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看到晋江鞋厂火灾已致28死,很震惊。切到微信,又看到大象新闻关于此事的报道:起火鞋厂楼道堆积大量杂物,严重影响灭火速度。

“楼道堆积杂物”,这画面,大部分人恐怕都不会感到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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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时间翻到评论区看了一眼,果然,第一条评论也是讲这个问题,现在楼道堆积杂物还有人管吗?还是说,只有出了事才会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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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那位网友其实已经基本回答了他,只要对方够无赖,你就管不了,并且没有任何办法。找物业没用,打12345也没用,找消防以及起诉同样没有用。

这就是大部分的现状,就跟前几年说遛狗要拴绳,可有的人死都不栓绳你拿他们也毫无办法一样。

这是典型的低成本违规,高成本执法的问题。看似有解,放到现实里,几乎无解。这次悲剧事件够让人悲痛了吧,不知道多少个家庭因此破碎。但是,都不用过一个月两个月,只需要一个星期之后,其他的厂家,楼道,照样堆积。

至于小区楼道,更不用说了,这种悲剧对那些人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连一天的影响都不可能。在那些人内心里,占到空间就是赚到钱,他们不必对任何人负责,你跟他说这样干有危险,他甚至有点窃喜:我有危险,你不也有危险吗?你们全部人陪我一起有危险,我不亏啊。

别不信,一大堆国人有这样的心理。

到这里,说两句建议吧。

此前的方法显然行不通,因为效果很不明显。那我觉得,是不是应该换一下逻辑,改变罚款对象,别再盯着居民,变成物业、官方部门的负责人去罚试一试?

比如连续发现楼道堆物,约谈物业。多次不整改,物业信用扣分,社区领导跟着处罚。你既然负责这片社区,那就要做点实事。

当然,要换成这种逻辑,还要赋予物业、社区干部对清理楼道的“管理权”,不然他们也办不动。

二是,大幅增加违规成本。现在是什么?你在楼道里堆杂物,放鞋柜,就让你搬回去,然后没有然后了。你再放,就再让你搬。

那么要改变,就罚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第三次增加罚款,第四次直接追究行政责任。死不悔改,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呗,他们本来就是在危害公共安全。

三是提高意识,改变心态。悲剧事故,宣传和报道的非常少,个中原因大家也知道。但事实上,这类事件最有报道的意义,因为有些人他并不是无赖,他还真是意识不到危害,总觉得不会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发生……对于这种人,消防跟他说不能放,他脑子里还真在想:挡点路而已,又没堵起来,还不是能过去。他们甚至连火灾真正可怕的是烟,是塑料燃烧,以及大部分遇到火灾的人不是被烧死,而是呛死这些都不知道。

可如果媒体增加类似事故的报道,不要只告诉他们“不许放”,而是告诉他们,哪里出事了,告诉他们“一个鞋柜燃烧以后,楼道几十秒就看不见路”,有的正常人,他便会重新思考。

当然,我说了三点,但我个人还是觉得“让违规者真正承担风险成本”是其中最有效且最直接的办法。

最后再说一句,公共安全最大的敌人,不是明知故犯,而是“一直没出事”。当一个违规行为连续存在十年,有的人就会误以为它是安全的。所以,当事故发生时,一定不要让它悄悄的,而是相反,要让所有人都看到,尤其是那些不知道悔改的人。因为这样的事故,只需要在几分钟内便能证明,这十年的侥幸,并不等于风险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