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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全)

2013年1月,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启动南海仲裁程序。2016年7月12日,由临时拼凑的五名仲裁员组成、依托海牙常设仲裁法院提供行政协助的特别仲裁庭作出所谓“最终裁决”,否定我国基于历史形成的南海相关权益主张,声称南沙所有相关地物均无法产生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裁决公布当日,我外交部随即郑重声明:该裁决非法无效,不具备任何法律拘束力,中国对此不接受、不承认。十年后的今天(2026年7月12日),美国纠集十余个域外国家再次发表联合声明,企图借“十周年”之机反复炒作这份过时文件,在南海议题上向中国施压。但无论如何包装造势,这场单边主导的仲裁裁决,自始至终都是一张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废纸。

2026年6月10日,中国海警东安舰在南海巡航(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张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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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中国海警东安舰在南海巡航(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张睿摄

这份裁决的根本硬伤,在于仲裁启动全程程序严重违法。国际海洋仲裁的核心准则是“国家同意原则”,若无争端双方共同认可授权,仲裁庭完全不具备案件管辖权。早在2006年,中国已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发表排除性声明,明确将海洋划界、领土主权类争端排除在强制仲裁流程之外。菲律宾明知中方清晰立场,仍单方面强行推进仲裁;临时仲裁庭无视国际法基本准则,擅自越权开展管辖、作出倾向性裁判,彻底违背“约定必须遵守”核心国际法原则。更为荒谬的是,这个所谓的“仲裁庭”根本不具备权威性与公正性,其5名仲裁员中有4人是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的,且菲方甚至主动替中方支付了费用。这充分暴露了该仲裁庭不过是一个拿钱办事、服务政治图谋的“草台班子”。全球顶尖国际法权威明确指出,该仲裁庭管辖权认定存在根本性谬误,裁决无论程序还是实体依据均不成立。

这份裁决的荒诞之处,体现在对客观事实的刻意歪曲、漏洞百出。仲裁庭将面积0.51平方公里、拥有天然淡水资源、植被完整且可供人类长期定居的太平岛强行划定为“岩礁”而非国际法意义上的岛屿,由此推出南沙群岛无地物可产生专属经济区的荒唐结论。倘若按照这一双重标准套用全球海域,各国合法海洋权益主张都将失去法理支撑,现行稳定的国际海洋秩序将被彻底颠覆。同时,仲裁庭完全背弃“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主动为菲律宾搜集、梳理佐证材料,刻意无视中国延续两千余年对南沙群岛持续开发、管辖的完整历史证据链。这种带有明确倾向性的裁判,毫无客观公正可言,本质是一场服务地缘博弈的政治操弄。

这份裁决巨大的现实危害,在于它从未化解海域分歧,反倒沦为域外大国干涉地区事务的地缘政治工具。裁决出台之后,菲律宾并未收敛海上侵权行为,反而以此为所谓“依据”,不仅在海上持续制造摩擦,更在2024年11月出台所谓“海洋区域法”,妄图通过国内立法将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非法纳入其海洋区域,固化非法裁决。近年来,菲方在仁爱礁、黄岩岛、仙宾礁等海域频繁挑衅滋事;美国等域外国家借机加大南海军事力量部署,频繁开展联合巡航、军事演习,持续搅动地区局势。十年时间足以证明,非法裁决没有成为化解分歧、维护和平的桥梁,反倒成为持续加剧南海紧张态势、破坏区域安全稳定的绊脚石。南海诸岛是我国南部重要海上屏障,领土与海洋权益直接关乎国土安全、海上通道安全,域外势力炒作裁决,核心目的就是借机介入我国周边安全格局。

中国人在南海的生产、航行活动最早可追溯至公元前2世纪西汉时代,历朝历代持续对南海诸岛行使有效主权管辖,相关历史事实早已获得长期国际共识。面对这份毫无法律效力的非法裁决,中国的立场一以贯之、清晰坚定:不接受、不承认,反对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我们始终坚持同直接主权当事国通过平等谈判协商妥善处置海上争议,但在领土主权、核心海洋权益问题上,中国绝不会有丝毫退让。任何依托这份非法裁决提出的无理主张、开展的挑衅行动,都将徒劳无功,丝毫无法动摇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无可争辩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