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父母正在面对一个共同的难题:什么时候把手机交给孩子才算安全?欧盟这一次没有把答案推给家长,而是明确传递了一个信号——科技公司必须先证明自己无害,才能向青少年敞开大门。

4月14日,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在布鲁塞尔的一场记者会上,以一位医生的身份给出了一个让许多人意外的年龄线。她说,3岁以下的孩子根本就不应该接触任何屏幕。这句话出自一位受过医学训练的行政首长之口,分量显然不同于普通的政策宣示。她没有用模糊的“尽量减少使用”来劝诫,而是直接划出了零接触的年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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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一个专为研究儿童上网安全而设立的欧盟专家小组向冯德莱恩递交了最终报告。这份报告的核心建议只有一条:在科技公司能够证明其服务设计本身是安全的之前,应当限制13岁以下的欧盟儿童使用社交媒体和其他数字服务。报告写道,关于安全的“举证责任必须在服务提供者这一边,而不是落在监管机构、父母和孩子头上”。

冯德莱恩在记者会上接过了这个逻辑,并且用更生活化的比喻来阐释。她说:“就像我们不会在孩子拿到驾照之前把车钥匙给他们,也不会让他们在达到法定年龄之前购买酒精一样,我们需要设定一个年龄,让他们能够合法访问社交媒体。”她提到的“他们”既包含13岁以下的儿童,也包括需要逐步放开权限的青少年群体。

这个思路和全球越来越响亮的限制声浪是一致的。澳大利亚已经通过法律,禁止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TikTok、YouTube和Instagram等平台。英国、土耳其、印度尼西亚也相继推出了类似禁令,目标年龄多定在15岁或16岁。但欧盟方案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试图在绝对禁止和完全放任之间找到第三条路:分阶段、渐进式的访问权限。

冯德莱恩提出的“分阶段、逐步访问”框架明确划分了三个层次。对于13岁以下的孩子,只能在父母、老师或其他监护人的监督下进行“有时间限制”的访问。对于青少年,则需要平台方先证明其内容和服务是“适龄”且安全的,再逐步放开访问权限。她没有说明具体如何验证“适龄”,但强调这种分阶段设计必须以平台拿出可信的证据为前提。

报告进一步建议,对于13岁以上的儿童,欧盟各国还应考虑“额外的预防性年龄限制”。这意味着即使超过13岁,也不代表一下子拥有了完全无限制的账号权限。报告中反复出现的一个原则是:默认不信任尚未自证清白的平台。

冯德莱恩特别点名了社交媒体上的一种具体设计——“无限滚动”。她把这种一旦滑起来就难以停下的浏览方式形容为“成瘾性”特质,明确要求科技公司必须加以解决。就在上周,欧盟委员会已经动用覆盖面极广的《数字服务法》,向Meta发出警告,要求其关停包括无限滚动在内的成瘾性设计功能,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

“因为童年不会等人,一旦流逝,我们就永远无法把它还给孩子。”冯德莱恩的这句话与其说是在陈述政策,不如说是在表达一种焦虑。她的整个发言充满了时间紧迫感,仿佛这不是一个可以慢慢讨论的议题,而是一场正在发生的、争夺儿童注意力的战役。

目前Instagram和TikTok等主流平台已经在服务条款中禁止13岁以下用户注册。但这些规定被广泛批评为形同虚设,因为年龄验证机制薄弱,孩子们轻易就能绕过。欧盟专家组的报告实际上是在说:既然平台无法有效执行现有的年龄门槛,那么平台就应当先自我证明新的设计能够真正拦住儿童,再谈进一步放宽限制。

尽管冯德莱恩没有公布具体的时间表和立法路径,但她所领导的欧盟委员会作为欧盟的行政执行机构,一旦形成正式提案,其政策建议对27个成员国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欧盟层面极有可能会推出一套统一的、以平台举证责任为核心的儿童数字保护框架,供成员国讨论和落实。

从全球范围来看,儿童上网保护正在告别“建议模式”,进入“立法时代”。但当多数国家的做法是单方面划定一个硬性年龄线、家长和平台各自执行时,欧盟却选择把科学证据和产品设计绑在一起。平台必须先出具安全证据,再申请向儿童开放,这个顺序的调换,可能比任何禁令本身都更具冲击力。