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东方中药园城市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的公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华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东方中药园城市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进行公示。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观平路东方中药园园区内,项目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32654㎡。其中,国有已出让用地面积约12770㎡,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用地面积约 9699.5㎡,深圳市松元厦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面积约20951.3㎡(包括拆除范围内未完善征转用地面积约10184.4㎡、拆除范围外更新范围内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面积约10766.9㎡)。该项目为意向更新项目。
根据《深圳市宝安401-16&17&18号片区[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本项目拟改造方向为工业用地(M1)、三类居住用地用地+商业用地(R3+C1)。
项目拟申报主体为深圳市东方中药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2024年5月17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东方中药园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招商交易结果公告显示,该公司已中标成为该项目集体资产合作开发主体。
股权穿透图
深圳市东方中药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95年7月成立 。主营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东方中药园城市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
https://www.szlhq.gov.cn/lhghjdb/gkmlpt/content/12/12882/post_12882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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