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七期)
为纵深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依规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现将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邹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邹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6年4月,邹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邹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公司食堂检查发现用于食品加工的鸡翅中、鲜微鸡块2种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2026年5月,邹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煎饼店未按规定使用封签密封配送食品案
2026年4月,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兖州区网约配送行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提供的线索,对鼓楼街道文化路某煎饼店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销售外卖食品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6月,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泗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2026年4月,泗水县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在其加工车间查获无任何标签标识的真空包装熟食鸡63箱、真空包装熟食鸭25箱。经查看监控视频证实,企业工作人员正为上述无标识熟食粘贴印有生产日期“2026/04/01” 标签。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构成生产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两项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第(十一)项的规定,2026年6月,泗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涉案违法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微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微山夏镇某综合百货经营部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案
2026年3月18日,微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微山夏镇某综合百货经营部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没有科学依据的情况下通过现场讲解、PPT课件演示等方式宣传其经营的保健食品有降低血糖、抗氧化等其他功能,与产品实际标注的保健功能“辅助降血脂”不相符。当事人通过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2026年5月,微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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