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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和一位做了多年安保管理的老朋友吃饭闲谈,他负责好几家商业综合体和小区的安保团队招聘管理工作,每年都要处理好几起从业人员出问题的事情。很多年轻保安入职的时候,只把这份工作当成一份普通的谋生差事,觉得日常无非就是站岗巡逻,门槛不高,不需要懂太多规矩,做事随心所欲。

可现实里面大量从业人员踩坑,全部都是因为不懂法律边界,凭着自己的惯性思维做事,一时冲动犯下过错,最后不仅直接丢掉安稳的工作,还要承担民事赔偿,严重的留下行政处罚记录,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案底,往后不管是再找工作,还是办理征信相关业务,都会受到长久影响。

网上很少有专门针对安保从业者的法律科普内容,大多数说法都比较零散,只讲表面的规章制度,不会把背后对应的法律责任讲透彻。今天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相关民事侵权条款,整理出来安保人员绝对不能触碰的五类行为红线,全文全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不夸大后果,也不淡化风险,不管是自己从事安保行业,还是家里有亲人做这份工作,都一定要认真看完,守住从业底线,避免一辈子留下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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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大忌:私自扣押、没收业主和外来人员的私人物品,属于非法侵占

绝大多数基层安保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习惯性没收东西。不管是小区里面业主堆放的杂物,外来商贩的经营工具,访客携带的物品,很多保安觉得自己负责园区管理,就有权直接暂扣、没收私人物品,很多小区物业的管理制度里面也写着类似条款,长期给安保人员灌输错误的管理思维。

从法律层面来讲,物业公司包括安保工作人员,都不属于行政执法主体,没有任何没收、扣押公民私有财物的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权只授予公安、市场监管等法定行政部门,普通的服务从业人员没有这个资格。就算对方存在违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式只有劝导劝阻,对方拒不配合可以上报管理人员,或者直接拨打报警电话交由民警处置,绝对不能自己动手扣留财物。

很多人觉得只是暂时保管一下,等对方过来认领就不算问题,但是在司法认定上,只要未经所有权人同意,强行控制他人财物,超过合理期限不予返还,就会构成侵占。一旦物品出现损坏、丢失,从业人员需要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财物价值达到立案标准,还会直接上升到刑事层面,留下案底。每年都有不少安保因为强行没收经营工具、私自处理业主闲置物品产生纠纷,最后赔钱离职,档案留下处罚记录,就是吃了不懂法律的亏。

二、第二大忌:私自对他人进行罚款、索要罚金,所有私自收费全部属于敲诈勒索范畴

很多小区、商场内部都会制定内部管理规约,对于乱停车、占道经营、乱扔杂物的人员,设置数额不等的罚款,并且直接交给安保人员执行收取,这也是长期以来行业里面形成的陋习。很多安保人员每月还会有一部分罚款考核任务,时间久了就默认自己有权收取罚金,这也是一条非常危险的法律红线。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必须要有法律明文授权,任何企业、物业公司自行制定的罚款条款,本身就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私下向公民收取罚款,性质完全改变。以违规为由,强行向对方索要钱财,数额较小会按照敲诈勒索处以治安拘留,留下行政处罚记录,金额累计较高,多次实施这类行为,就会构成敲诈勒索罪,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要区分清楚合理违约金和私自罚款,唯一合法的方式,就是双方自愿协商补偿费用,并且全程由公司财务统一开具收据,所有资金上交公司账户,绝对不允许安保个人直接收取现金、转账,一旦钱款进入私人账户,无论金额大小,性质都会发生变化。很多从业人员辛辛苦苦上班多年,最后因为几百上千块钱的私自罚款被拘留,职业生涯直接断送,得不偿失。

三、第三大忌:随意翻看、检查他人随身包裹,强行搜身,触犯人身自由相关法律

在商场、写字楼、园区出入口,遇到疑似偷盗的人员,很多安保的第一反应就是直接拦住对方,要求打开背包检查,甚至直接上手翻看随身物品,这也是很多老保安流传下来的处理习惯,却不知道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以及随身财物,只有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出示执法证件之后,才可以依法进行检查,除此之外任何普通人都没有这个权利。哪怕监控已经拍到对方存在盗窃行为,安保只可以合理劝阻,把人控制在原地等候警察到场,千万不要自行翻包搜身。

一旦实施强行搜身行为,无论有没有查到问题,对方只要报警,基本都会判定非法搜查,处以行政拘留。民事方面当事人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全部由实施行为的安保本人承担主要责任,公司只会承担次要的管理责任。不少从业人员遇到盗窃一时心急,自作主张搜查包裹,最后小偷没抓到,自己反而被拘留留下案底,是非常不值得的事情。

四、第四大忌:不管矛盾大小动手争执,产生肢体冲突,全部定性为故意伤害纠纷

安保每天来往人员繁杂,难免会和业主、访客发生口角争执,也是冲突最高发的岗位。很多年轻人脾气急躁,吵上几句控制不住情绪,直接发生推搡、拉扯甚至动手打架,总觉得双方只是小摩擦,事后赔一点医药费就万事大吉,实际上里面的法律风险极高。

治安案件里面有一条非常明确的认定标准,只要动手产生肢体接触,就不属于正当管理行为,一律按照互殴处理,不存在所谓的先挑衅就可以动手的说法。只要造成轻微伤,就可以处以五到十五日的行政拘留,留下终身的行政处罚案底,后续考驾照、进正规单位、出行政审都会受到限制。一旦构成轻伤以上伤情,直接升级为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留下刑事案底,影响三代人的政审。

很多安保人员都存在一个误区,觉得自己是在维护小区秩序,动手属于履职行为,一切责任由公司承担。真实的司法判决口径完全相反,公司只承担管理范围内的责任,员工超出合理管理尺度,主动实施殴打行为,属于个人故意行为,绝大部分赔偿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本人自行承担。遇到言语冲突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停止争执,全程录像保留证据,直接报警交由警方调解,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

五、第五大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共物资,倒卖废旧物资,构成职务侵占违法犯罪

小区里面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废旧纸箱、废弃管材、装修垃圾、报废设施设备,很多物业默许安保自行处理变卖这些物资,日积月累形成了行业潜规则,不少安保人员把变卖所得全部收入自己囊中,觉得这是行业惯例,算不上什么问题,实则是一条非常隐蔽的高压线。

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废旧物资,所有权全部属于物业公司或者全体业主,所有变卖收益都需要上交公司财务统一入账,从业人员利用岗位便利私自变卖,长期占用资金,在法律上面直接认定为职务侵占。单次金额不高一般不会立案,但是长期累计数额达到追诉标准之后,随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还有更常见的情况,私自挪用园区里面的建材物资、水电物资,对外出租空闲车位私自收取租金,全部都属于同类性质。很多管理人员不会主动提醒新人,就是因为这种行为方便压缩运营成本,等到后期和员工产生矛盾的时候,直接以此为由报警追责,这也是很多从业人员莫名其妙被开除追责的主要原因。不要把行业潜规则当成理所当然,小利看似不起眼,日积月累就是实打实的违法证据。

六、理性认清行业权责,守住边界才是长久稳定的立身之本

把五条从业红线全部梳理完毕,大家可以很清晰地看懂安保岗位的底层逻辑,这份工作本质上是物业服务岗位,职责是劝阻、维护秩序、上报问题,而不是执法管理者,一定要摆正自己的定位,不要被内部的管理制度混淆了法律认知。

很多老保安做了十几年平安无事,核心并不是运气好,而是懂得区分公司内部规定和国家法律,内部制度只用来规范工作流程,做事的底线永远要以法律法规为准,不要完全听从上级管理人员的指令,盲目按照不合理的内部要求做事。很多管理人员为了方便管理,会给员工灌输很多不合规的处理方式,一旦出事,管理人员只会撇清责任,所有后果全部由一线从业人员自己承担。

在这里给所有从业人员几条实实在在的从业建议,第一,只做劝导和上报,凡是扣押、罚款、搜身全部拒绝执行,遇事第一时间录像留存证据,等候警方处理;第二,无论发生多大的矛盾,守住不动手这条底线,口角再激烈也不要产生任何肢体接触;第三,所有涉及钱财的业务,全部走公司对公账户,不要收取任何私人转账现金,杜绝职务侵占的风险;第四,入职之后认真看一看治安管理处罚法基础内容,弄懂基础的权责边界,不要凭着经验做事。

三百六十行,每一份踏实的工作都值得尊重,想要长期安稳做好安保这份工作,拼的不是执行力,而是分寸感。弄懂法律红线,不贪图小利,不冲动行事,稳稳当当赚钱,不留下任何处罚记录,才是长久的谋生之道。

可以把这篇内容转发给身边从事安保行业的亲友,避开从业路上的大坑,安稳工作少走弯路。大家还知道安保行业里面有哪些容易踩坑的隐形规矩,欢迎在评论区一起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