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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个社交平台流传一张疑似安徽省药监局退休人员填写的困难职工情况登记表,引发网友热议。网传登记表显示,登记人为一名63岁女子,月收入7899元,其配偶月收入12100元。在“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中,该女子登记有一名儿子,备注为“在美国,经济收入良好”。安徽省药监局机关党委回应称,网传表格为预填表,经过审核后,该女子不符合要求,已被取消。

顾名思义,所谓困难职工,是指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职工。一般是疾病、灾害、失业等原因造成职工家庭经济困难,帮扶这类家庭体现出扶危济困的温度。显然只有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标准的真困难职工,才有资格进行登记和获得帮扶。反观上述退休职工,其个人、夫妻及其子女的经济收入均处于良好水平,但该职工竟然填写困难职工情况登记表,难怪此举引发了网友质疑。这一事件究竟暴露出什么问题?

虽然网传表格为预填表,即预登记≠被评为困难职工获得帮扶,但主动填表至少说明该职工自认为属于困难职工,困难的原因是“5月底接受手术治疗……经济开支和精神压力较大”。涉事部门将其“列入初步名单”,也给了该职工填表的动力,或说明该部门认定困难职工的尺度过于宽松。因为疾病只是造成职工困难的原因,并不等于职工真困难。就该职工而言,其家庭经济收入水平完全能够应对困难。

也就是说,这一事件既暴露了该职工对“困难职工”存在认知偏差,将原因等同于结果,也暴露了涉事部门确定初步名单时过于宽松和草率。虽然说对困难职工有复杂的评定程序,要经过本人申报、听取工会等环节意见、提交内部会议研究、进行公示,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将不符合条件的职工“刷下”,但如果初步审核不够严格,就给了某些人“浑水摸鱼”的机会,有可能造成有限的帮扶资金“帮”错对象。

即便已经审核认定该职工不符合要求,取消了其申请资格,但仍不能平息舆论。原因是,既然该职工在家庭收入良好的情况下敢于申报困难职工,是不是有过收入良好最终被评为困难职工的先例?假如涉事部门一直严格评定困难职工,恐怕该职工压根儿就没有申报的想法,也不可能被“列入初步名单”。由此而言,公众就有理由质疑:安徽省药监局之前有没有将“假困难”职工认定为“困难职工”的先例

近些年来,因低保造假、冒领补贴等违规现象频频被曝光,网友不免对困难职工的评定也产生联想。因此,安徽省药监局要想平息舆情,还应该有更多作为,比如对该职工被“列入初步名单”进行调查,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对漏洞进行修补。更重要的是,涉事部门要对最近几年评定的困难职工进行复核,看看有没有“假困难”职工最终成功获得帮扶资金。另外,其他地方要汲取教训完善困难职工评定工作。

此外,要完善和公开困难职工的评定规则。此前,全国总工会印发过《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等文件,对“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核算”“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标准衡量”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明确。各地各部门评困难职工时应参考前述文件制定评定规则,严防“假困难”职工冒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