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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85期】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汝城县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执行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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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若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该案款向案外人办理发放手续,联系电话:0735-8234753,监督电话:0735-8234972。

「供 稿」李 兵

「审 核」詹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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