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视频我们分析了庞女士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广州番禺警方的处理方式是存在问题的。那么为什么广州番禺警方不愿意撤销对庞女士作出的错误行政处罚决定,重新对真正的违法行为人肖女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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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治安管理处罚》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以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因为肖女士吸毒发生在2019年,早就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如果广州番禺警方撤销对庞女士的行政处罚决定,就无法再对肖女士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就像庞女士要求广州番禺警方对肖女士冒用其身份证一事进行处罚,广州番禺警方答复称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无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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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论如何,番禺警方不能因为自己犯下的错误,就不按法定程序纠错,拒绝撤销对庞女士作出的错误行政处罚决定。庞女士不应该为广州番禺警方的错误买单。番禺警方也不能以补正告知的方式掩盖其错误。

女子丢失身份证后,名下出现莫名治安处罚记录,警方该补正还是撤销行政处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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