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悦读嵩明)

“您好!王姐,特地来告知您调解约定的款项已经顺利收款到账了……”

2026年6月17日,嵩明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王晓敏的手机上,弹出了这样一条短信,发信人是此前申请调解的当事人董某。短短一句话,却让王晓敏倍感欣慰——她知道,这起案子,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件“小案”,牵动三方力量

2026年6月5日,董某来到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了调解申请。她在5月7日入职某文化传媒公司担任带货主播,然而仅仅工作16天后,就被公司以“业务能力不合格”为由辞退。董某认为公司应支付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公司则坚持试用期内无需赔偿。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一度激化。

接案后,仲裁院工作人员迅速启动联动机制,第一时间联系了嵩明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王晓敏介入。从仲裁院受理到联合调解中心响应,无缝衔接、高效运转。

两次“背靠背”,解开双方心结

王晓敏深知,这类案件标的不大,但对当事人而言,关乎切身利益,也关乎对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案小事不小,每一件都要当成大事来办。”

6月8日,她采取“背靠背”调解模式,先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普法,明确指出试用期必须书面约定,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也必须具备法定理由与事实依据。一番释法明理,让企业负责人认识到自身用工管理的漏洞,态度从强硬转为配合。随后,她又单独安抚董某,客观梳理证据、分析利弊,引导其理性维权。两次沟通,既讲法理,也讲情理,逐步弥合了双方的分歧。

十二天接力,换来一声感谢

2026年6月12日,双方放下分歧、互谅互让,自愿签署调解书。6月17日,董某顺利收到全部款项。从申请调解到款项到账,前后仅用12天。一条感谢短信,背后是一场高效的调解接力,更是“嵩明温度”的真实写照。

联合调解中心:让“小案”也有大保障

这起案件的快速化解,并非偶然。近年来,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县总工会紧密协作,共同打造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建立起“工会+法院+检察+人社+司法行政”联动调解机制。通过整合专业力量、优化调解流程、前移服务关口,实现了劳动争议的“早介入、快调解、真化解”。

联合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累计受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413件,调解成功率达72.08%以上,平均办结周期缩短至10天以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企业用工风险,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正如王晓敏所说:“调解工作绝不止于一纸协议,核心是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一次次耐心交谈、一轮轮居中协调,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民生温度——这,正是联合调解中心最厚重的价值、最动人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