收其资仗亿计”。刘曜军趁势从河东渡过黄河,围攻洛阳的要塞金墉城。此时石虎军从河北重返河南战场,石勒也亲率大众渡河而来。刘曜审问在洛水边抓获的羯人士兵:“大胡自来邪?”羯曰:“大胡自来,军盛不可当也。”刘曜闻之色变,撤围,退至洛阳以西布阵。可见石勒是否亲征,对刘曜的局势判断影响很大。更戏剧性的是,在双方正式决战时,酗酒的刘曜在昏醉中一错再错,终于在战场被生擒:

勒至,曜将战,饮酒数斗,常乘赤马无故跔顿,乃乘小马。比出,复饮酒斗余。至于西阳门,挥阵就平,勒将石堪因而乘之,师遂大溃。曜昏醉奔退,马陷石渠,坠于冰上,被疮十余,通中者三,为堪所执,送于勒所。

开国皇帝被擒,强盛一时的前赵就此陷入混乱,很快便为后赵所吞并。

设若刘曜没有亲自围攻洛阳,没有在阵前被活捉,前后赵之争是否尚难立即分出胜负?很有可能,但历史无法假设。像这样的偶然事件,在十六国和北朝,还不只一次发生。最著名的例子有两个,一是淝水之战,一是慕容垂伐代之役。淝水之战中,前秦的总兵力占据绝对优势,在前锋苻融占据寿春之后,苻坚轻信了“贼少易俘”的报告,弃中军主力于项城,率领八千骑兵秘密前赴寿阳。东晋主帅谢石得知苻坚在寿春,“惧,谋不战以疲之”,“胡主亲征”的威慑力差点就发挥了作用。但少壮派将领谢玄、谢琰认为这是唯一机会,力主速战,否则秦“百万大军”全部汇集,东晋绝无胜算。后来的结果众所周知,淝水岸边的决战中,秦军自乱阵脚,晋军大胜,苻融战死,苻坚中流矢,单骑逃往淮北。这次战斗中苻坚虽全身而退,但威望严重受挫,让他手下各怀鬼胎的降将们看到了机会。慕容垂、慕容泓、姚苌等先后反叛,盛极一时的前秦土崩瓦解。如果苻坚听从群臣劝阻,留在项城坐镇,甚至不出长安,那么即使苻融在寿春战败,恐怕也不会带来全局崩溃。再看第二例,395年,后燕太子慕容宝率军征伐拓跋魏,北魏诱敌深入,坚守黄河防线,又在后燕军撤退途中迅速追击,最终在参合陂予以致命的突袭,后燕军遭遇惨败,“士众还者十一二”。第二年,七十一岁的慕容垂率军亲征北魏,要在暮年亲自完成复仇,行至参合陂时,“见往年战处积骸如山,设吊祭之礼,死者父兄一时号哭,军中皆恸。垂惭愤欧血,因而寝疾,乘马舆而进,过平城北三十里疾笃……”,最终病死在了仓促回师的途中。燕魏之间的强弱形势顿时逆转,不出两年,后燕即为北魏所灭。和刘曜一样,这两例中亲征都带来了关乎国运的巨大变数。

既然亲征有如此的风险,这些君主为何乐此不疲?这里一定有一些超出个人性格的深层原因。从北族传统而言,草原政体以对外战争为立国基础,无论单于还是可汗,抑或大大小小的名王,首先必须是一名卓越的军事领袖。《史记》描述匈奴的立国之战非常传神:“冒顿上马,令国中有后者斩,遂东袭击东胡。”冒顿单于身先士卒是战争获胜的重要前提。在此后的汉匈战争中,无论是白登之围,还是马邑之谋,还有其他很多次入塞侵袭,单于亲自率军屡见不鲜,汉朝北伐军深入草原,也常与单于交战。此后无论鲜卑、柔然、突厥还是蒙古、满洲,北方的雄主无不有亲自征战的赫赫功绩。相比之下,汉朝除了高祖刘邦曾亲率军前往平城作战,亲身经历白登之围,此后的皇帝完全没有出现在对匈奴的前线战场。这明显是两种不同的政治文化。

华夏王朝的开国皇帝,因为建立政权时一般需要“马上得天下”,也常常亲自统军作战,但是一旦政权得以稳固,规模足够大,皇帝的人身安全便成为国本所系,战争例由手下将帅执行。北族建立的王朝则不然,十六国尚可说是国祚短促、始终处于建国进程中,但其后的北魏皇帝也十分热衷亲征,道武帝以下到孝文帝为止的皇帝,全部都有亲征之举,有些如太武帝尤其频繁且有成效。献文帝禅让给孝文帝,成为太上皇帝之后,不再处置日常政务,但仍然不断率军征战。孝文帝迁都,以亲率大军南伐为名;迁洛之后,确实也连年南伐,最终病死在南阳前线。孝文帝改革之后,北魏在政治文化上急剧华夏化,皇帝亲征相应变少,但孝明帝也曾发出过“朕将躬驭六师,扫荡逋秽”的诏书,准备亲讨鲁阳蛮;孝庄帝毫无兵权,仍发出过“朕当亲御六戎,扫静燕代”之诏书;直到最末的孝武帝,不甘当高欢的傀儡,仍以亲征的形式,与高欢决裂。可见直至魏末,其遗风犹存。东西魏霸府的首领高欢与宇文泰(虽无皇帝之名,实为政权领袖),在分裂初期几次殊死大战中,常常亲自披挂上阵。538年河桥之战,宇文泰坐骑中箭受惊,将他掀落马下,差点被东魏士兵活捉;543年邙山之战,高欢被贺拔胜持矟追赶数里,“刃垂及之”,也颇为惊险。隋及唐初,去北朝不远,仍有亲征遗风,隋炀帝、唐太宗都曾亲征高丽,一定程度上也是影响国运的行动。不过到唐高宗以后,天子亲征几乎消失。宋初承五代乱世,亦有胡风影响,亲征之举不时可见。如宋太宗亲征契丹,大败于高粱河;宋真宗被迫亲征澶州,得以抗住契丹兵锋,最终缔结澶渊之盟,此后诸帝则不再有亲征之举。明初承蒙元之后,明成祖“五出漠北,三犁虏庭”,中期以后亲征也逐渐减少,直到明英宗亲征瓦剌,被俘于土木堡。

战场如此危险,一国之君为何要御驾亲征,甚至亲自冲锋陷阵?这点可以用马克斯·韦伯的支配理论来解释。根据马克斯·韦伯的划分,权力支配有三种理想类型,传统型、卡里斯玛型、法理型,而现实中的支配往往是这三种纯粹类型的混合状态。中原王朝的开国君主也都是标准的卡里斯玛型领袖,但长期积累的官僚制度与政治文化,让国家可以一定程度脱离君主个人能力而运转,平庸之主甚至儿童在位,也不一定导致国家统治的失序;与中原王朝相比,北族国家的法律制度、官僚制度不够发达,支配中的法理型成分较少,而卡里斯玛型的成分尤多。匈奴“贵壮健,贱老弱”;乌桓“有勇健能理决斗讼者,推为大人”;虽然随着政治体的发育,君主之位越来越局限于某个家族之内——也就是传统型、法理型的成分在增加,但在家族内部,“立贤”仍然是第一原则,“立贤”就意味着存在竞争和斗争的空间,因此北族政权的君位传承总是危机四伏。在通往君位的途中,需要不断证明自己的能力,尤其是军事能力;在坐上君位之后,也同样如此,一位孱弱的北族统治者很难得到持久的拥戴。亲征,便是不断证明自身军事能力,维系卡里斯玛型支配的必要行动;反之,重大战役所带来的威望若轻易让与他人,后果往往也十分严重。

羊后有殊宠

刘曜的皇后羊献容,曾经是晋惠帝的皇后,中国历史上在两个王朝都担任过皇后的女子,羊氏是唯一一位。刘曜攻破洛阳城,“害诸王公及百官已下三万余人,于洛水北筑为京观。迁帝及惠帝羊后、传国六玺于平阳”。双手沾满洛阳王公鲜血的刘曜,将惠帝羊后作为战利品带回了平阳。大概作为这份大功的赏赐之一,羊氏被赐予了刘曜。国仇家恨,羊氏是否对这位杀人魔王深恶痛绝?《晋书·皇后传》记载了一个名场面:

洛阳败,没于刘曜。曜僭位,以为皇后。因问曰:“吾何如司马家儿?”后曰:“胡可并言?陛下开基之圣主,彼亡国之暗夫,有一妇一子及身三耳,不能庇之。贵为帝王,而妻子辱于凡庶之手。遣妾尔时实不思生,何图复有今日。妾生于高门,常谓世间男子皆然。自奉巾栉以来,始知天下有丈夫耳。”曜甚爱宠之。

羊氏在西晋朝的经历十分曲折,八王之乱中被三废三立,沦为一个政治木偶,多次被囚禁在金墉城,还险些被司马颙派人鸩杀。有这样的经历,很难想象她对司马氏及其王朝有什么正面的情感,她对刘曜所说“尔时实不思生”并非虚语。与庸懦无能的晋惠帝相比,刘曜显然更加具有英雄般的魅力,“自奉巾栉以来,始知天下有丈夫耳”,恐怕也不是简单的阿谀应付。虽有门第、族类、王朝、个人经历等全方位的差异,羊氏与刘曜之间很可能真的产生了双向的爱情。刘曜称帝后攻取平阳,立即“立其妻羊氏为皇后,子熙为皇太子”。此后不久,《刘曜载记》写道:

地震,长安尤甚。时曜妻羊氏有殊宠,颇与政事,阴有余之征也。

这次关中地震在《晋书·五行志》中也有记载:

二年五月己丑,祁山地震,山崩,杀人。是时,相国南阳王保在祁山,称晋王不终之象也。

一场地震,两种解读,这在古代的灾异言说中不算罕见。晋人关注的是南阳王保,而前赵国内,羊氏“有殊宠”且干预政事,无疑已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政治现实。在羊氏死时,《载记》再次强调“羊氏内有特宠,外参朝政”,说明刘曜对羊氏的感情,始终持续到她去世。为羊氏修建陵墓时,刘曜“亲如粟邑以规度之”,后来又增其墓高九十尺。这些举动,恐怕很难用利益计算去解释,只能归结为情感的驱动。羊氏与刘曜生三子:熙、袭、阐。318年称帝时,刘熙被立为太子,这固然是由于世子刘胤在靳准之乱中失散,但在刘胤之外肯定还有比刘熙更年长的皇子,刘熙之立应该是“子以母贵”。羊氏死后,前世子刘胤归来,一度引起易储之议,最终刘熙保住了皇太子之位,一方面由于刘胤舅氏卜泰等大臣的表态,一方面则是“曜亦以太子羊氏所生,羊有宠,哀之不忍废”。

抛开感情因素不谈,在刘曜与羊皇后的婚姻中,我们还能窥见北族婚姻观的一些特征。关于北族的婚姻习俗,前人讨论最多的是收继婚制,即《史记·匈奴列传》所言“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这一婚姻制度广泛见于北方草原民族,贵如单于、可汗之妻也同样适用,汉代的王昭君、北魏拓跋珪之母贺氏、东魏时嫁给高欢的蠕蠕公主、北周的千金公主、隋代的义成公主,直至北元满都海哈屯、土默特部钟金哈屯等等著名人物,无不遵守了这一习俗。本文想说的是,与收继婚的普遍实行相表里,北族社会中将女性再婚,甚至多次再婚视为寻常之事。换言之,诸如女子须“从一而终”这样的观念,并不存在于北族社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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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皇后之像

关于此点,从十六国到北朝,可以举出非常多的佐证。如同羊氏被赐予刘曜之例,将战败方重要人物的妻子赐予有功将领,是一个惯例性做法。例如刘粲杀晋南阳王司马模,以模妃刘氏赐胡张本为妻(《晋书·南阳王模传》);刘曜陷洛阳,以晋愍怀太子妃王惠风赐其将乔属为妻(《晋书·列女传》);北魏拓跋珪以慕容普驎妻周氏赐拓跋仪(《魏书·昭成子孙列传》);北魏豆代田跟从拓跋焘击破赫连定,焘以定妻赐之(《魏书·豆代田传》)。与之相似,因夫家犯罪而没官的贵族女性,也常被赐予朝臣为妻。如《北齐书·陈元康传》载:“魏尚书仆射范阳卢道处女为右卫将军郭琼子妇,琼以死罪没官,高祖启以赐元康为妻,元康乃弃故妇李氏,识者非之。”又如《北齐书·魏收传》:“魏太常刘芳孙女,中书郎崔肇师女,夫家坐事,帝并赐收为妻,时人比之贾充置左右夫人。”这些女性虽然曾属战俘或犯罪之家,但“御赐”使其身份得到提升,赐妻表示皇帝的恩宠,受赐者不仅不能嫌弃,反而要将之尊为正妻。

以上两类赐妻尚不难理解,但就在刘曜生活的时代,出现过一个很特殊的事例:晋怀帝司马炽被俘之后,由于对刘聪说出司马氏自相残杀是“为陛下自相驱除”之语,深得刘聪欢心。刘聪于是将自己宠爱的小刘贵人赐予司马炽,且说“此名公之孙,今特以相妻,卿宜善遇之”,拜刘为会稽国夫人。数年后司马炽被鸩杀,刘聪又将赐给他的刘夫人收回自己的后宫,复为贵人(《晋书·刘聪载记》)。将自己宠爱的妃嫔赐予他人,之后又收回,即使在北族语境下,也殊为罕见。其背后的基础,仍然是不以“再婚”为异。

赐妻多少有点“被动”接受的意味,更能反映婚姻观念的是主动迎纳寡居之女。东魏北齐时期,来自六镇的勋贵武人,或出于政治考量,或出于门第观念,或仅由于贪图美色,非常积极收纳孀居的贵妇。高欢本人就是其中的典型。高欢的妃嫔中有两位尔朱氏,此前身份都是皇后:其一为尔朱荣之女,先为魏明帝嫔,河阴之变后立为孝庄帝的皇后(《北史·尔朱荣传》);孝庄帝死后数年,高欢纳之为别室,为高欢生二子。高欢对她“敬重逾于娄妃,见必束带,自称下官”(《北史·后妃传》)。其二为尔朱兆之女,“初为建明皇后(即尔朱兆推立的皇帝元晔之后)。神武纳之,生任城王。未几,与赵郡公琛私通,徙于灵州。后适范阳卢景璋”。包含高欢在内,她有三位合法的丈夫。高欢的另外几位妃嫔同样履历复杂:郑大车,出自荥阳郑氏,“初为魏广平王妃。迁邺后,神武纳之,宠冠后庭,生冯翊王润”;冯娘,出自长乐冯氏,“初为魏任城王妃,适尔朱世隆。神武纳之,生浮阳公主”;李娘,出自陇西李氏,“初为魏城阳王妃”(《北史·后妃传》)。另有一位韩妃,为韩轨之妹,“神武微时欲娉之,轨母不许。及神武贵,韩氏夫已死,乃纳之”。背景虽有差别,在夫死之后被纳入后宫则与前例同。不得不说,在史书记载的高欢妃嫔中,这类再婚女性占比极高。通过广泛迎纳遗孀,高欢与元氏宗室、尔朱氏以及华夏高门之间建立起微妙的联系。

寡居女性自己的家族,有时还包括其本人,也倾向于安排再婚。北魏一朝,公主夫死再嫁之例甚多,最著名的是孝文帝的妹妹陈留公主,先后与刘承绪、王肃两位南朝背景的人士结婚,王肃死后再次寡居,朝臣张彝、高肇争相求娶(参看罗新《陈留公主》一文)。高欢之第二女初为魏孝静帝皇后,魏齐禅让之后,随夫降为中山王妃,“常为帝尝食以护视焉”,然而未能阻止元善见被高洋杀害。此后她“降于尚书左仆射杨遵彦”,无疑是出于高洋的安排。不幸的是,数年之后杨愔也在乾明之变中被杀,太原长公主再次寡居,此后的经历不详(《魏书·孝静帝纪》《北齐书·杨愔传》)。齐文宣帝段昭仪,为段韶之女,“才色兼美,礼遇殆同正嫡。后主时,改适录尚书唐邕”(《北史·后妃传》)。开国皇帝的昭仪,竟也可以改嫁于朝臣。以上诸多事例自然可以做很多政治史的分析,但此处想说明的,仍然是北族文化对于“再婚”的宽容,无论嫁、娶,均不以为意。

故事总有另一面,就在十六国北朝时期,也出现了不少主张“女不再醮”的声音。唐修《晋书》的《列女传》中就记载了不少这样的故事。仅举与刘曜有关的几例:

愍怀太子妃王氏,太尉衍女也,字惠风。贞婉有志节。太子既废居于金墉,衍请绝婚,惠风号哭而归,行路为之流涕。及刘曜陷洛阳,以惠风赐其将乔属,属将妻之。惠风拔剑距属曰:“吾太尉公女,皇太子妃,义不为逆胡所辱。”属遂害之。

梁纬妻辛氏,陇西狄道人也。纬为散骑常侍,西都陷没,为刘曜所害。辛氏有殊色,曜将妻之。辛氏据地大哭,仰谓曜曰:“妾闻男以义烈,女不再醮。妾夫已死,理无独全。且妇人再辱,明公亦安用哉。乞即就死,下事舅姑。”遂号哭不止。曜曰:“贞妇也,任之。”乃自缢而死。曜以礼葬之。

陕妇人,不知姓字,年十九。刘曜时嫠居陕县,事叔姑甚谨,其家欲嫁之,此妇毁面自誓。后叔姑病死,其叔姑有女在夫家,先从此妇乞假不得,因而诬杀其母,有司不能察而诛之。时有群鸟悲鸣尸上,其声甚哀,盛夏暴尸十日,不腐,亦不为虫兽所败,其境乃经岁不雨。曜遣呼延谟为太守,既知其冤,乃斩此女,设少牢以祭其墓,谥曰孝烈贞妇,其日大雨。

以上三事都发生在永嘉之乱前后,第一例是高门琅邪王氏之女,不愿被“逆胡所辱”,最终被害,此事的记录者或为东晋一方;后两例无疑都出自前赵的国史,而且刘曜在当时就表彰了两人的贞烈,这说明此类“女不再醮”的伦理观念在当时已有相当的力量。不只是华夏社会中的女性,一些北族背景的女性也受到影响。《晋书·列女传》还记载了慕容德之女平原公主自杀以归故夫之事:

段丰妻慕容氏,德之女也。有才慧,善书史,能鼓琴。德既僭位,署为平原公主。年十四,适于丰。丰为人所谮,被杀,慕容氏寡归,将改适伪寿光公余炽。慕容氏谓侍婢曰:“我闻忠臣不事二君,贞女不更二夫。段氏既遭无辜,己不能同死,岂复有心于重行哉。今主上不顾礼义嫁我,若不从,则违严君之命矣。”于是克日交礼。慕容氏姿容婉丽,服饰光华,炽睹之甚喜。经再宿,慕容氏伪辞以疾,炽亦不之逼。三日还第,沐浴置酒,言笑自若,至夕,密书其裙带云:“死后当埋我于段氏墓侧,若魂魄有知,当归彼矣。”遂于浴室自缢而死。及葬,男女观者数万人,莫不叹息曰:“贞哉公主。”路经余炽宅前,炽闻挽歌之声,恸绝良久。

这位慕容公主说出了“贞女不更二夫”这样的话,认为其父安排自己再婚“不顾礼义”。此类观念在十六国北朝多数时候尚如潜流,但在以礼法为标榜的世家大族推动下,到北朝后期明显有了更大的影响:

(羊)烈家传素业,闺门修饰,为世所称,一门女不再醮。魏太和中,于兖州造一尼寺,女寡居无子者并出家为尼,咸存戒行。(《北齐书·羊烈传》)

羊烈不仅自家“一门女不再醮”,还造尼寺让“女寡居无子者并出家为尼”,似乎带有某种强制性,无疑具有移风易俗的意味。北魏后期,多位后妃在皇帝死后被安置到瑶光寺,有些以比丘尼身份安葬,比如宣武帝高皇后的墓志即题为“遥光寺尼慈义墓志铭”。北魏明帝去世,尔朱荣兴师问罪,胡太后“尽召肃宗六宫皆令入道”。羊烈早在太和年间就在兖州有类似的做法,可见北魏后期遁入佛门成为了丧偶女性在殉葬、收继婚、寡居、再嫁之外的又一选项,在社会上有相当的接受度——虽然当事人很多时候仍是被迫的,出家为尼其实主要是一种防止再婚的手段。隋开皇年间“又以风俗陵迟,妇人无节。于是立格,……九品妻无得再醮”(《隋书·儒林·刘炫传》),更以法律形式规定官员之妻不得再嫁。一方面,妇人改嫁在现实中仍非常普遍,北齐、北周及隋的宫廷中“蒸报”之事不绝于书,收继婚遗俗未绝;另一方面礼法之士已在伦理上和法律上确立起“不得再醮”的正当性,诸多女性包括上层女性也誓死反对“夺志”,宫廷中的“收继婚”已被普遍视为丑闻。观《北史·后妃传》与《北史·列女传》,恰与以上两个侧面合若符契。在此风气之下,唐初修《晋书》时,选取很多十六国时代的“贞烈”女子入《列女传》,就颇有点时代错置的嫌疑。如果想到李延寿既完成《北史》又参与了《晋书》的编纂,且《北史》最终完成时,武则天已经正式成为高宗的皇后,便更能体会到历史的复杂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