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弹劾案即将进入第二周审理,其幕僚长祖莱卡·洛佩兹已被参议院弹劾法庭传唤出庭作证。不过,针对外界普遍关注的“她是否会自动成为敌意证人”,弹劾法庭发言人雷吉·通戈尔明确表示: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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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戈尔解释,根据菲律宾《法院规则》,证人不会因为任职于被告一方,或与被告关系密切,就自动被认定为“敌意证人”。

他说,法院不能主动宣布任何人为敌意证人,必须由传唤证人的一方提出正式申请,再由法庭依法裁定。

“法院不能在没有任何一方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自行宣布证人为敌意证人。”通戈尔在记者会上表示。

由于此次传唤洛佩兹的是众议院检方,因此若检方认为她可能拒绝配合、明显偏袒辩方或提供不利于检方的证词,就必须先向弹劾法庭提出申请,请求将她列为敌意证人。

根据2019年修订的菲律宾《证据规则》第132条,所谓“敌意证人”,是指经法院正式认定,对传唤自己出庭的一方表现出明显敌意、偏见、不合作或拒绝配合作证的证人。

一旦法庭批准该申请,传唤证人的一方将获得更大的讯问权限。

通戈尔表示,依据《法院规则》第132条第12节规定,检方届时可以向敌意证人提出诱导性问题,即问题本身带有答案暗示,而一般情况下,这类提问并不允许向己方证人使用。

此外,检方还可质疑该证人的可信度,对其证词进行弹劾,甚至引用其前后矛盾的陈述,以削弱证词的证明力。

他说,这正是法院规则赋予传唤方的两项特殊权利,但前提是证人必须先被法院正式认定为敌意证人。

如果没有获得法院批准,洛佩兹在庭上将与普通证人无异,检方必须按照一般证人讯问规则进行询问,不能随意使用诱导式提问,也不能主动攻击自己证人的可信度。

至于检方是否会提出相关申请,通戈尔表示,这是众议院检方的诉讼策略,法庭不会提前作出任何推测。

他说,从司法实践来看,请求将证人列为敌意证人的动议,可以在证人出庭前提出,也可以在庭审过程中,根据证人的回答和表现,再向法庭提出申请。

此前,参议院弹劾法庭已批准众议院检方申请,向身兼副总统办公室幕僚长的洛佩兹发出传票,要求她就案件相关事项出庭作证。辩方同样认为洛佩兹掌握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因此她也被列入辩方证人名单。

随着弹劾审判进入举证关键阶段,洛佩兹最终是否会被检方申请认定为敌意证人,以及法庭会否批准,预计将成为下周庭审的重要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